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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查看股票賬戶傭金 2025-02-01 18:20:32

配偶股票賬戶

發布時間: 2023-02-05 15:30:50

1. 夫妻共同的股票帳戶,離婚後怎麼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勞動薪金所得、經營投資收益等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協商分割。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按照法律規定屬於夫妻個人財產的除外。
雙方可以提前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 股票賬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屬於個人婚前財產所購買的股票,其餘額屬於個人財產,如為雙方共同財產購買的,屬於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 理財公司員工的配偶可以有股票賬戶嗎

可以,理財公司的員工的配偶是可以有股票賬戶的。
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武警、現役軍人、證券從業人員、基金從業人員及國家機關處級以上幹部等不得參與股票交易,其他人員是沒有限制的,要注意的是股票賬戶只能本人使用,不能出借給他人。

股票賬戶開戶可以去證券公司開戶,也可以在網上開戶,證券公司開戶准備好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即可,網上開戶投資者只需要下載證券公司軟體,點擊開戶後按流程操作即可,准備好身份證、銀行卡即可。

4. 普通人用老婆賬戶炒股違法嗎

普通人用老婆賬戶炒股違不違法,恐怕不是證券法這一規定就能夠解決的,畢竟這一規定已經觸犯了眾怒,未來或存在一些細化條款做出新的免責條款。

證券法證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單純從字面看,夫妻之間/子女父母之間/兄弟姐妹之間使用對方賬戶都屬於證券賬戶的出借和借用。可能面臨證券法一百九十條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處罰。

但是夫妻之間的財產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不存在借用和出借法律關系,使用對方賬戶依然是一種共同的理財投資行為,確定為賬戶出借和借用,合同法上也很難得到支持。證券法硬要插一杠子,認定為賬戶出借,有點一刀切的況味。

清官難斷家務事,證監會要想處罰夫妻之間賬戶出借,並給予處罰,如何認定,畢竟這個賬戶夫妻之間都是知道的,有多少盈虧多少資金投資資產歸屬都是知道的,怎麼認定出借,夫妻兩人都可以登錄,都可以買賣,怎麼算是出借賬戶。

但是一些高管如果使用對方賬戶,進行內幕交易應該從嚴處罰,這一點會得到市場投資者高度認可。內幕交易就是偷而且是大偷。

針對證券法五十八條規定,我個人認為證監會應該出台免責條款。限定夫妻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子女父母之間的賬戶使用不屬於出借和借用。

普通人用老婆賬戶炒股?這個條款是寫在新證券法里的,原話是這樣講的: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也就是告訴你,這是違法的,不管是你是用老婆賬戶,孩子賬戶,父母賬戶炒股或者打新,都是犯法的,最高會被罰款50萬。

當然,網上有投資者說,已經和券商客戶經理核實過了,根本不影響,散戶家庭成員間相互登陸。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現在監管力度正在變得嚴格了,這個趨勢是確定性的,假如現在有一些有些券商比較嚴格,設備操作2個號就有有可能被監控,有一些不會。

可這有什麼用,因為監管已經明文規定了,這是違法行為,為了安全起見,普通人自己可以開戶,你就開一個戶就好,為什麼一定要用老婆賬戶,孩子賬戶,父母賬戶炒股。

如果你說你的資產非常多,那麼一個戶也不會影響你的收益,你多個賬戶不就是為了打新股,中簽賺個雞腿,你那麼多資產,中個雞腿,對你收益影響不大。

如果你本身資產就不是很多,那麼你一個戶就可以啊,打新要看市值,你要滿額打新才有機會啊,另外,打新運氣的成分是最大的,真的不要以為是實力。

另外,如果你原本是把自己的賬戶出借給別人,那麼我建議你,馬上停止出借賬戶的行為,不然在大數據和人工智慧的當下,監管要查,馬上你就會被查到。最後,出借或者借用證券賬戶都會面臨血本無歸、負債累累的局面。

真的,別為了炒股,然後做違法的事,這點是基本的出發點。

從正常意義上來說,我們是一家子,我用自己老婆的賬戶炒股這根本就沒啥,本來兩個人的錢在一起,又不牽扯到理財的問題,更不要說違法了,但是從今年3月1日開始新的證券法實施,在同一個設備上登錄兩個以上的證券賬戶操作是違法行為,最高罰款50萬元。

