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话西游2三转转个敏血法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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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搞抗性的话,一二世男人转男魔或者一二世男魔转男人,HP、MP、SP修正较客观,还有20点左右的冰混睡抗性修正!我也是最喜欢这两种练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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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转,魔仙转都行,其实那个种族转都有一定的优势,看你怎么搭配了。
⑵ 000009的后市如何
深宝安A(000009):盘中成交活跃,再度成为深市本地股的试金石,在该股无力突破时,本地股最终未能呈现整体上攻之势,后市仍可关注。
根据目前行情演变格局,市场热点有望从大盘蓝筹股向主流资金关照的题材股转移,特别是在指标股冲击千七未果的情况下,题材股必将担当重任,而在人民币升值概念的激发下,短线地产股有望成为再攻千七的主力军,其中土地与法人股收益合计增值超过14亿元的深宝安A(000009)就是重点品种 把握升浪起点 外汇交易怎样开始?
外汇市场直通车 没有必赚只有稳赚
。
目前公司土地储备丰富,且是上市公司马应龙的第一大股东,今年公司业绩有望进入增长期,特别是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后,将对拥有丰富土地储备的公司形成直接利好。
地产霸主 资产增值惊人
公司房地产业务遍及深圳、北京和上海等地,同时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储备了丰富的土地资源,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2年开始,公司在上海、深圳、海口、武汉等地大量购入土地,如深圳盐田港12万多平方米土地,1998年取得,目前仍未开发,当时支付地价为每平方米760元,目前已经涨到每平方1700元以上,保守测算该项目最少可以获得8100万元的升值收益。
法人股投资收益可观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马应龙的第一大股东未来有望在股改中获得巨额收益,马应龙是两市少有的绩优股,去年每股收益高达1.17元,今年中期每股收益达到0.77元,作为我国最大的制痔类药品生产企业之一,同时也是国内主要的软膏类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其主打产品马应龙麝香痔疮膏在痔疮类外用中成药销量及销售额全国排名均为第一,以销售额来计的市场占有率则达20%以上。随着二代产品的上市,马应龙还将迎来快速发展期,而伴随着股改的推进,马应龙将使公司的投资权益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目前公司持有马应龙32.83%股份,同时,还持有G江铃等多家公司股份,未来股权收益惊人。
三角形突破 重点关注
作为一只增值潜力巨大的正宗地产股,该股手握巨额资产增值题材,同时具有尚未完成股改题材。技术上看,目前该股面临三角形整理突破态势,短线随时可能爆发强势上攻行情,并有能力再度挑战新高,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择机参与。
⑶ 成都都那些证券公司
人要有梦想,要能前行,你说是吧71
⑷ 南通恒隆国际总负责人姓什么
恒隆国际简介
恒隆国际有限公司于1999 年5 月17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币,法定代表人丁继辉,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佳和华强大厦B 座17 楼,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
二、恒隆国际产权架构及控制关系
1.产权架构图
丘兆忠(自然人)
|90%
恒隆国际---|0.78%
|95% |
富安控股 |
|11.64%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恒隆国际股东或控制人简介
丘兆忠,男,身份证号码:440301197008263478 。
3.控制关系
丘兆忠持有恒隆国际90%的股权,深圳市丰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恒隆国际10%的股权。
三、恒隆国际违法违规情况
恒隆国际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恒隆国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丁继辉
总经理:丁继辉
董事成员:丁继辉、马健驹、许燕霞
监事:麦伟成
以上人员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恒隆国际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恒隆国际持有深宝安A 法人股743.43 万股,占深宝安A 总股本0.78%。恒隆国际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收购人持股情况
一、收购人持股情况
(一)恒隆国际持有富安控股的基本情况
股份名称:富安控股
持股数量:950 万股
占富安控股股份的比例:95%
恒隆国际的关联方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富安控股5%的股份,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恒隆国际,恒隆国际对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富安控股股份表决权产生影响。
(二)恒隆国际持有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隆国际直接持有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743.43 万股(占深宝安A 总股本0.78%);此外,恒隆国际通过收购富安控股间接持有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62.27 万股(占深宝安A 总股本11.64%)。因此,恒隆国际直接和间接持有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1,905.7 万股。
二、转让合同
(一) 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背景
富安控股于2002 年4 月在深圳市工商行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币1000 万元,龙岗投资拥有100%股权,公司属于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2 年7 月,经深圳市龙岗区人府(深龙岗2002-22 号文)和国家财部(财企2002-212 号文)批准,龙岗投资将持有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622,689 股份(占总股本11.64%)全部转让给富安控股,办理了转让手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02 年5 月30 日、6 月26 日、7 月13 日分阶段公告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2002 年9 月,经深圳市龙岗区人府(深龙岗2002—56 号文)批准,龙岗投资以富安控股持有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622,689 股份(占总股本11.64%)的2002 年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将其持有的富安控股100%股权以人币121,622,689 元的价格转让给恒隆国际和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其中恒隆国际受让95%,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受让5%,恒隆国际支付转让款人币115,541,554.55 元(转让价格的95%)给龙岗投资,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转让款人币6,081,134.45 元(转让价格的5%)给龙岗投资。
通过此次转让,恒隆国际通过富安控股间接持有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622,689 股份(占总股本11.64%),成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合同名称:《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3.合同当事人:龙岗投资,恒隆国际
4.转让股份及数量: 950 万股
5.转让股份的比例:95%
6.股份性质:国有法人股
7.转让价款: 115,541,554.55 元
8.股份转让的对价:支付龙岗投资转让价款人币115,541,554.55 元
(二)本次股份转让合同没有特殊条款,不存在补充协议,合同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就出让人持有、控制的富安控股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三、恒隆国际持有、控制的富安控股的权利限制情况
恒隆国际持有的富安控股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质押情况。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富安控股属于非上市公司,不存在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与富安控股之间的重大交易
