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分红知识 » 股票公司改集团
扩展阅读
雄塑科技股票代码 2025-01-23 03:12:04
中小板公司股票代码 2025-01-23 02:55:53
银行卡账户销户股票账户 2025-01-23 02:49:33

股票公司改集团

发布时间: 2022-09-05 18:06:43

① “股票混改”是什么意思

股票对应的相关混改企业的概念。

混改(国企混合所有制)是指,在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加入民间(非官方)的资本,使得国企变成多方持股,但还是国家控股主导的企业,来参与市场竞争。

② 股票混改 是什么意思

在12月16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并对2017年的国企改革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会议指出,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加快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受此影响,昨日国企改革概念股表现活跃,板块内铁龙物流 、沙隆达A、中房地产 、宁夏建材 等4只个股纷纷冲至涨停,而广深铁路 、一拖股份 、*ST黑豹 、农发种业 、天山股份 、一汽夏利 、大庆华科 、山东海化 、*ST中特 、中储股份 和北方国际 等个股涨幅均超3%。

投资机会方面,海通证券 表示,9月底发改委混改试点专题会,标志着国改进入深化的新阶段,12月份国资委媒体通气会总结国改进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促改革放在重要位置,定调混改是国企改革重要突破口,关注央企与地方国企两类组合,央企如中国联通 、国电南瑞 、中国核建、中煤能源 等,地方国企重点关注上海,如隧道股份 、海立股份 、申达股份 、城市传媒 、晨鸣纸业 等。

集团内部公司整合对股票有什么影响能买入吗

具体要看是什么样的整合,可分为收缩和扩张的整合,扩张性的整合说明集团的经营能力较强,可以考虑。若是集团由于业务的亏损而进行的整合,暂时不要考虑了。

④ 上港集团股票是属于什么单位

上港集团属于国家控股(国企)
控股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4.56%)
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20%)。

上港集团前身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2003]6号《关于同意上海港务局改制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由原上海港务局于2003年4月4日改制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亿元。
2005年5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以商资批[2005]880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商务部商外资资审字[2005]01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改制后,上港集团的股本总额为1,856,898.298万元,其中: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1,299,828.809万元出资,并分别持股50%、19%、0.5%和0.5%;招商局码头(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码头")以外币现汇折合人民币557,069.489万元出资,持股30%。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集装箱业务、散杂货业务、港口服务和港口物流业务。
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含过驳)、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航运、仓储、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为国际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引水、拖带,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港口起重设备、搬运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⑤ 股票是怎么来的集团股份制是什么意思

