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技巧 » 已高价回购股份的医药股票
扩展阅读
股票代码l意义 2024-11-28 15:06:49

已高价回购股份的医药股票

发布时间: 2021-04-12 15:59:15

㈠ 股票回购价格的问题,多谢啊

一两句话也讲不清,网上找了点资料,自己看
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
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
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股票总金额为2300亿美元左右,占整个回购金额的85%以上。虽然这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但很难防止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实施场内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则。
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
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举债回购 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如果企业认为其股东权益所占的比例过大,资本结构不合理,就可能对外举债,并用举债获得的资金进行股票回购,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化。有时候还是一种防御其他公司的敌意兼并与收购的保护措施。
现金回购是指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这种情况可以实现分配企业的超额现金,起到替代现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购是指企业动用剩余资金,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来回购本公司股票。
出售资产回购或利用债券和优先股交换
按照资产置换范围,划分为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债务股权置换。
出售资产回购股票是指公司通过出售资产筹集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换回(回购)本公司股票。
债务股权置换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场价值的债券换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现金和票面价值35美元的债券交换其发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负债比例。
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固定价格要约回购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发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水平,回购既定数量股票的要约。为了在短时间内回购数量相对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价格回购要约。它的优点是赋予
所有股东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机会,而且通常情况下公司享有在回购数量不足时取消回购计划或延长要约有效期的权力。与公开收购相比,固定价格要约回购通常被认为是更积极的信号,其原因可能是要约价格存在高出市场当前价格的溢价。但是,溢价的存在也使得固定价格回购要约的执行成本较高。
荷兰式拍卖回购首次出现于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购。此种方式的股票回购在回购价格确定方面给予公司更大的灵活性。在荷兰式拍卖的股票回购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购价格的范围(通常较宽)和计划回购的股票数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后股东进行投标,说明愿意以某一特定价格水平(股东在公司指定的回购价格范围内任选)出售股票的数量;公司汇总所有股东提交的价格和数量,确定此次股票回购的“价格——数量曲线”,并根据实际回购数量确定最终的回购价格。

㈡ 股票回购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具体个股回购的分析建议您联系券商投顾。来源: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8-11/05/content_2065671.htm

㈢ 股票回购有什么影响

股票回购对公司有以下六点影响:

(1)股票回购有着与股票发行相反的作用:股票发行被认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号,如果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股价被低估,通过股票回购,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息。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通常是提升了股价,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如果回购以后股票仍被低估,剩余股东也可以从低价回购中获利。

(2)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明显超过投资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可以用自由现金流进行股票回购,有助于增加每股盈利水平。股票回购减少了公司自由现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层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层通过股票回购试图使投资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资吸引力的,公司没有把股东的钱浪费在收益不好的投资中。

(3)避免股利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当公司剩余现金是暂时的或者是不稳定的,没有把握能够长期维持高股利政策时,可以在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础上,通过股票回购发放股利。

(4)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如果公司认为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的比例较高,可以通过股票回购提高负债比率,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有助于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虽然发放现金股利也可以减少股东权益,增加财务杠杆,但两者在收益相同情形下的每股收益不同。

(5)通过股票回购,可以减少外部流通股的数量,提高了股票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购的风险。

(6)调节所有权结构:公司拥有回购的股票(库藏股),可以用来交换被收购或被兼并公司的股票,也可用来满足认股权证持有人认购公司股票或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换公司普通股的需要,还可以在执行管理层与员工股票期权时使用,避免发行新股而稀释收益。

(3)已高价回购股份的医药股票扩展阅读:

股票回购有以下方式:

1、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

2、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

3、举债回购: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如果企业认为其股东权益所占的比例过大,资本结构不合理,就可能对外举债,并用举债获得的资金进行股票回购,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化。有时候还是一种防御其他公司的敌意兼并与收购的保护措施。

4、现金回购:是指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这种情况可以实现分配企业的超额现金,起到替代现金股利的目的。

5、混合回购:是指企业动用剩余资金,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来回购本公司股票。

6、出售资产回购:股票是指公司通过出售资产筹集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7、固定价格要约回购: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发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水平,回购既定数量股票的要约。为了在短时间内回购数量相对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价格回购要约。它的优点是赋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票回购

㈣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对散户是利好吗,股价会涨吗

对散户是利好,股价应该会涨。
当上市公司认为二级市场(也即股市)股价偏低不能反映公司真实价值,会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并注销。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会提前发出公告:计划使用多少资金、上市公司、回购价格等。一般回购价格比二级市场股价要高出较多,在回购期间会促使股价向回购价靠拢,这就使投资者有了盈利空间,可以买入或持有该股等待上涨。
1.上市公司是最了解本公司发展情况的,上市公司认为股价偏低的判断是比较准确的;
2.上市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注销后,总股本会相应减少导致每股收益增加,从而推动股价上涨;
3.上市公司回购期间内,由于大量买入,基本上封杀了下跌空间;
4.上市公司回购会受到市场追捧,加上回购使股价向回购价靠拢甚至超过。
所以一旦上市公司公布回购股票,原来持有股票的可以一直持有等待股价上涨;未持有的投资者,只要发现股价离回购价还有一定空间,可以择机买入等待股价向回购价靠拢。当股价向回购价靠拢甚至超过时,投资者视具体情况可以卖出手中股票获取收益。

