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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薇传媒股票代码

发布时间: 2021-04-15 11:52:26

Ⅰ 赵薇退出龙薇传媒了

“小燕子”赵薇悄悄退出龙薇传媒!几百名股民还在索赔。

8月7日消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7月30日,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龙薇传媒)发生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经理、执行董事一职亦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由此,赵薇完全退出龙薇传媒经营层面。

工商信息显示,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龙薇传媒”)于2016年11月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目前,龙薇传媒尚未发生股权变更,赵薇仍持有公司95%股份

万家文化(现名为:祥源文化)股价走势图

我国《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人须在公司经营中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若法人变更还需要担责吗?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但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想逃脱责任吧!

来源:凤凰网财经



Ⅱ 赵薇夫妇的龙薇传媒被罚是什么情况

据了解,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的公告职工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孔德永、赵薇和黄有龙被采取市场禁入5年,并被处以罚款和警告。

此外,证监会调查显示,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证监会拟决定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给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拟对黄有龙、赵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30万元罚款,同时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赵薇也摊上大事了。

Ⅲ 为什么不准赵薇入股市

证监会认定的五项违规事由如下:
1、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2、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3、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
4、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5、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证监会披露的资料显示,赵薇夫妇控制的龙薇传媒其实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好资金,期间的信息披露更是弄虚作假,未及时说明实情。
其一
此次收购共需30.6亿元,可龙薇传媒自有资金仅6000万元,杠杆比例达50余倍。
虽说计划通过银行融资,可龙薇传媒2016年11月2日才成立,仅是个无实际运营的空壳公司,明显不具有快速从银行募资的能力。此时,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叠加名人效应,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其二
在公告中,龙薇传媒称,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14.999亿元。可实际上,其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约定的上报审批最高额度为30亿元。
如果该审批获通过,则上述资金将覆盖除6000万元以外的所有资金缺口,但与公告的股权款支付步骤并不一致。
黄有龙的笔录显示,“赵政他们希望30亿元全部由银行提供,这样成本能下来……如果银行同意提供30亿元,赵政他们会把银必信的15亿元还掉。”
更令人惊讶的是,根据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方案,龙薇传媒向中信银行融资款项中的第二笔及第三笔发放额度取决于万家文化股价情况。
相关办事人员的笔录显示,“(银行方面)表示保底22亿元能借,如果股价涨起来,到27元的时候,最高能批到30亿元。”
换言之,即使拿到了首批资金,后续资金也不见得能够按时到位,可龙薇传媒完全没有披露此事。
其三
龙薇传媒始终没有准确披露融资情况。
2017年1月12日,其称,金融机构将于月底前完成审批流程。可到了月底,龙薇传媒并没有披露“未与任何金融机构达成融资合作”的消息。
另外,2017年2月16日,龙薇传媒称,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是由于“金融机构融资审批失败”。而事实上,银必信没有准备好足够的资金,无法按时借给龙薇传媒12亿元。
其四
2017年1月12日,龙薇传媒称,“将积极与万家集团进行沟通以使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同时继续寻求其他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但其并没有积极与万家集团沟通,也未再联系过其他金融机构。
黄有龙在询问笔录中表示:
“中信银行是孔德永这边找的,我们这边没有找过任何银行,包括深圳的银行。自始至终,银行方面都是孔德永联系的,我和赵政都没联系过银行……在赵政去杭州和孔德永谈上飞机前(股份转让变更为5%前),我和赵政说不要做了……至于后面取消收购,我觉得这个事情没办法做了,就不做了……孔德永让我们留5%的股权,我其实真不想要,但出于信用,我最后还是同意了……我们从来没有想过用自有资金进行收购。”
小编注意到,在去年11月,证监会对万家文化发布《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黄有龙在微博上发文称:
“鉴于近日来一些媒体对我和我太太的不实报道,已经聘请律师取证,将以最快速度起诉谣言制造者与背后强大的推动势力”;
从没有当过某个领导的“司机”,从没当过巨富,也从不想当巨富,只想一家人平淡平安的生活;
希望通过文化类上市公司支持赵薇的事业更上一层楼,“这是我的初衷,可惜事与愿违”,从没有过任何违法的想法或者越过道德底线去获取财富。

Ⅳ 赵薇为什么花30.6亿拿下龙薇传媒29%的股权

龙薇传媒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明确表示,此次股权转让就是为了获得万家文化控制权,未来将专注文化娱乐产业进行资产收购。

