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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子賬戶非法經營

發布時間: 2023-03-22 06:05:51

① 非法經營股票罪量刑標准

法律分析: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② 場外配資兇猛 | 涉案600多億,700餘人被抓,高杠桿炒的竟是「假股」

一旦參與場外配資違法活動,股民自身利益將無法保障,還可能遭受較大財產損失。這是證監會近日發布《嚴厲打擊場外配資違法活動 合力凈化資本市場生態——證監會、公安部聯合發布2020年場外配資違法犯罪典型案例》中的提示。

上一次證監會集中曝光258家非法從事場外配資平台名單,是在2020年7月。

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經營配資業務。證監會稱,場外配資經營活動屬於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嚴重擾亂資本市場正常秩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

證監部門配合公安機關,2020年查處了19起場外配資犯罪重大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700餘人。其中,重慶「撮合網」股票配資案涉案金額550億元,加上其它平台,涉案金額約643億元;有的非法平台提供高達10倍的融資杠桿(編者註:正規券商融資業務提供不超過2倍杠桿)。

非法平台,虛假股票交易

證監會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的非法平台對接資金提供方(俗稱「金主」,以下同)和配資炒股客戶,涉案交易額大;有的非法平台提供配資服務,竟然對接炒期貨客戶;還有的非法平台沒接入證券交易所,涉嫌詐騙。每類案例都觸目驚心。

「撮合網」是對接「金主」和配資炒股客戶的典型非法平台,涉及交易金額最大。

「撮合網」是一家重慶公司設立的平台。此公司沒有取得相關證券業務經營資質,卻用「撮合網」對接資金提供方(俗稱「金主」,以下同)獲取配資資金和證券賬戶,並使用配資分倉系統軟體,為配資客戶開立交易子賬戶,提供高杠桿配資資金進行配資炒股。

除了「撮合網」,這類非法平台還有廣東「時盛網」「益升網」「同升網」「貝贏網」「元全網」「金牛網」;深圳聚牛匯友、深圳同盛金信息設立的平台。

由於各平台運作時間不同,涉案金額及波及客戶數量也有差距。

重慶「撮合網」涉案交易金額最高,達550億元,配資客戶4萬余名,遍及全國16個省市。

深圳聚牛匯友平台涉案交易金額達70億元,涉及配資客戶4500餘人。2020年6月,深圳市公安機關在深圳、上海兩地開展收網行動,搗毀此平台的犯罪窩點,控制涉案人員,刑拘犯罪嫌疑人17人。此案是迄今為止廣東打擊規模最大的實盤場外配資非法經營案。

不同的非法配資平台,提供的融資杠桿各不相同。廣東「時盛網」等一批配資平台的提供杠桿比例是5至10倍,「撮合網」是8倍。

還有非法配資平台「伸手」到期貨市場。

操作期貨,對操作者的期貨基礎知識和資金余額都有「門檻」要求,場外配資平台卻讓不具備期貨交易資質和資金的人涉足期貨交易。

在證監會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南昌氧氣 科技 公司沒有相關期貨業務經營資質,通過公司網站、朋友介紹等方式招攬配資客戶,並借用他人期貨賬戶作為主賬戶,利用「知富通」配資分倉系統軟體拆分為多個虛擬子賬戶,提供給客戶進行期貨配資。使客戶在不具備期貨交易資質和付出很少資金的情況下開展期貨交易,並從中收取遠高於期貨交易所的手續費牟利。

以上涉案公司沒有取得經營資質,涉嫌犯非法經營罪,更有些公司的平台沒有接入證券交易所,客戶從事的是虛擬交易,涉嫌犯詐騙罪。

例如,2019年至2020年,吳某等人合作開發了配資分倉系統軟體,並設立了「馬上漲」等虛擬盤配資平台,招攬配資平台運營商及代理商,通過微信炒股群發布高額度、高杠桿配資信息招攬客戶,吸引客戶在平台上配資炒股。實際上,客戶買賣股票的委託單並未真正進入證券市場交易,僅是在配資平台記賬,配資平台按照股市行情計算客戶交易盈虧,欺騙客戶認為自己在進行真實的證券交易。該案涉案金額3000餘萬元,受害人2000餘人。