股票的由来 股票是商品经济及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它的历史和发展过程大概可分为三个部分。 一、在16世纪作为筹集资金、分散风险的一种手段而进入远航贸易领域。 在15世纪,意大利的航海家哥伦布发现了南美州新大陆,随后葡萄牙的航海家麦哲伦又完成了第一次环球航行。这些地理上的大发现开通了东西方之间的航线,使海外贸 易和殖民地掠夺成为暴富的捷径。而要组织远航贸易就必须具备两大条件,其一是组建 船队需要巨额的资金;其二是因为远航经常会遭到海洋飓风和土著居民的袭击,要冒很大的风险。 而在当时,没有一个投资者能拥有如此庞大的资金,且也没有谁甘愿冒这么大的风险。为了筹集远航的资本和分摊经营风险,就出现了以股份集资的方法,即在每次出航 之前,招募股金,航行结束后将资本退给出资人并将所获利润按股金的比例进行分配。 为保护这种股份制经济组织,英国、荷兰等国的政府不但给予它们各种特许权和免税优惠政策,且还制订了相关的法律,从而为股票的产生创造了法律条件和社会环境。 在1553年,英国以股份集资的方式成立了莫斯科尔公司,在1581年又成立了凡特利 公司,其采取的方式就是公开招买股票,购买了股票就获得了公司成员的资格。这些公 司开始运作时是在每次航行回来就返还股东的投资和分取利润,其后又改为将资本留在公司内长期使用,从而产生了普通股份制度,相应地形成了普通股股票。 因为在贸易航行中获取的利润十分丰厚,这类公司就迅速膨胀,相应地股票也得到发展。在1660年之间,股东若要转让其所持股票,就要在本公司内找到相应的人员来接 受,或设法依公司章程规定将本公司以外的承购者变为公司的成员,股票的转让相当不便。但从1661年开始,股票开始可以任意转让,购买了公司股票的人就具有了公司的股 东资格,享有股东权。 到1680年,此类公司在英国已达49家,这就要求用法律形式确认其独立的、固定的 组织形式。在17世纪上半叶,英国就确认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观点,从而使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稳定的组织形式,股金成为长期投资。股东凭借公司制作的股票就享有股东权, 领取股息。 与此相适应,证券交易也在欧洲的原始资本积累过程中出现。17世纪初,为了促进 包括股票流通在内的筹集资本活动的顺利开展,在里昂、安特卫普等地出现了证券交易 场所。 1608年,荷兰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一个证券交易所,即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二、17世纪后,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股票逐渐进入金融和工业领域。 从17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英国、法国先后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大机器工业生产 代替手工生产的产业革命迅猛崛起,导致了商品经济的极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适应了大工业的要求而迅速发展起来,股票也相应地得到发展。出于生产对于扩大资金来源 和进行远距离运输以扩大市场的需要,银行、运输业急需大量筹集资金,而通过发行股 票来筹集资金、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就成为当时的一种普遍方式。1694年成立的第一家资 本主义国家银行——英格兰银行及美国在1790年成立的第一家银行——合众美国银行都 是以发行股票为基础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价制银行既可发行银行券,又能吸收社会资金来发放贷款,其盈利非常可观。而相对于远航贸易来说,银行股票是金融业股 票,不但股息多,且风险小,所以股票和股份制在金融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在18世纪,蒸汽机的发明和推广应用导致了工业革命。此时,资本主义的主要工业部门从手工业逐渐地过渡到机器大工业生产。不但纺织 业使用了大机器,且推广到轮船和机车,改变了整个工业的交通状况,大大地促进了生 产力的发展。这时的生产规模,已经远远不是单个资本家的小规模投资所能适应,它不但需要专业化生产和分工协作,还要求在交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巨大 的投资,而这些投资却不是少数资本家或当时政府的财力所能承担的。而股份有限公司 和股票正好提供了一条用资本社会化来集中资金的出路。 在18世纪70年代到19世纪中期,英国利用股票集资这种形式共修建了长达2200英里 的运河系统和5000英里的铁路。美国在18世纪初的50年里建成了约3000英里的运河及28 00英里的铁路。 到了19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要求扩大企业规模、改进生产技 术和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独资或合伙办企业就难以适应。这时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就采取各种优惠措施来鼓励私人集资兴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在工业系统确立统治地位。 于是,股票的自由转让,特别是利用股票价格进行投机,刺激了人们向工业企业进行股 票投资的兴趣。股份有限公司在各个工业领域都迅猛发展,成为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且通过股票筹措的资本额越来越大。如1799年杜邦创立的杜邦火药公司就是用每股2000 美元的股票筹措了15股资本创办的,而1902年成立的美国钢铁公司则用股票筹措了多达 14亿美元的股金资本,成为第一个10亿美元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随着证券交易的发展,其相应的法规及手段日益完善。 随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和股票发行数量的日益增多,证券交易所也在逐步发展。 1773年,股票商在伦敦的新乔纳咖啡馆正式成立了英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现伦敦证券 交易所的前身),并在1802年获得英国政府的正式批准和承认。它最初经营政府债券, 其后是公司债券和矿山、运河股票。到19世纪中叶,一些非正式的地方性证券市场也在 英国兴起。 美国的证券市场从费城、纽约到芝加哥、波士顿等大城市开始出现,逐步形成全国范围的证券交易局面。这些证券市场开始经营政府债券,继而是各种公司股票。1790年 美国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所——费城证券交易所诞生,1792年纽约的24名经纪人在华尔街 11号共同组织了“纽约证券交易会”,这就是后来闻名于世的“纽约证券交易所”。随 着股票交易的发展,在1884年,美国的道和琼斯发明了反映股票行情变化的股票价格指数雏形——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数。 股票在近代和现代的高速发展,要求法律制度不断完备。 各个西方国家均通过制定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等来维护股份有限公司和股票的发展,以保护股东的权益。美国根据1929年经济危机的经验,于1933年颁布了《证券法》主要规定了股票发行制度。1934年又颁布了《证券交易法》,用于解决股票交易问题,并依该法成立了证券委员会作为股票市场的主管机关。1970年,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减少投资风险,颁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法》。另外,在各国的股票交易市场上形成了反映股票行情变化的股票价格指数。比如,美国的道·琼斯公司编制的道·琼斯股票价 格平均指数,是美国目前最有代表性的大工业垄断公司股票的价格指数。有关证券(股票)法律的公布和股票价格指数的产生,促进了股份有限公司和股票制度的发展。 我国最早发行股票是在80年代中期,1984年北京的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为 中国的第一家股份制企业。随后,上海的飞乐公司、深圳的宝安公司相继发行了股票。 1988年前后在上海和深圳出现了地区性的股票交易,1990年12月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继宣布而开业,拉开了中国股票交易的序幕。199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从而使中国的股票交易逐渐走上了正规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集团股份制 集团股份制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
【企业】《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某某集团公司的名头,其实这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业)联盟罢了。另外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颇类似于军队当中的集团军。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
一、公司法中没有关于集团的概念。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集团公司的概念。集团公司,在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均称为企业集团,但在工商注册时,一般称为某某集团公司。
二、最早关于设立企业集团,并对企业集团给出定义的国家规范性文件,是《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1987年12月16日)。该文件是这样定义企业集团的:
1.企业集团是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组织。它的核心层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能够承担经济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企业集团是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名牌优质产品或国民经济中的重大产品为龙头,以一个或若干个大中型骨干企业、独立科研设计单位为主体,由多个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企业和科研设计单位组成;它在某个行业或某类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较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具有科研、生产、销售、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初步建立,上述规定已经不能囊括所有企业集团,因为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非公有制的企业集团。1991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71号)中称:“企业集团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组织。”此时已不再强调公有制。但是,该文件的精神还是主要支持建立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企业集团。1992年5月,国家工商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 联合发布了《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该文件规定:
第二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由一个大型企业或控股公司为核心组建,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企业集团名称。
第三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有一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集团核心。集团核心可以是一个大型生产、流通企业,也可以是一个资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二)必须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除核心企业外,必须有三个以上的紧密层企业,还可以有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企业。
(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要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之间应建立资产控股关系。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与半紧密层企业之间,应逐步发展资产的联结纽带。
(四)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和其他成员企业,各自都具有法人资格。第四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应是一个全民所有制大型企业或国家控股的公司。
此后,国家工商局又制定了《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此文件规定:
第三条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当然,鉴于各地规定不同,此条件有所变动。目前所知集团最低标准是: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2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⑥ 2021央企重组概念股是什么意思

