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丈夫幫操作別人股票帳戶,虧錢了,遭對方索賠,女方承擔嗎
都知道股票交易有風險,沒有穩賺不賠的生意。如果你的丈夫當初幫別人操作股票賬戶的時候,就應該明確的告知過對方,盈虧都是自負的。如果虧了錢,對方就要索賠。那他當初就不應該把股票賬戶拿給你丈夫賬戶管理。當然這是你們夫妻之類的共同債務,肯定你是要幫還的。除非你不知道你丈夫幫著管理股票賬戶。這只是你丈夫的個人行為,你就可以不用承擔連帶責任。
㈡ 股票帳號借人使用,如果使用人使用杠桿原理炒股虧了,自己會背上債務
我咋聽到的不是這樣的呢??帶杠桿做股票的時候你應該給了券商保證金吧?你要是杠桿做股票虧了的話,券商會根據你的保證金額度強制平倉的呀。這個說起來麻煩點。你來私募風雲網問下老師看看。我覺得應該跟現貨有點像,帶杠桿的會被強制平倉,也就是爆倉。要是按照你說的那樣,賠錢的話那成了沒額度限制了。那券商要是要不回錢來,不就是要虧死了嗎?
㈢ 替別人炒股虧了錢能不能立案
不能,盈利有提成,虧損大部分是由資金所有者承擔,委託別人炒股也就是說相信操盤手的操作技術,如果不相信那就沒必要委託別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 》 第七十九條02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㈣ 同事主動幫我炒股導致我的賬戶虧了20萬,我能向他索賠損失嗎
你的股票賬戶被同事炒股操作虧損20萬,遇到這種情況只能認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至於能不能向他索賠損失是不一定的,就看你和同時是怎麼約定的。
最簡單的答案是這樣的,如果你們之前有利益合作關系,幫助你賺錢了你會分錢給他,這種情況來可以向他索賠損失;反之如果幫你炒股賺錢了不分,虧錢了向他索賠損失的約定,這個肯定不應該向同時索賠損失。這種情況你們沒有沖突,盈虧都是你自己扛著,同時幫忙炒股純屬幫忙而已。
原因一:因為這是幫你炒股,幫忙炒股意思就是沒有利益的,盈虧都是你自己一個人承擔。
原因二:因為你有錯再現,涉及錢財的投資,你自己太相信他的炒股能力,只能怪自己太傻了,這種傻事不應該讓他人買單。
以上這兩點就是我個人認為,同時主動幫你炒股導致虧損20萬的真正原因,這個20萬只能自己花錢買教訓。
最後奉勸一句,炒股不賺就虧,即使不給你同事炒股操作,也許你自己炒股也會虧損的,股市盈虧是常態,一定要勇敢接受現實,也許你內心就會舒服很多了,祝你投資愉快。
㈤ 幫別人炒股虧了要賠嗎
代人炒股虧了的,是要進行賠償的,這個肯定是跑不了的,至於讓人代炒股的一方也是有責任的,具體需要賠償多少錢要看當時的情況。
股票本身就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概念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交易時間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股票收益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以購買股票的形式對外投資取得的股利,轉讓、出售股票取得款項高於股票帳面實際成本的差額,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資本利得和公積金轉增收益。
㈥ 用他人賬號購買股票,若發生違規行為,責任歸屬應該如何劃分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經濟的進步,現在一些投資項目可以說在中國是越來越火熱。同時有一部分人為了從中賺取更多的盈利就會向自己身邊的人去借出一些賬號,這樣的話就能夠擁有多個賬號來進行股票炒作。那麼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如果我們用他人賬號購買股票,並且在這個時候發生了一些違規行為,那麼像這種情況,責任歸屬應該如何劃分?
不要隨意出借自己的賬號因此現狀有關自己私人問題的賬號,不要出借給其他人。特別是有關資金問題的以及綁定了自己信息的,很有可能你拿著別人的賬號去做了一些違法犯規的事情。那麼害的不僅僅是你自己,同時還害了自己的朋友,那麼像這種情況,你就是不仁不義的,同時也給別人帶來了非常大的麻煩。
㈦ 用別人的賬號幫別人炒股虧了,被別人強迫打欠條有法律效用嗎
幫別人炒股肯定事前是有約定的,虧損或者盈利是如何分成的?如果是在約定的賠償范圍內打的借條,那就有法律效用,強迫打的沒有效力
㈧ 我的朋友用我的賬號和錢買股票虧了能報警嗎
請問,你和朋友有約定嗎?即使是口頭的,要據實說。
如果你請朋友操作或者朋友主動幫你操作,你接受了,虧損還是由你們約定的方式分別承擔各自部分。
如果你的朋友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操作你的賬戶,你可以先私下於他協商賠償,對方不能接受你的方案,你可以報警。你需要使警方相信你的朋友盜用了你的賬號和密碼。
㈨ 幫別人炒股虧了要賠嗎
法律分析:作為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委託代理關系,在一般情況下是認定為有效的。但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得持有、買賣股票,因此投資者私下委託證券公司分析師代其買賣股票,因受託人不具有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在法律上為無效民事行為。我國法律規定,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後,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於委託炒股的行為雙方均有過錯,雙方應共同來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一百六十六條 數人為同一代理事項的代理人的,應當共同行使代理權,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六十八條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㈩ 別人拿你的賬號炒股,現在虧了,有合同可以打官司嗎虧了一半按合同月底是要補足資金的,昨天說沒錢補上
有合同應該是可以打官司吧,但你們這個合約守不受法律保護就不知道了,有些事是違規操作,本身不受法律保護,簽了合約也沒用,你這個用你賬號炒股,不知法律上如何認定。如果認定為是經過你授權的合法炒股,你可能贏官司很難,說到底這個風險你授權給他時就要有心理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