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买新三板股票有什么风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股票主要有5种类型风险:流动性风险、选股风险、估值风险、交易风险、监管风险。
1.流动性风险
这是新三板市场目前最主要的风险,整个市场的成交量只相当于一家普通的主板企业,这对新三板目前的资金规模来说是不正常的。在交易制度不完善并且转板制度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买入的新三板股票想要退出只能通过协议转手,或者等企业IPO之后卖出。但精选层以外的基础层和创新层转板上市的可能性很小,如果做市商制度出台,流动性会有一定改善,但相对于二级市场仍然有较大差别。
2.选股风险
扩容以前的新三板中,挂牌公司大都是比较优秀的,其中近半数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投资的风险是相对较小的。但经过扩容后,挂牌门槛降低,公司质量良莠不齐,绝大多数公司未来很难上市,其中甚至有不少随时都可能倒闭,对没有分辨能力的投资者来说,风险是比较大的。而且,一些优质企业的股份通常早已经被大券商承包,甚至长期持有,导致很多小机构与个人投资者无法获得市场中的优质标的,选择次优的公司投资收益较低,风险也大。
3.估值风险
目前新三板对挂牌企业没有盈利水平的要求,除了少数细分行业领头羊公司,大多数的创业型或守成型公司经营水平不行,融资能力也差、,股票缺乏流动性,没有什么投资价值。两千多家企业中,能上精选层或者转主板的很少,大部分公司有盈转亏的净值下跌风险,有些股票可以跌到原价的10%、甚至退市。另外,财务报表也是可以粉饰的,公布的利润对普通投资者几乎没有任何意义,绝大多数公司做不到长期稳定的分红,又何谈估值呢。
4.交易风险
目前新三板股票是不设涨跌幅限制的,从历史成交数据来看,部分个股价格波动非常剧烈。由于新三板的协议转让常常导致同一只股票可能出现巨大的价格差距,这削弱了新三板的价格发现功能,协议转让的价格也并不能体现挂牌公司的真实。有些私募基金公司为了牟利,甚至会低价大量收购流动性差的基础层或是创新层股票,然后吹票忽悠不懂的散户接盘。
5.监管风险
目前企业挂牌的条件还只是试行,很多质地并不合格的企业通过借壳等手段上新三板,机构做尽职调查费时费力,因此可能就会放弃投资。挂牌并没有起到非常好的筛选效果,很多企业的主要股东把新三板当做了自己套现的乐园。如果未来把挂牌审核制度与分层制度结合起来,在挂牌的同时就对企业进行评级,就可以有效加强监管,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⑵ 新三板挂牌后有分红配股吗
也有,具体的分红配股由公司自主决定。
⑶ 请问我购买总股本0.72%的新三板原始股,在正式上市后每年分红是按照什么算的
1.按照我国的现行规定,股票的红利的征税可根据同期储蓄利率实行扣减,即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税额就是每股红利减去同期储蓄利率后再征收20%的股票所得税,这样在每次分红时要征收的税额是:
所得税=(每股红利-本年度一年期定期储蓄利率)×20%
当上市公司在本年度不分配利润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下一年度的红利数额就势必增大,股民就减少了一次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2.在股票供不应求阶段,送红股增加了股东的股票数量,在市场炒作下有利于股价的上涨,从而有助于提高股民的价差收入。
3.送红股以后,股票的数量增加了,同时由于除权降低了股票的价格,就降低了购买这种股票的门槛,在局部可改变股票的供求关系,提高股票的价格。
⑷ 新三板股票是年底参与分红还是炒股而已
新三板如果有分红,那么作为新三板的股东同时有效。一般新三板是作为投资参与,因为只有一次报价,为集合竞价,所以做短期炒股就很难。
⑸ 新三板打新规则
一、新三板打新规则:
1.没有市值要求,有现金就能打新。
2.比例配售,中签率是10%,假如申购1万股,那么配售就是10000股*10%=1000股。
3.申购时间(9:15开始)。
4.涨跌幅限制30%。
二、新三板打新需要开通新三板权限,新三板开通条件:
1.开通前十二个交易日日均资产50万及以上。
2.两年的交易经验。
3.风险承受能力为C4及以上,目前精选层已改革为北交所。
【拓展资料】
一、股票概念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现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进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⑹ 新三板的股票有分红吗
答:有的
新三板股权也是股权,购买了股权你就是股东,作为股东只要公司有盈利一般都会分红。
⑺ 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后,股东持有的股份何时,如何能变现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权益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权益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上述披露时点时,还应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报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和信息披露义务(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包括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10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1)短线交易之禁止。参见前文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相关内容。
(2)内幕交易之禁止。根据《证券法》第74条之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参见前文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的相关内容,对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第三,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规范
11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规范大股东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56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证监办发[2008]11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有关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8〕94号《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和上证上字〔2008〕100号《关于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七条的通知》等。
12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增持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1)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可先实施增持行为,增持完成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过12月的,有关大股东才可以实施前述增持行为。
(2)增持过程中,大股东应在首次增持、继续增持、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时、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前,上市公司应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3)有关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12个月内不得转让。
13关于禁止大股东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规定?
(1)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⑻ 购买新三板的股权为什么有2-3年的封闭期是什么意思
购买新三板的股权有2-3年的封闭期就是企业融资到钱,扩大规模需要时间的,之后盈利,再之就是股东们的分红了,不能刚融资到钱,就有利润分红。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 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现在的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新三板”现在的报价券商主要有:申银万国、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和国泰君安。
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企业在证券业协会备案后,可以通过定向增资实现企业的融资需求。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新三板”的委托时间: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⑼ 新三板上市公司,原始股份可以随意买卖吗
原始股也是股票,持有的原始股可以随意买卖。原始股在上市后很难购买到,以下详细说明。
一、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
二、原始股的认购
1、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2、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三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目前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