這可把很多人嚇壞了,我父母沒有操作能力,我幫助他們做也違法,這簡直是無稽之談那。其實新的證券法的本意是對的,主要是為了防止游資的拖拉機賬戶,和法人的違規操作,以及市場上借用多個賬戶進行量化操作的,畢竟這些在擾亂市場的正常秩序,所以說才有了新的證券法實施細則。

從防範操縱的規則上來說本是好的,但是在實際應用中卻出現了很多的笑話,這是規則制定的時候考慮不周造成的,目前這個事情已經引起了輿論的廣發關注,其程度不亞於當初的原油寶時間,但越是大家關注的東西,我估計接下來一定會有親民政策出來,就是對這個規則會進一步細化,一般老百姓的幾個賬戶操作肯定會排除在外的,這樣是有助於市場活躍,否則你這樣控制一些資金就乾脆不玩了,那對國家在稅收方面豈不是損失啊。

所以,不要擔心,耐心等待通知,你用老婆賬戶炒股大概率不違法。


要點一:個人出借賬戶會被罰嗎?


此次新證券法修訂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

具體在於以下兩點:

經咨詢中國結算,客服回復稱,在中國結算認定下,賬戶名字是誰的就是誰的賬戶,默認都是本人操作。理論上,無論是借用家人或朋友賬戶進行股票交易、申購新股都屬於違規操作。

所以,如果按照法規來,題主的問題就有答案了,從理論上講是違法的。

但是,證券賬戶實名制的邏輯在於出借和借用賬戶的行為背後往往關聯其他違法行為,比如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從業人員違規購買股票等。雖然證券法已經明文禁止對外出借證券賬戶,但實踐中很少發現有僅僅因為出借證券賬戶被處罰的情形。


要點二:出借和借用賬戶如何認定?


從新證券法規定來看,對於證券賬戶的實名制管理是從兩方面來管理的,即任何市場參與者不能主動出借賬戶給他人,也不能借用別人的賬戶,從市場交易秩序的角度出發對雙方都進行了規制。

對於出借賬戶如何認定?只要達到實際賬戶開立人將自己證券賬戶控制權讓渡,借用給他人,即證券賬戶在該期間自己不受控制或者不去主動控制,就可以被認定是出借賬戶。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認定不問實際所有人是否還能控制賬戶(賬戶密碼修改),且不以是否有償為標准。


要點三:使用親屬的賬戶違法嗎?


親屬之間在證券賬戶開立上,每個人都是獨立的自然人,因此即使是親屬之間,也屬於出借賬戶行為。

法律沒有除外規定,也沒有這種行為不認定為出借的任何可以之處。只要某個開戶主體賬戶脫離自己控制讓渡控制權給第三人,即屬於事實上的出借或者借用,沒有例外。

有專家認為: 親屬之間禁止出借賬戶沒有任何疑義,有這種理解的都是想規避監管的主體,特別是涉及證券基金機構從業人員、上市公司特定人員、監管機構部分特殊人員等。這些人員恰恰是需要禁止出借的重要風險隱患所在。

還有專家表示, 是否屬於出借和借用他人賬戶的行為,往往從賬戶的控制權來認定。 如果賬戶所有人和資金所有人一致,例如A和B是母子關系,A將自己的賬戶和資金交由B打理,這種情況就很難被認定為出借賬戶。如果賬戶所有人和資金所有人不一致,例如打新族使用多個賬戶打新,賬戶是別人的,但資金是操作人的,這種情況屬於典型的賬戶出借行為。

問題四:如何規避賬戶出借的風險?


首先,應當了解出借賬戶對市場的隱患以及這種行為嚴重違反賬戶實名制,對於證券交易秩序、證券交易監測、證券業反洗錢,以及違法違規場外配資等,都會造成嚴重的監管盲區和市場風險。

提醒大家,不管是何人借用賬戶,均應拒絕,讓自己避免陷入風險之中。出借證券賬戶給他人,借用者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或其他違法行為,而不巧的是出借人剛好又知情的話,那麼出借人和借用人很可能被認定為共同犯罪。


