1.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什么时候可以转为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指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就可转换债券而言,其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期间。转换期限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在该期限内,允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股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2. 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属于比较中性的消息。可转债可以转换为股票,这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属于利空,因为股本扩大了,摊薄了每股收益,导致市盈率“高企”;但是公司得到了一笔发展资金,对公司来说这是利好。
3. 债券转股票
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发行的.....由投资者认购的....转换的股票是新增加的....算是变相发行IPO
4. 如何用债券转成股票
只有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成其他有价证券(以股票为主) 购买债券时就要选择可转换的 与其他债券不同 通常可转换债券都有一系列的规定协议 比如说转换条件 赎回条件 以及转换价格 赎回价格等 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在证券公司进行转换操作了 跟买卖股票差不多的流程 当然不同的可转债的操作细节(买卖方向 价格)不一样
5. 什么时候适合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6.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7. 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对于是否换为股票,由债券持有人决定吗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
8.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股票从哪里出
是由债权人出的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
9.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股数的计算
股数的计算是用你可转债的手数×1000÷初始转股价格
也就是说比如10元的股,你有100手可转债,那可以转为股票的股数就是
100手×1000÷10元=10000股。
回答您的补充问题。交易所规定的债券1手为1000元面额,同时规定每次申请的可转债数额必须是1手或者1手的整数倍。 所以面值为100,但是每手交易最低必须是10张债券,也就是1000元
10. 关于发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用来转换的股票是从哪来的谢谢各位大虾帮忙答!
看来兄弟是在时刻关注着股市政策的最新动态,而不是仅仅关注木头脑子的可转债(看看今天上市就破发的新钢转债就知道了)。
现在可交换债券还仅仅是一个设想,是为解决大小非而设计的。他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以持有的公司股票做抵押,低息发行债券,然后约定债券持有人在未来某段时间可按一定比例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由此可见,用来转换的股票是从大股东(当然也可能是而股东,总之是大小非)处来的,公司总股本并没有增加,决不是什么增发之类的不着边际的东西!
结果实质是,大股东通过放弃持有的股票而获得发债时的资金,等于延迟了减持时间,减小了现实的大盘压力。
当然这些只是设想,最后能不能成行,具体细节条款还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