2021年中央国企重新组合,或者是重新改革。
1.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粮):中粮生化(000930)、中粮地产(000031)、中粮屯河(600737);
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国电电力(600795)、长源电力(000966)、英力特(000635)、 平庄能源(000780)、龙源技术(300105);
3.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中轻):中国海诚(002116);
4.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中成股份(000151)、国投中鲁(600962)、国投电力(600886)、 国投新集(601918)、中纺投资(600061)(15日全部停牌);
5.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诚通): 中储股份(600787)、岳阳林纸(600963)、 冠豪高新(600433);
6.中国建筑(601668)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中国玻纤(600176)、北新建材(000786)、洛阳玻璃(600876)、方兴科技(600552)、瑞泰科技(002066);
7.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医药(600056);
8.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国药):国药股份(600511)、国药一致(000028)、现代制药(600420)、天坛生物(600161)。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⑦ 集团、股份、责任有限公司的关系

企业集团
《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某某集团公司的名头,其实这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业)联盟罢了。另外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颇类似于军队当中的集团军。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
一、公司法中没有关于集团的概念。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集团公司的概念。集团公司,在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均称为企业集团,但在工商注册时,一般称为某某集团公司。
二、最早关于设立企业集团,并对企业集团给出定义的国家规范性文件,是《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1987年12月16日)。该文件是这样定义企业集团的:
1.企业集团是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组织。它的核心层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能够承担经济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企业集团是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名牌优质产品或国民经济中的重大产品为龙头,以一个或若干个大中型骨干企业、独立科研设计单位为主体,由多个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企业和科研设计单位组成;它在某个行业或某类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较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具有科研、生产、销售、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初步建立,上述规定已经不能囊括所有企业集团,因为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非公有制的企业集团。1991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71号)中称:“企业集团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组织。”此时已不再强调公有制。但是,该文件的精神还是主要支持建立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企业集团。1992年5月,国家工商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 联合发布了《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已经失效,失效日期:2004-8-31 )。该文件规定:
第二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由一个大型企业或控股公司为核心组建,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企业集团名称。
第三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有一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集团核心。集团核心可以是一个大型生产、流通企业,也可以是一个资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二)必须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除核心企业外,必须有三个以上的紧密层企业,还可以有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企业。
(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要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之间应建立资产控股关系。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与半紧密层企业之间,应逐步发展资产的联结纽带。
(四)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和其他成员企业,各自都具有法人资格。第四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应是一个全民所有制大型企业或国家控股的公司。
此后,国家工商局又制定了《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此文件规定:
第三条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当然,鉴于各地规定不同,此条件有所变动。目前所知集团最低标准是: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2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有它们的共同点,也有不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⑧ 股票:成飞集团

每只股都涨的希望。只是看某些人愿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