還有,西安憶美星辰網路等5家公司推廣「開門紅」配資平台,費用高企,「陷阱」多多。他們誘導客戶以10倍杠桿建倉交易,並收取3‰的建倉費;當交易的股票下跌5%時,業務員誘騙客戶追加投資;下跌7%時,平台會強制平倉;當客戶購買的股票上漲賣出時,平台將抽取10%投資盈利作為分成。截至案發,在這個平台共注冊623人,涉案金額3900餘萬元。

自覺遠離場外配資,場外配資合同是無效合同

上述10個典型案例,只是場外非法配資平台「冰山一角」。

2020年7月8日晚,證監會官網集中曝光了一批非法從事場外配資平台名單,將258家非法從事場外配資的平台及其運營機構予以曝光。

證監會提醒,不法機構或個人創建場外配資網站、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平台,宣稱提供最高10餘倍的炒股資金,以「您炒股、我出錢」「杠桿炒股、盈利高」「實盤交易、門檻低」「資金安全、提現快」等為噱頭,誘導投資者參與場外配資活動。請廣大投資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自覺遠離場外配資活動,以免遭受財產損失。

證監會還提示,早在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在強調場外配資違法性的基礎上,明確了場外配資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場外配資參與者將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和責任。

在裁判文書網上,2020年案涉「場外配資」的審判高達551件,比前兩年總和還多兩成。截至今年5月6日,2021年案涉「場外配資」審判已達80件。

裁判文書網及證監會公布的案涉「場外配資」案件,同樣觸目驚心。

有的非法團伙構建包括薦股網站、股評機構、場外配資平台的非法「生態鏈」,在蠱惑投資者買入的同時伺機賣出,跨境操縱市場。

更有「金主」與用資人合作,產生巨額虧損後金主起訴用資人,想以借款合同糾紛為名,要求後者賠償。歷經一審、二審,官司甚至打到了最高法院,得到的回復是「不能將場外配資合同視為民間借貸來處理」,證券配資有著特許經營屬性,除依法取得融資融券資格的證券公司與客戶開展的融資融券業務外,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與用資人的場外配資合同,應當根據相關法律,認定為無效。

責編 | 姚坤

(版權屬《中國經濟周刊》雜志社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摘編、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③ 借用股票賬戶是否違法

違規借用股票賬戶的行為屬於違法,會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關於借用股票賬戶是否違法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借用股票賬戶是否違法
1、違規借用股票賬戶的行為屬於違法,會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法律依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證券公司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委託,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應當一致。
證券公司為證券資產管理客戶開立的證券賬戶,應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報證券交易所備案。 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二、股票注銷的條件有哪些
在一般情況下,股票一經發行,持股者不得退股,發行公司也不得自行購買自己的股票,但在下列情況下允許注銷股票:
1、當公司出現很大虧損時,可按股東持股份額縮減一定的資本;
2、當一家公司分成幾個公司時可注銷原股票,同時向股東交付分立後的新股票;
3、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以股東應分配的利潤注銷股票,如某礦業公司在其采礦礦源枯竭,公司即將解散時,按公司章程規定事先逐步以利潤購回股票,以簡化最後的結算手續。
4、根據公司股東簽訂的買賣合同中的贖回條款,到規定時間後,償還本息,收回股票。對上述幾種注銷方式,無論哪一種均須事先召開股東大會,就注銷問題作出特別決議。
如果一個公司他發行了股票,那麼持股者不能退股,而且公司也不能自行購買,但是如果遇到了一些特殊情況,還是可以注銷該股票的賬戶的,比如說公司已經出現了非常大的虧損或者一個公司,他正在分成幾個公司,那麼也是可以將原有的股票賬戶進行注銷,然後成立新的股票賬戶。
三、內幕交易罪中「內幕信息」應如何界定
按照《證券法》的規定,內幕信息在我國證券法中已有明確規定,按規定,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屬內幕信息:
(1)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5)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7)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
並不是知道內幕信息後,進行股票、基金等證券交易,就回構成內幕交易罪的,只要滿足《刑法》規定的條件,才會構成內幕交易罪或泄露內幕信息罪。
如果您是期貨、證券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不管是合法知悉還是非法獲取的,都不要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否則涉嫌內幕交易罪或泄露內幕信息罪,將需要受到刑法處罰。
倘若您因涉嫌內幕交易罪或泄露內幕信息罪,已被警方採取刑事拘留等強制措施的,最好盡早委託專業辯護律師協助處理,自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④ 出借股票賬戶的法律後果