更多問題關注@致庸學財,共同學習。

2020年3月1日執行新的《證券法》,第58條有個規定:出借賬戶給別人使用,最高可以罰款50萬元。

於是乎,各種吐槽出來,有人就在說夫妻之間的證券戶頭往後不能隨意操作了,也不能借用父母的證券賬戶來申購新股和可轉債了。

這種擔心至少在目前是多於的。

新證券法的規定主要是防止為了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多賬戶來操縱股價,是用來打擊違法行為的。

首先,夫妻之間婚後的財產是屬於共同財產(除特別協議外)。

用妻子或者丈夫的證券賬戶來投資股票,完全是家庭的共同的理財行為。

其次,家庭中投資股票也是需要專業知識的,

看誰投資股票獲取利潤多,自然是可以誰來操作股票的;

第三,鼓吹用丈夫或者妻子的賬戶來投資股票就屬於違法的,完全是噱頭。

日常生活中,你用你老婆買來的東西,難道是借?

所以不要偷換概念!

注意!!

最近關於出借證券賬戶法律風險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

借用親屬賬戶是否造成違規,以及是否會被罰款的消息刷屏了。

網友熱議的原因有幾點:

1、上市公司違規罰款60萬,我借用我媽賬戶打個新股50萬罰款?

2、夫妻是共同財產,難道用老婆的賬戶炒股涉嫌違規?

3、爸媽不會炒股,讓我幫他們炒作,違規了?直系親屬也不行?

確實!

從邏輯上來說,這些行不通的。但規定真的是如此的嗎?我們來看看!!

1、此次新證券法修訂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

理論上,無論是借用家人或朋友賬戶進行股票交易、申購新股都屬於違規操作。

但是實際情況下,幾乎很少有看到個人因為出借賬號被處罰的情況,不過對於這一點確實存在違規,就看以後會不會嚴打。

說實話,這也是大家比較在乎的地方。我認為確實也需要更完善一下,管理層的目的是打擊內幕交易和老鼠倉,以及許多金融從業人員的「暗箱操作」,但普通投資者也被納入其中,就有些.....

2、 出借和借用賬戶如何認定?

即任何市場參與者不能主動出借賬戶給他人,也不能借用別人的賬戶,從市場交易秩序的角度出發對雙方都進行了規制。

3、 使用親屬的賬戶違法嗎?

親屬之間在證券賬戶開立上,每個人都是獨立的自然人,因此即使是親屬之間,也屬於出借賬戶行為。

結論:

從1-2-3點來看,你用親人的賬號進行操作,其實也構成了違規,可能需要處罰50萬以下的罰款。

但是,具體會不會罰,會由證監局根據案情具體酌定!

我認為,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許多事情還是應該酌情處理。畢竟在目前這個 社會 里,為什麼財富是夫妻雙方共同的,但是賬戶是獨立的?

這顯然說不過去啊。

你認為呢?

用老婆賬戶炒股,目前是違法了。

按照新《證券法》的規定,禁止出借個人證券賬戶,否則面臨最高50萬元的罰款;有的券商也向客戶發了通知稱,凡同一手機,同一電腦的MAC地址,不得登陸兩個以上不同身份的賬戶交易,超出將被系統自動預警凍結。

雖然《證券法》里有這樣的規定,但現在還沒有最終定論。如果用夫妻共同財產理財,用老婆賬戶炒股,談不上出借賬戶;還有很多親戚朋友之間代為炒股的,盈虧自負,也談不上出借賬戶,把這歸為違法行為,顯然是不合情理的。

監管本意是打擊違規交易

監管層出台禁止出借賬戶的規定,本意是為了打擊市場中的游資、莊家,借用多賬戶對倒,哄抬股價、操縱股價的違法行為,因為這些人手上往往幾十上百個賬戶,就能分散交易,躲避5%舉牌,隱匿性高。

監管本意是好的,但出來的規則是一刀切,這兩天發酵之後,弄得人心惶惶,網友調侃上市公司業績造假才罰60萬,借用親媽股票賬戶打新股,都要被罰款50萬...昨天B股大跌,游資規矩了都與這條規定有關。

不過監管層已經開始小范圍調研,准備就投資者賬戶出台一些具體的規定,比如出借定義的具體細化,遵循大部分投資者的現實情況,給予人性化考量。

所以,用老婆賬戶炒股是否違法還未最終定論,如果這都違法,是不符合大部分投資者現實情況的。

根據新證券法的規定,任何人都不能出借自己的賬戶給他人。那麼理論上來說一個人用他老婆的賬戶來炒股,實際上也形成了借用老婆賬戶的關系,也屬於違法行為,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最高可以罰50萬元的罰款。因此大家投資股票一定要用自己的賬戶來進行操作。

