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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會不會查股票賬戶

發布時間: 2023-05-14 18:01:11

A. 一個人貪污了被查,股票帳戶也被查嗎

一個人貪污了被查,全部資金都要查,這是很正常。
如果股票賬戶非他自己名字,在檢察機關審訊中他本人不供述一定線索,贓款去向還是很難查清楚的。

開立股票賬戶的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本人身份證。如開立法人股票賬戶,需要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
(2)費用包括:申請表費用和開戶費(上海股票賬戶收取40元/戶,深圳股票賬戶收取50元/戶);
(3)操作流程:投資者需填寫申請表並交納手續費;持有關證件、申請表及開戶手續費收據到開戶櫃台交櫃台承辦人;承辦人核查上述材料無誤後,申請人收回有關證件、收據並領取股票賬戶卡。
註:所有證券公司以及各大銀行。

B. 國家可以查到個人股票賬戶金額嗎

正常情況下財政局是無權查看股票賬戶金額的,如果該股票賬戶涉嫌違法犯罪,只有法院才有權查看股票賬戶。

C. 炒股一年賺1000倍會被查嗎

收益率是不足以引起監管注意的,必須是大金額,高收益,這兩個條件同時符合時候才會引起注意,會對你的交割單重點審孫鄭查,是否涉及操縱新市場,內幕交易等等交易手法則凳頌進行審查。粗雀

D. 盈利很多的股票賬戶會被監控嗎

一個賬戶連續長期盈利很多的話,有被監控的風險,例如第一層券商、第二層交易所,但被監控的前提是你的交易盈利能力真的很牛,牛到引起了其他人的關注才行。
歡迎關注我,有問題再聯系。

E. 離婚財產如何調查股票帳戶能查到嗎

離婚財產 調查的方式有: 一、自行調查 自己調查可以調查對方擁有的存摺、 房產證 、 工資 收入等等。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如果對方有心防你,即是是這些財產你也可能調查不到。工資收入也有可能因為公司的規定被拒絕調查。 二、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 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 證據 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 三、申請法院調查 此種方式看起來是最佳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於基層法院的業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法院調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餘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法院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四、聘請專業的 律師 調查 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 法定機關、依法定程序能查到股票賬號;非法定機關、非依法定程序不可以查詢股票賬號。也就是 離婚訴訟 中的法院可以查詢。 《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 代理 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F. 民政部門可以查個人基金股票賬戶嗎

不能查,基金賬戶是受證監會監管。

G. 公安系統可以查到證券以及股票上的錢嗎

沒有合法理由及批准,
公安系統不可以查詢證券以及股票上的錢。
股票基本法律法規主要包括《公司法》、《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等。

H. 請問,如果一個人用10萬,炒股賺到100萬,這種人的帳戶會被調查,監控嗎

百分百監控,目的只有一個讓你輸,只能讓它們贏

I. 炒股賺幾千萬會被國家盯上嗎

會。自己賬戶突然多出來一百萬國家都會查這筆錢的來源,因為怕是黑錢,更別說幾千萬了,股票賬戶收益只要投資者是合法合規的收益,國家就不會管了。

J. 法院能查股票賬戶嗎

在實際生活中,法院查詢當事人股票賬戶或者相關金融賬戶時,大多是經濟犯罪的發生,特別是一些股票證券相關的,而且常常是個人犯罪。那麼,法院能查股票賬戶嗎?以下由我為您一一解答關於法院能查股票賬戶嗎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法院能查股票賬戶嗎
如果涉嫌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可以立案調查,當然可以查股票賬戶;法院如果涉及到刑事、民事訴訟,如果認為必要,依其職權,也可以查股票賬戶。
二、法院強制執行股票流程是怎樣的?
首先,關於執行時間,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磨燃兄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其次,執行辦法,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段族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瞎襲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三、強制執行股票的問題怎麼解決?
1、執行工作中必須強化申請執行人舉證意識。以便執行人員擴大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來源,查實被執行人經濟實力、投資狀況,對被執行人實施准確有效執行。
2、搶抓機遇、靈活應對協助單位的挑剔。通過證券交易機構取得被執行人初步開戶信息後,應採取有效手段與相關機構取得聯系。一旦掌握其託管具體證券營業部門,應告知有關從業人員違反法律規定、拒不履行協助義務的法律後果。在取得被執行人賬戶准確信息後,迅速製作符合法律規定的執行裁定書,以便實施強制執行措施。如因製作的裁定書不符合相關規定遭到拒絕協助時,應採取相應臨時控制性措施。如在製作執行裁定書時,應視情在財產控制性裁定書主文,採取准確性和涵蓋性相統一的表述方法要求協助,如可表述為「查封(凍結)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元或相當數額的資產」。如此即便證券機構也無法以裁定書不符合相關要求而拒絕協助,以便為法院取得被執行人賬戶信息後製作準確處置性裁定書贏得時間。
3、對被執行人賬戶應實行全面控制手段。在對被執行人股票賬戶進行控制的同時,還應對其相應的登記結算機構賬戶及時進行控制。根據投資者、證券機構和登記結算機構三方協議,即便被執行人惡意處置股票,也無法從登記結算部門取出資金。因此實行及時對被執行人結算機構賬戶進行控制的「兩頭堵」措施非常必要。目前我國股民投資證券的賬戶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大多是由第三方銀行統一存管,投資者開立證券賬戶後,只能選擇一家銀行作為股市資金的存管銀行。但需要注意的是,據媒體報道,我國有的省份部分商業銀行為提高客戶從多家銀行劃賬至證券賬戶的便利,已經推出可以就單個股票賬戶選擇多家銀行作為股市資金存管的銀行服務。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戶時,只要客戶向營業部提出要求,就可以給客戶辦理綁定「多銀行存管」業務。而在股民得到更安全、便捷資金通道服務的同時,也為法院執行被執行人的有價證券設定了更高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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