法律分析:自然人或非法人組織出借證券賬戶給他人從事證券交易,均有可能被處罰,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出借股票賬戶的行為,需要監管機構結合具體交易情形進行判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第一百九十五條 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⑤ 股票賬戶借給別人被惡意操縱股票怎麼辦

別隨意借給別人。
如果有借戶的人有惡意操縱股價的違法行為,一經查獲會直接碧皮去找賬戶本人,證監會如搏慧賀果核實賬戶的確有操作股價的行為,會把賬戶禁用,名字進入證監會黑名單後,所持的身份證和本人不能繼續炒股基派。

⑥ 幫幾個人炒股在他們的賬號里操作,算非法集資嗎

不是非法集資,但是違法。2020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證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新證券法第195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⑦ 證劵交易中對違法行為有什麼處罰

第一百九十一條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三十萬元以上
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給其他證券承銷機構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
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或者證券從業資格:

(一)進行虛假的或者誤導投資者的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推介活動;

(二)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承銷業務;

(三)其他違反證券承銷業務規定的行為。

⑧ 幫別人管理股票賬戶違法嗎

法律分析:這種情況是國家不允許的,一旦推薦的股票使投資者損失嚴重,結果就會很麻煩,很可能會被告上法庭。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非法經營證券理財行為的一類,構成詐騙罪的,將受到刑事制裁。權益受到損失的投資者,應當通過司法追贓程序或參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追回自己的損失。但專職經紀人推薦可以的,有證券從業資格。推薦一般來講不會犯法,不幫別人操作就可以了。所以要想不違法,首先要去考到相應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還要具備相應的證券備案。

法律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代理委託人從事證券投資; (二)與委託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 (三)買賣本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股票; (四)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⑨ 操作別人的股票賬戶違法嗎

不違法,只不過是有些人特別是段子絕孫的莊家大戶,利用分散賬戶操作,或者把非法所得轉到別人股票賬戶,進入股市洗白。這就違法了!
不知道你懂不懂,還是故意裝不懂。

⑩ 違規持有國內受限客戶證券,應在幾天內處置相關證券

違規持有國內受限客戶證券,應在14天內處置相關證券。證監會表示對違法從事證券活動的行為,中國證監會將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拓展資料
《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證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不得私下接櫻世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證監會表示嚴禁賬戶持有人通過證券賬戶下設子賬戶、分賬戶、虛擬賬戶等方式違規進行證券交易。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不得借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證券。信息技術服務機構等相關方,直接或者間接違法從事證券活動的,應當清理整頓,存量可以持續運行,按照有關規定逐步規范,但不得新增客戶、賬戶和資產。對違法從滑蔽事證券活動的行為,中國證監會將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在券業,從業人員違規炒股是被脊讓肢明令禁止的。不管是2005年的《證券法》,還是2020年3月1日施行的新《證券法》,對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都有嚴格的禁止規定,其中,新《證券法》明確指出,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將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罰款。

中國結算表示,近年來在中國證監會查處的內幕交易、市場操縱、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重大違法案件中,不法分子通常通過借用他人賬戶來掩蓋自身違法行為,規避監管,逃避制裁。同時,一些投資者守法合規意識淡薄,將自己的賬戶出借給他人使用,為違法違規行為提供便利。這些行為都違反了證券賬戶實名制管理規定,嚴重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大大增加了案件查處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