恒隆国际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没有与下列当事人发生以下交易:
(一)富安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 万元或者高于富安控股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富安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币5 万元以上的交易。
恒隆国际不存在对拟更换的富安控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恒隆国际没有对富安控股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六节资金来源
恒隆国际购买富安控股950 万股股权(即95%股权)的资金来自恒隆国际的自有资金。
第七节后续计划
(一)恒隆国际没有计划继续购买富安控股的股份,或者处置已持有的股份;
(二) 恒隆国际没有计划改变富安控股主营业务或者对富安控股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三) 恒隆国际没有计划对富安控股的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
(四) 恒隆国际没有计划改变富安控股现任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恒隆国际与其他股东之间没有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五)恒隆国际没有计划对富安控股的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
(六)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需要对富安控股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为恒隆国际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七) 恒隆国际与其他股东之间就富安控股其他股份、资产、负债或者业务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安排;
(八) 恒隆国际没有对富安控股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八节对富安控股的影响分析
本次转让之后富安控股由龙岗投资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成恒隆国际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节备查文件
1、恒隆国际营业执照
2、恒隆国际税务登记证
3、恒隆国际与龙岗投资《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4、深圳市龙岗区人府同意转让股份批文
5、付款单据
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福田区深南中路佳和华强大厦B 座17 楼
恒隆国际有限公司
二○○六年一月六日
⑸ 000009S深宝安A何时股改
目前还没有定具体时间,公司6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到时看看有什么动静。
⑹ 深宝安总喜欢作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请如她在93年尝试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以深宝安2005年9月30日总股本95,881.00万股、流通股57,972.69万股为基数,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的剩余资本公积金中的8,000万元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深宝安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定向转增作为深宝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深宝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和参加表决的流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生效和实施条件。 以深宝安2005年9月30日总股本95,881.00万股、流通股57,972.69万股为基数,富安控股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深宝安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持有的2,232.45万股深宝安股票,送出率20%;宝投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深宝安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持有的3,208.50万股深宝安股票,送出率30%,公司募集法人股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深宝安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持有的3,210.21万股深宝安股票,送出率20%。 上述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后,相当于送股模式下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88股深宝安股票。【承诺事项说明】 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富安控股、宝投公司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深宝安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局已收到41家非流通股股股东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声明和承诺函,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控制公司32,015.66万股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9%,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4.46%。其余96 家非流通股股东(募集法人股股东)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声明和承诺函暂未收到,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892.66 万股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5.54%。集法人股股东签署的同意参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声明与承诺函。富安控股和宝投公司已书面承诺:对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富安控股和宝投公司将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表示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富安控股和宝投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富安控股和宝投公司的同意。 增加下列业绩承诺和有条件追送股份条款: 1、追送股份触发的条件:公司2006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3,600万元,即未能比200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69万元至少增长5,069万元;或者2006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2、追送的时点:公司将于2006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关于追送的公告,确定股份追送的股权登记日,并在股权登记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实施追送; 3、追送的对象:追送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4、追送股份数额:1,000万股。 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进行缩股时,将按照保持上述追加支付对价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支付对价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公司实施增发或新股配股时,前述追加支付对价总数不变,仍为1,000万股。 5、追送股份来源:在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后的剩余股份中划出,追送数量按照其非流通股持股比例分配。 另外,富安控股和宝投公司已书面承诺:对上述追送股份条款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富安控股和宝投公司将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表示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富安控股和宝投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富安控股和宝投公司的同意。 6、其他: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