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租借證券賬戶多少錢一年
賬戶租借費每年500到1000不等。地域不同,租借費也不同。賬戶屬於個人隱私財產,關繫到你的金錢及徵信問題,建議不要輕易租借。投資有風險,建議您謹慎決策。
⑵ 股票開賬戶借給別人用可以嗎
根據新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借出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可以處以罰款不到50萬元,同時,投資者把股票賬戶借給他人使用,則存在資金密碼泄露、威脅資金安全的風險。
因此,投資者不要輕易的把股票賬號借給他人使用。
拓展資料: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概念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交易時間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交易費用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⑶ 出借股票賬戶的法律責任
依據證券法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第五十九條依法拓寬資金入市渠道,禁止資金違規流入股市。禁止投資者違規利用財政資金、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證券。
第一百九十五條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⑷ 把股票賬戶給別人操作有什麼風險
把股票賬戶給別人操作有什麼風險?股票賬號存在著賬戶密碼和資金密碼雙重保險,所以把賬戶借給別人操作,對於自身賬戶資金來說沒有什麼風險。所以市場上會有一些專門的操盤團隊,向一些賬戶被套的大戶,以支付一定利息的形式借取賬戶,然後培養一些具有操盤能力的交易人員,進行短線高拋低吸的操作。做這種業務的團隊除了支付利息之外,還要交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同時會承擔短線高拋低吸交易帶來的收益和損失。而出借賬戶的投資者除了賺取一定利息之外,還要承擔證券賬戶內股票在出借期間價格變化的損失和收益,其業務模式跟在券商做融券業務差不多。這種出借賬戶的業務邏輯上雖然成立,但是在操作過程中也存在很多問題。首先讓他人操作你的證券賬戶,存在著信用風險,要是別人把你虧得太多然後又不賠,那麼你的虧損將不受法律保護。
⑸ 用自己的身份證開一個證券賬戶給比人炒股,這樣安全嗎
借用自己的身份證開一個證券賬戶給別人炒股,這種做法絕對是不安全的,千萬不要等出事再來後悔,一定要有自己的安全意識。
為什麼可以說借用自己的身份證開證券賬戶給別人不安全呢?主要風險來自以下兩個方面,具體如下。
假如你自己幫別人開的恰好是信用賬戶,他登錄賬戶進行借錢炒股的話,你自己也會承擔一定風險的,只要不爆倉就行,一旦爆倉甚至還欠債的話,這筆債務會算你頭上,這就是借用證券賬戶給別人的後果。
總結以上兩大風險分析得知,用自己的身份證開證券賬戶給別人炒股,這種做法絕對不安全,主要風險是不能出租證券賬戶,這是違規的;其次最大的風險是怕信用賬戶,到時候不知不覺自己名下還欠一屁股債,所以呼籲大家不要貪圖小利把證券賬戶給別人。
⑹ 股票賬戶和資金都是我的,借給朋友操作,違法嗎
如果你朋友不用你的賬戶做違法的事,就不違法。
出租出借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將可以被予以警告並處以至少1000元的罰款。
如果被公安機關認定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 銀行卡)或支付賬戶,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可能在五年內無法使用所有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和支付賬戶業務,無法正常網上支付,包括網銀轉賬,網上各類消費及購物等,五年內在所有銀行可能無法開立新賬戶,同時會影響徵信記錄。
⑺ 借用股票賬戶是否違法
法律分析:借用股票賬戶違法。證券公司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委託,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
法律依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證券公司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委託,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應當一致。
證券公司為證券資產管理客戶開立的證券賬戶,應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報證券交易所備案。
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⑻ 出借證券賬戶違法嗎
法律分析:個人出借證券賬戶違法。
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及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在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時,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保證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一致。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對通過外部接入信息系統買賣證券情形,證券公司應當嚴格審查客戶身份的真實性、交易賬戶及交易操作的合規性,防範任何機構或者個人借用本公司證券交易通道違法從事交易活動。
法律依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當按照審慎經營的原則,建立健全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防範和控制風險。
證券公司應當對分支機構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不得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管理分支機構,也不得將分支機構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給他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八條 證券公司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委託,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應當一致。
證券公司為證券資產管理客戶開立的證券賬戶,應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報證券交易所備案。
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⑼ 股票戶頭可以借給別人用嗎
你好,近年來在中國證監會查處的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案件中,不法分子常常被發現有借用他人賬戶來掩蓋自身違法行為,以規避監管、逃避制裁的情況。所以,如果將自己的賬戶出借給他人使用,他人可能會利用你的證券賬戶從事違法違規活動。這樣不僅可能為違法違規行為提供了便利,而且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和相應法律責任還將由本人承擔。對於證券違法案件中違反賬戶實名制管理的相關當事人,除了可能採取注銷賬戶、限制使用等措施外,還可能將同時採取一定時期內限制新開賬戶、列為重點關注對象等措施。所以,建議投資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證券賬戶,不要外借給他人使用,保障自己的賬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