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发行股票与公司上市有什么区别
只有公司上市后股票才能在证券市场上随便买卖,而公司想上市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比如近三年盈利达到多少之类的)。
未上市公司的股份都属于干股,一般来说都是创始人在创立公司的时候按比例分配好的,这些股份创始人可以私下跟人交易,这种股份一般是不分数量的,只按百分比算。之后股份的变动要么持有人跟人私下交易,要么公司进行重组,融资,合并等再重新计算。如果是融资的话要去相关部门报备,不然就是非法集资了。
❷ 一个公司可以发行多少股 股票
没有具体数量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的形式及载明的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第一百二十九条 股票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2)股票公司发行股份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发行新股的程序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份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❸ 股份制公司如何发行股票
发行新股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社会公开募集,另一种是向原有的股东配售,也称配股。这两种方式,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同时运用,就是在一次发行新股时,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向原股东配售,同时将另一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1、新股发行决议
公司发行新股,这是属于增加公司资本的重要事项,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中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等项。
2、发行新股的核准
公司发行新股,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由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公告招股文件
公司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
4、新股承销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发行的新股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5、募集后的登记公告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由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因为募集新股后,公司资本增加,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❹ 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这个公司由2个以上(包括2个)的人一起出资组建的公司,这种公司的股份是指干股,股票市场上是没法买卖的,干股一般都在创始人手上,比较集中.上司公司发行的股票是公司上市后发型股票股民进行认购和买卖,股票价值是会波动的,而且持有者比较分散,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票的总值完全超过公司本身的价值.
a公司总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和非实物资产)价值大概1亿人民币,而公司上市后股票经过涨价整个公司的市值达到了10亿人民币。而没上市的公司的干股价格跟公司实际价值是挂钩的,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后不管是谁都可以买入卖出,只要公司经营的好或者名气大自然有人买,买的人多卖的人少价格自然就会涨上去,但是这些股票溢价是很不稳定的,一旦公司有问题或者有负面新闻又或者有大股东大量抛售股票价格很容易跌下去。
❺ 什么是股票 公司为什么要发行股票
1.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注入的资金可扩大经营规模。
2.提升企业形象,提升公司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3.公司上市后需要定期的披露财务报表,把经营状况置身于公众视野下。提高对行业和受众的影响力度,创造财富,使股东、员工的财富增加,提升员工忠诚度。
❻ 公司如何划分股份发行的股票占全部股份的多少
你所指的公司股份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股份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按面值计帐,假如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股份面值为1元/股,则股份数就是1000万股,如果面值为10元/股,则股份数为100万股。在我国证券市场只有一个特别案例,面值为0.1元/股,他的股份数就是注册资本的10倍。
如果公司不上市,所谓发行股份就是指增资扩股,没有额度限制,随便发,只要有人买。如果公司只坐在家里发股票不经营,理论上也行(就是你的想法),不过你会给这样公司去投资吗?!
如果公司上市,发行股份就需要中国证监会审核,那不是一般企业能通过的,全中国每年也不过100家左右,另外发行数量约为10-25%,也不是随便想发多少就发多少。你把问题想的真是太天真了。
如果一家公司发行了1亿股,你全买了,你就成了这家公司的股东,至于是不是当家人,还得看原来的股份有多少,也就是你占多少。如果超过51%,你能当董事会主席,如果只有1%,你就是虾米。
一家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是市场说了算,你卖1万美元1股,只要有人买就是成功滴,你只卖1美元,没人买,这个价格就是个屁。
你对公司法的理解和公司的治理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一定要多多学习。
❼ 什么叫发行股份购买股权
就是发行新的股票来融资,购买别的公司的股票或自己公司的股票,股票持有的多了就有话语权了,就能参与管理了。
❽ 一般公司发行股票数额占公司股份多少拜托了各位 谢谢
如果是上市公司,那他一般都已经发行股票了呀!你问的是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吧?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前,还要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 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