㈤ 中国市场回购股票例子

中国资本市场早期已发生过的几起股份回购案例  
1,最早的股份回购案例----豫园股份案例  
中国最早的股份回购案例当属1992年小豫园并入大豫园的合并回购.有人认为这可以看作中国股市第一例为了合并而实施股份回购的成功个案.大豫园作为小豫园的大股东,把小豫园所有股票(包括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悉数回购并注销,采取的是协议回购方式.程序上经股东大会批准,合并后新公司再发新股,并承诺小豫园股东有优先认股权.因限于当时的外部环境,这一合并回购谈不上什么商业色彩,政府行为起了重要作用. 
2,回购后再增发的第一起案例----陆家嘴案例  
1994年9月陆家嘴以公司土地尚未完全投入开发\国家股的部分资本仍然虚置\并且股权结构不合理为由决定采用协议回购方式实施减资计划,即以每股2元的价格回购国家股2亿股,随后又增发B股(流通股),使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比例达到了"15%"的要求.此案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减资回购从而规范股权结构并不是最终目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国家股减资回购,再增发一定数量的流通股(B股),即回购不是为了减资,而是为了进一步增资扩股.在这个意义上说,股份回购成为一种策略性的资本运营手段.
 3,郑州百文案例 
1996年一位个人投资者曾持有7.43%的郑州百文股票,大大超过当时《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的关于个人持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千分之五比例的规定.按照当时的处理规定应由公司购回这部分超出比例的股票.但即使是按买入价格或市场价格中的较低价格,回购这部分股票所支付的巨资亦会对郑州百文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后来这一部分股票事实上是通过二级市场强制性抛出的.
 4,湖北兴化案例 
湖北兴化是1989年成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1996年1月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股上市.然而,在上市前的数年时间里,该公司曾相继购回要求退股的四百余名职工的44万股本公司股票,然后又于1996年通过第三方将这部分回购来的股票以市价转让,获利2000多万元.由于湖北兴化的这一行为违反了前述国家有关规定,因此被证监会处罚没收回购股票所得. 
5,云天化案例 
1999年4月,云天化公司董事会宣布将以不低于该公司1998年末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至少要出资4.02亿元),向大股东云天化集团回购其持有的2亿股国有法人股,占云天化总股本的35.2%.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9月21日公告,公司将于2000年11月4日之前,以自有资金,完成对第一大股东云天化集团公司2亿股国有法人股的协议回购,回购价以经确认的每股净资产2.83元为准,回购金额56600万元.此次回购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35.20%.回购股份被注销以后,云天化总股本为36818.18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占72.84%,社会公众股占27.16%. 
对云天化集团来说,此次以每股2.83元的价格转让2亿股,与发起设立时每股1.01元的净资产比较,在3年中增值180.19%,年投资收益率为60.06%,如再考虑到历年分红,投资收益率更是高达72.27%,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大幅增值.回购完成后,集团公司在股份公司中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同时,获得的5.66亿元现金,又可以投入其它项目.对云天化来说,公司的主业市场极度疲软,此次回购不失为一条迅速提高公司业绩的捷径;从目前的财务状况看,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仅为10.85%,明显偏低,公司的流动资产总额为7.90亿元,其中货币资金高达5.24亿元,这也说明公司资产流动性好,有足够的能力进行股份回购.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有利于公司在证券市场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为公司的健康,规范发展奠定基础.此次回购,公司的中报每股收益可以提高到0.285元,净资产收益率可以提高到10.08%,公司股票的"含金量"将大大提高,这也为广大股东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 沪昌特钢案例 
1999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以资产回购国有法人股议案:以公司11394万元不适资产向控股大股东上海五钢(集团)有限公司回购部分国有法人股并注销股本,总股本将缩小.回购价格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确定.该案例虽然到目前为止尚未实施,但其重要意义在于是中国股市第一次提出以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对改善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具有明显积极作用

6.丽珠集团于 1993 年10 月28 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经营范围
以医药为主,兼营化工、食品、房地产、旅业、信息等。公司是1992 年成立的股
份公司,主要生产和经营医药产品等,现生产的主要产品有丽珠得乐、丽珠肠乐、
丽珠康泰必妥等。1993 年成为医药行业首家、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家A 股和B
股股票均挂牌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公司现已发展成为以药物制剂为主体,生物
工程、抗生素及第三产业多元化经营的医药综合型股份制企业集团。2008 年6
月初, 沉寂已久的B 股市场被丽珠B 的一则公告激起波澜, 丽珠集团宣称, 其B
股价格被严重低估, 影响企业形象, 为了提振股价, 该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1.6
亿港元回购部分B 股, 回购价格不超过16 港元/股, 约1000 万股。回购股份分
别约占公司已发行B 股股份和总股本的8.18%和3.27%。丽珠B 股2008 年6 月
19 日收盘时价仅11.7 港元,16 港元的回购价加比溢价达36.7%。在集团6 月20
日的股东大会上,回购案获得了99.72%的高票通过,丽珠集团成为了中国市场
首个实施B 股回购的公司。

㈥ 上市公司回购A股如果回购价高于市价,手中所持怎么办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应答时间:2020-10-1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㈦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散户能按回购价,把手中股票卖给上市公司吗

不可以,散户手中的股票属于二级市场,不是股东那种

㈧ 为什么股票回购价格过高时、会损害继续持有股票股东的利益

这个意思是在会计报表中计算稀释EPS时,有一个谨慎性原则(很无耻),按照该原则,以股票回购公布起计算稀释EPS,举例:股本9亿市价4元股,以5亿资金5元价格回购1亿股,则该股计算稀释EPS时会直接假设公司为了筹集5亿发行1.25亿股筹资,然后股民都以5元价格卖给公司股票,1分都不能少,结果公司股票增长了2500W股(是不是很无耻),EPS会因此降低,股票价值降低。而如果回购价格比市价低,按谨慎性原则该过程计算出来会减少股数增加股票价值,所以按谨慎性原则这个结果没意义,报表中不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