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通过协议转让,成为控股股东,演员赵薇成为实际控制人

Ⅳ 赵薇为什么禁入股市的最新相关信息

近日,赵薇夫妇因收购万家文化(已更名祥源文化)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面临证监会处罚。而收到监管部门处罚告知书后,赵薇丈夫黄有龙日前称打算向证监会提交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剧情”似乎还没完。这场资本市场收购“大戏”背后真相如何?对信息披露行为应如何监管?
信息披露违规,监管部门拟作顶格处罚
11月9日晚间,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的一则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引爆了朋友圈。曾经在股市上引发高度关注的赵薇夫妇收购万家文化一案,强势回归人们的视野。
公告显示,证监会拟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龙薇传媒和万家文化两家公司予以处罚,包括责令改正、警告,并分别处60万元罚款。
而背后的“主角”们也都收到了数十万元的罚单和证券市场禁入“红牌”。证监会拟对赵薇、黄有龙、万家文化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龙薇传媒代表、赵薇的哥哥赵政同样也面临监管部门30万元的罚单。
与此同时,告知书中还梳理了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月16日公告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五宗“罪”。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业内专家分析,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针对信披违法违规,本案已为顶格处罚。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15日表示,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都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并购重组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方式,证监会将持续关注其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质量。
51倍融资杠杆、一波三折的收购计划
51倍的融资杠杆,一波三折的收购计划……记者依据证监会告知书梳理,赵薇夫妇上演的这场收购“大戏”主要有5个关键步骤:
第一步,2016年11月2日,龙薇传媒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均为零。公开信息显示,演员赵薇是龙薇传媒的控股股东。
第二步,2016年12月23日,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万家文化29.135%的股份。协议显示,收购完成后,赵薇将成为万家文化的实际控制人。
第三步,2017年1月12日,在上交所的问询下,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公告披露了资金来源:在收购所需的30.6亿元中,股东自有资金仅为0.6亿元。至此,高达51倍的杠杆比例浮出水面。
第四步,2017年2月13日,龙薇传媒的收购计划大幅“缩水”至3200万股和5.29亿元,不足原协议的两成。“缩水”理由是龙薇传媒的融资计划并未顺利完成。当日,万家文化再次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第五步,2017年3月31日,万家文化公告称“因股份转让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原收取2.5亿元股份转让款返还,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至此,这场失败的收购变成了一场连违约金都不用付的“过家家”。
监管“鹰眼”紧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万家文化、龙薇传媒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并非孤例。事实上,今年以来,资本市场涉及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层出不穷,一些曾经肆无忌惮的资本玩家已相继被查处。
其中,九好集团利用虚增收入、存款等恶劣手段自我“包装”,试图通过“忽悠式重组”借壳上市,遭遇监管层顶格处罚。鲜言更是因炮制“奇葩议案”、操纵多伦股份,遭证监会开出34.7亿元的“史上最大罚单”。
监管“鹰眼”一直高度关注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统计显示,今年年初到8月,仅上交所就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出公开谴责决定11份、通报批评决定19份、监管关注决定33份,涉及上市公司33家;共处理79名“董监高”、15家股东以及两名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合计96人次。
强化监管的同时,相关制度规则也在持续完善中。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今年9月,证监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缩短停牌时间,限制、打击“忽悠式”“跟风式”重组。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乱象、财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股票行为、上市公司不当停牌行为、公司重大业务操作差错等。
亿信伟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江明德建议,在保持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高压”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相关法规的完善,尤其是改变违法收益和违法成本失衡的现状,让违法者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原标题:赵薇夫妇收购“大戏”面临证监会处罚 监管“鹰眼”将持续关注)

Ⅵ 赵薇为什么退出龙薇传媒

8月7日报道,有媒体报道,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龙薇传媒)于7月30日发生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经理、执行董事一职亦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这也意味着赵薇完全退出龙薇传媒经营层面。

Ⅶ 有龙薇传媒这支股票吗

没有上市
目前A股没有这个股票
如果有,事主当初就不需要借道“万家文化”了
估计申请IPO也没那么简单

Ⅷ 赵薇退出龙薇传媒有什么影响

8月7日电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7月30日,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龙薇传媒)发生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经理、执行董事一职亦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由此,赵薇完全退出龙薇传媒经营层面。

股价“跌跌不休”,让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据证券时报报道,7月18日,投资者起诉赵薇等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杭州中院首次开庭。其中此次开庭涉及的起诉投资者共计19人,另有42人诉讼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

不止如此,羊城晚报4月报道称,已经有两三百名投资者向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且索赔队伍正在逐渐“壮大”。目前在相关股吧、律师网站,均可以看到投资者向万家文化索赔的讨论。

我国《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人须在公司经营中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若法人变更还需要担责吗?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发现,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但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Ⅸ 赵薇为何不再担任龙薇传媒法人

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龙薇传媒)于7月30日发生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经理、执行董事一职亦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这也意味着赵薇完全退出龙薇传媒经营层面。

不管怎么样,赵薇能甘愿退出龙薇传媒必定有她自己的规划和打算,大家坐等官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