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股票基金這些可以查得到嗎
法律分析:可以查詢。要求辦理離婚,可以查詢另一方名下的財產包括基金股票等,可以做訴前財產保全,等申請法院查詢,對方會轉移財產的。票賬戶內的資金一般由兩部分構成:一為股票的當前市場價值。一為股票資金賬戶內的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貳』 如果起訴離婚通過法院可以查到另一方的資產嗎比如股票
法律分析:可以。起訴離婚的情況下,財產狀況需要當事方自己提供證據證明,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會主動調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況下,經當事人申請,法院進行調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叄』 離婚財產如何調查股票帳戶能查到嗎
離婚財產 調查的方式有: 一、自行調查 自己調查可以調查對方擁有的存摺、 房產證 、 工資 收入等等。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如果對方有心防你,即是是這些財產你也可能調查不到。工資收入也有可能因為公司的規定被拒絕調查。 二、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 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啟模,得到的 證據 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 三、申請法院調查 此種方式看起來是最佳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於基層法院的業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法院調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餘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法院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四、聘請專業的 律師 調查 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好謹請專業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 法定機關、依法定程序能查到股票賬號;非法定機關、非依法定程序不可以查詢股票賬號。也就是 離婚訴訟 中的法院可以查詢。 《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悄襪緩,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 代理 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肆』 離婚時如何調查對方的證券賬戶股票情況
1、查看家裡的電腦,看看對方安裝的是什麼證劵公司的交易軟體,一般通過對方安裝的什麼證劵公司的交易軟體,就可以簡單判斷出對方開戶的證劵公司。2、在該證劵交易軟體中,看看是否存在股票交易賬戶,一般人的習慣都是保留股票證劵賬戶號,但不會保存交易密碼。
3、在與對方沒有翻臉之前,有機會拿到對方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到中國**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樓),有2台自助列印設備,放上身份證原件就可以列印出對方的證劵賬戶號和開戶的證劵公司,另外需要帶上照相機或高像素手機拍照股票交易明細(因為交易明細自助查詢不提供列印的,而櫃台查詢列印需要本人前往)。
一般律師調查方式:
申請法院調查令到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有上海或深圳兩個分公司調查取證,列印有股票交易的資金對賬單,這種方式調查取得的對賬單明細上無法同時顯示上海A股和深圳A股的交易明細,也無法顯示股票交易清單中的銀證轉出(入)資金,也就無法分析對方轉移了多少資金。
專業婚姻律師調查方式:
專業婚姻律師(或比較負責任的律師)會在上述調查取證後根據股票交易明細清單中的交易單元代碼,來查找對方具體的開戶的證劵公司及開戶證劵營業部,然後再申請一個法院調查令去該證劵公司或證劵營業部調查取證,列印所有的股票交易明細及銀證轉出(入)資金,其實股票賬戶只需看3部分內容:
1、清單中的股票的當前市場價值。
2、股票資金賬戶內的余額。
3、股票交易清單中的銀證轉出(入)資金。
尤其是第(3)點,自2000年以後,股票證劵賬戶的資金一般都由第三方銀行託管資金,因此銀證轉出(入)的資金就可以分析出對方轉移了多少股票資金。
專業的婚姻律師,不管股票存在多少年,一般都會調查結婚當日以後的所有股票明細
『伍』 離婚財產如何調查股票帳戶能查到嗎
法律分析:一、自行調查。二、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三、申請法院調查。四、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陸』 夫妻離婚可查對方賬戶嗎
夫妻離婚可查對方賬戶。夫妻在離婚時如果想查詢對方的存款,最為基本的查詢方式主要有三種:
1、提供對方的銀行帳號或開戶銀行,到相關銀行調取賬戶資金來往明細;
2、到對方的單位財務或人事部門進行調查,但由於人為因素的影響,調查結果不見得准確;
3、到相關稅務機關調查對方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並倒推對方的實際收入。此外,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調查申請,由於銀行一般只向司法機關提供儲戶信息,所以如果想通過律師調查,律師也無法調取到儲戶信息,只能向法院申請來調查對方的銀行存款,同時最好要能提供對方的帳號或開戶的銀行支行的情況下,才能有效的調取到對方的相關的證據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條
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柒』 離婚股票基金這些可以查得到嗎
法律分析:可以通過法院可以查到個人的銀行賬號,法院的司法查問是通過你的身份證件查問到你在某銀行的存款賬號,而後查問存款錢數。一般是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拿出財產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男女雙方協商解決不了,法院會先提出分割方案,盡量使男女雙方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