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代別人炒股可以設共管賬戶嗎
幫別人管理股票賬戶一般是屬於違法的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這一規定擴大了禁止賬戶出借的范圍,已經不局限在法人借用個人賬戶,而是任何人禁止出借和借用他人賬戶,這就等於是禁止家人之間的賬戶出借和借用。
② 股票賬戶託管給他人違法嗎
法律分析:1、股票代理操作安全性沒有問題,只需將開戶時辦理第三方存管的銀行卡拿著,錢就比較安全,因為資金進出都只能通過這張卡來實現。至於問的是不是犯法,沒有這個說法吧?只是聽說證券分析師不能自己買賣股票,如果請一個證券分析師來代理操作,他可能就違反制度了,要被處罰,另外,證券咨詢機構也是不能幫會員操作股票的,這是違規的。其他的都是合法的,因為這屬於民事委託了,雙方意願達成一致就可以。但最好事先把細節約定好,以免以後引起糾紛。
2、炒股這種事情確實太專業,一知半解的新手與職業操盤手的水平相差天上地下,做人代理操作也是可行的。有句廣告詞怎麼說來著,「你的資金+我的頭腦=雙贏」。我炒股也好幾年了,最近幾年行情太差沒做了。原來我也請了一個老股民幫我操作股票賬戶,雖然後來也虧了,但比我自己操作還是要老練很多,因為當時行情實在太差,自己操作估計資金只剩一半了。
3、怎麼請人代理操作股票,這個確實不好找。找了個水平差的容易引起糾紛,有真水平的私募操盤手不好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二十六條 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委託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作為合夥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夥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
③ 幫家人打理股票賬戶,違反證券法了嗎
股票賬戶由個人管理。一般來說,股票公司和證券公司是不能越權的,也就是可以在那裡注冊,但買還是賣應該是你自己的想法。他們可以給你提供一定的意見,就是根據他們比較專業的知識和市場上的大數據,哪只股票有更大的發展前景,然後你聽了他們給你的解釋,你覺得他們說的對嗎?感覺。那你可以買這個,但是你不能把賬戶給他們,他們也管不了你這個東西,因為相關法律明文規定,股票公司和證券公司不可以在上面辦理相應的賬戶。
④ 操作別人的股票賬戶違法嗎
法律分析:如果證券公司員工,私自操作別人賬戶的股票,進行交易,是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第一百九十五條 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⑤ 操作他人股票賬戶違法嗎
法律分析:新的證券法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⑥ 幫家人打理股票賬戶是否違反證券法
幫家人打理股票的賬戶,並不違背相應法律,因為你不說這個事情誰知道呢,而且你幫家人打理並不是非法集資也不是越權,你並沒有以此來獲得經濟利益,沒有說我幫你打理這個賬戶。每年一年給我10個點的這個利潤,就是你賺的錢裡面要分10%給我,你給家人是不會這么做的呀。
而且親戚朋友之間給點交流的這個意見,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因為就算對方不幫你打理對方肯定也有一個自己的想法吧。你平常多問一問現在哪些股票比較好啊,哪些適合長期持有啊,這個交流論壇裡面都有很多這樣的說法吧,你不能說這個是違法的吧,正常交流信息而已,你相信對方然後你就買了,至於虧還是賺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⑦ 操作別人的股票賬戶違法嗎
不違法,只不過是有些人特別是段子絕孫的莊家大戶,利用分散賬戶操作,或者把非法所得轉到別人股票賬戶,進入股市洗白。這就違法了!
不知道你懂不懂,還是故意裝不懂。
⑧ 夫妻之間代為操作A股賬戶違法業內人士回應→
在新《證券法》實施兩月之際,關於「單位和個人證券賬戶不得違規出借」的規定,引發市場熱議。有網友表示,「我們一家人共用一台電腦登錄賬戶炒股,難道違法了嗎?」
此次新證券法修訂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具體有兩點。第五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修訂後的《證券法》從3月1日正式實施,對違反證券賬戶實名制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加大。
那麼,操作親屬A股賬戶是否違法?業內人士坦言,「得看具體情況!」
一家中小型券商合規總監告訴《經濟日報》記者,要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專業,敬畏風險。賬戶實名制是金融監管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券商通過監控MAC地址等監控客戶異常交易行為也是一項常規監控措施。只要投資者不是違反規定出借賬戶,就不要擔心受到處罰。
上述中小型券商合規總監認為,新證券法修訂後,加大了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但是市場不宜對個別條款進行過度解讀。監管層不會打壓市場,只會引導市場更加合理。主觀上沒有在迴避監管、從事違法違規的投資行為,普遍會受到法律保護。
那麼,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代為操作是否違法?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認為,夫妻炒股的資金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使用另一方的賬戶炒股不算是出借賬戶;父母子女之間代為操作,也談不上違規出借賬戶。不過,「何為違規借用他人賬戶」,有待監管部門出台具體細則。
臧小麗認為,借用他人賬戶炒股的危害主要在於,有些人利用其他人的股票賬戶來逃避監管,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因此新《證券法》將借名炒股納入監管范圍。但是,該條款也不能矯枉過正。
代為炒股的情況比較常見,是不是都算違法的借名炒股行為呢?臧小麗表示,法律上不能一概而論。「用他人賬戶炒股是否違法,可以考慮的因素是:股票賬戶持有人與實際操作人之間是否具有親屬關系,炒股資金來源於賬戶持有人還是實際操作人,實際操作人是否存在《證券法》禁止或限制的交易股票的規定,實際操作人能控制的股票賬戶的數量和交易情況,是否不當影響了證券市場等等。」臧小麗進一步說。
「這個規定,不能進行過於寬泛的解釋。為家庭成員的賬戶進行的操作,不應該看做是借用他人賬戶。」楊兆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