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起訴能凍結股票嗎
法律分析:是可以申請凍結的,原告有權向法院申請要求查封凍結被告的財產,例如存款或是其他財產,當然包括股票賬戶,注意這些財產必須是被告名下的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范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⑵ 訴前保全是凍結所有財產賬戶嗎
一、訴前保全是凍結所有財產賬戶嗎
訴前保全不是凍結所有財產賬戶。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執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並且需要給予悔態乎被告必要的生活費用。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閉轎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提碧悉供財產線索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二、訴前財產保全的訴訟特點
1、訴前財產保全具有快速、及時、簡便特點。民訴法規定對准予訴前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應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並開始執行。這一措施的快速實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關系人因糾紛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2、訴前財產保全在適用效力上同訴訟保全一樣具有國家強制性。任何義務主體對人民法院製作的針對其財產的訴前保全裁定,都負有必須履行的責任,否則應受法律制裁。
3、訴前財產保全效力具有可變性和延續性。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被裁准後,就起訴或不起訴有選擇的權利。申請人若在裁定送達後三十日內未起訴,人民法院將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終止;訴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終止;還可因生效法律文書執行完畢、原申請人在訴訟中撤訴獲准、實施訴前保全錯誤、申請人死亡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等原因而終止。如果申請人向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保全裁定在受理法院繼續有效。
如果某公民確定自己的權益是因為企業實施侵權行為而受到損害,且發現企業正在實施轉移財產等會使得自己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的情形,可以在向法院起訴之前,提出財產保全的去請求。
⑶ 法院能凍結股票賬戶嗎
法律主觀:
債權人起訴後,直接申請法院可以凍結股票賬戶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察肢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客觀:
《 公司注冊資本 登記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 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股份有限公司 采敗戚世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 法規 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實行實繳的,注冊資本為仔兆股東或者發起人實繳的出資額或者實收股本總額。
⑷ 財產保全影響股票賬戶嗎
有影響。不會影響交易,但會影響轉出資金。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後,人民法院會依法凍結所申請財產,進行保全,包括對股票帳號進行凍結。
⑸ 財產保全會凍結股票嗎
法律主觀:
財產保全凍結幾個賬戶要看當事人、銀行提供給法院的賬戶信息以及法院通過自身系統能查詢到的賬戶信息。財產保全對凍結的賬戶賣讓數額沒有限制,只是限制金額,以訴訟金額為限。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握世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段配肢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⑹ 訴前保全完結後能否再凍賬戶
訴前財產保全到期後,是可以續凍的,但是是需要由申請人及時的向人民法院進行申請的。在我國的民事訴訟的程序性規定中,訴訟財產的保全措施是其中一項重要的民事訴訟事項,在申請訴訟財產保全的時候,要符合法定的條件。一、訴前財產保全到期後可以續凍嗎?
訴前保全到期首先是需要採取繼續查封或者是繼續凍結的措施的,到期如果沒有採取續封或者續凍措施的,保全措施將自動失效。因此,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仍要繼續關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時間。需要繼續採取續保措施的,最好應在期限屆滿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及時安排續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在我國訴前財產保全過期的,這類財產保全措施自動失效。相關的案件當事人需要繼續對這類財產進行保全的,需要提前30日向相關的人民法院進行申請。我國的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對這類財產進行相關的保全或失效的裁決。
到期如果沒有採取續封或者續凍措施的,保全措施將自動失效。因此,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仍要繼續關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時間。需要繼續採取續保措施的,最好應在期限屆滿之
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及時安排續保。具體期限為:
1、銀行賬號、存款:首次六個月,續凍三個月。
2、房產、土地:首次二年,續封一年。
3、股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國家股、社會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6、債券: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7、車輛:無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機器設備、貨物:首次一年。
二、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條件
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是:
1、需要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態鄭沖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系人,即與被申請人帆殲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叢閉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民事主體之間發生財產糾紛的,此時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當事人一方出於對自己的財產權益的保護的目的,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此時無論是訴前財產保全,還是訴訟中財產保全的,都必須交納保全費用。
⑺ 法院是否能直接凍結股票
可以。股票賬戶的銀行卡被法院凍結了,會影響買賣股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債權人有權利對規定時間內不還款的債務人做出法院申請,保全其相應的資產或者凍結其賬戶,包括銀行賬戶和證券資金賬戶。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凍結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凍結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拓展資料:
失信被執行人賬戶會被凍結嗎
不一定,分兩種情況:
1. 因欠金融機構或個人錢會被凍結,法院可直接把所有進入該人名下的銀行卡內現金轉走,支付給債主或其他機構。
2. 因信用原因,被列入國家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的,不會被凍結,但會有很大影響。
⑻ 財產保全會凍結賬戶嗎
財產保全不會凍結被告所有的賬戶,只會凍結和本案有關的財產的。如果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的話,就應該在三十天之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不然財產保全就會自動解除的。一、財產保全會凍結被告所有的賬戶嗎?
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不可以凍結被告的所有賬戶。
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執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並且需要給予被告必要的生活費用。
(一)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二)提供財產線索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
(三)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四)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岩鍵察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五)解除財產保亮棚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二、財產保全分為哪些種類?
財產保全又分為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兩種。訴前保全是指當事人尚未起訴前就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訴訟保全是指當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訴後,發現對方有毀損、藏匿、轉移、變賣財產等跡象時,申請法院採取的財產保護措施。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粗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財產保全按照申請保全的時間分為了訴前財產保全和訴中財產保全。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話是不需要提交擔保的,訴中保全的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金額。
⑼ 網貸訴前保全會凍結股票賬戶嗎
不一定,要看欠款金額
訴前保全,申請的是保全金額,不是某個賬號
金額夠了,或者股票基金賬戶沒錢,就不需要凍結
⑽ 訴前保全是凍結所有財產賬戶嗎
一、申請財產保全是凍結對方名下所耐啟有賬戶嗎
1、申請財產保全不是凍結對方名下所有賬戶。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如果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的話,就應該在三十天之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不然財產保全就會自動解除的。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執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並且需要給予被告必要的生活費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二、財產保全的程序是什麼
1、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提出,申請人提供擔保。訴中財產保全由當事人提出或法院依職權決定,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拒絕提供擔保的,法院依法駁回其申請。申請人提供擔保可以以自己的財產作為擔保,也可以由第三人作為保證人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具體數額,司法實踐中要求與申請人申請保全的財產的數額相當;
2、人民法院接到申請人的申請後,對訴前枝前保全,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對訴中財產保全,情況緊急的也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一般情形無明確限制。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應當立即開始執行,以防止有關財產或標的物被處分或滅失的危險,有關單位有義務協助人民法院執行。人民法院對申請人申請經過審查,認為不符合昌搭如財產保全條件的,應裁定駁回申請,認為符合財產保全條件的,又提供了擔保的,必須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財產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