但對於如何認定出借賬戶,可能大家有一定的分歧。比如說我用我的身份證開了一個股票賬戶,我把這個賬戶交給了我的一個同學,他用這個賬戶來投資,資金也是他的,我不能對這個賬戶進行操作管理,那麼就形成了實質上的賬戶出借。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了防止證券市場的一些內幕操作,比如說有一些莊家他會利用幾十個甚至上百個人的賬戶,每個賬戶裡面都有資金,然後所有賬戶同時進行一隻股票的買賣,對股價形成了價格操縱。對其他投資者造成了誘導,從而擾亂了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

所以對於用他人的賬戶炒股是否違法,最重要的還是確定借用關系,比如說你老婆的賬戶,他的資金,他在炒股,然後某一天他沒有時間委託你,讓你幫他賣出一隻股票,那麼這是不屬於賬戶借出的,並不會違法。

但是假如你是證券行業的從業人員,那麼這里就形成了違規,這不是新證券法的規定,這是在以前的證券法就已經有的規定,證券從業人員只炒股,誰也不能為他人代理操作買賣股票的。

先給出答案,從目前新證券法的規定上來說,普通人用老婆賬戶炒股是違法的,最高可罰50萬元。新證券法出台後,這種情況理論上肯定是違法的,出借證券賬戶給他人炒股,在2020年3月1日以後,就是一個確定違法的行為,包括個人之間的出借。不管是老婆的父母的還是兄弟姐妹的,只要他把賬戶借給你了,也不管你是炒股打新股,還是打新債。也不管你的交易金額是多少,只要這個行為發生就是確定了違法事實了。

但是這個法律在後續的執行中也許會有什麼補充條款或者例外措施。因為新的證券法的這個變化主要目的是為了控制游資的炒作。對於有些游資利用多賬戶,抬升股價這種行為進行一定的打擊。因為很多游資利用這種方式抬高股價,然後吸引韭菜入場,然後再割韭菜。

而對於大家日常生活中可能用老婆的賬戶打個新股,買個三兩萬的股票,這種行為並不是證券法要打擊的重點。所以從執行層面來說,雖然用老婆的賬戶炒股違法,大概率是不會受到制裁的。但是這個法確實讓很多人都處於了一個違法的狀態。新《證券法》成為了很多人頭上了一把達摩克里斯之劍,把很多人至於違法的狀態下。

新的證券法出台後其實讓很多人是很失望的。本來大家對它的預期非常高,把他對比美國的薩班斯法案。美國的薩班斯法案成功的樹立了美國企業的信用,讓美國的股市走入了一個 健康 的大牛市。

在新的證券法出台前我們認為,證券法會大改,也會解決一個企業的信任問題。但是當新法出台後大家其實還是有一點點失望的。財務造假以前罰款60萬,對於一個上市公司來說,割幾千萬甚至幾億的韭菜,然後罰款60萬,這跟罰酒三杯沒有什麼區別。新法出台後,罰款1000萬,還是稍微少了一點,也沒有刑事責任。

對信任問題的解決,可能做的不是特別好,但新法確定著力解決市場的炒作問題。但我認為市場易疏不易堵,堵是不會解決實際問題的,只不過讓水從其他地方流過去而已。游資之所以能在市場反復割韭菜。就是因為市場上信息不對稱太嚴重。如果把市場建立了更完善一點,上市公司不能財務造假。那麼很多信息就是公開透明的了,大家就不用去聽信游資的一些謠言,跟著進場了。也會從一定的程度上解決游資割韭菜的問題。

5. 炒股帳戶可以夫妻間共用嗎

可以,股票賬戶可以同時在多地登入,因此你們夫妻兩可以共同使用。但這樣操作起來多少有些不便,雙方意見不一致時,不好操作。最好還是開兩個戶,一人一個。現在一個人可以開多個股票戶,一個人開兩個戶,一人用一個。

6. 如何查老公有沒有股票帳戶

若要查詢,需要持有丈夫身份證去證券公司開戶出請求查詢就可以了。
股票帳戶分為上海證券公司股票帳戶和深圳證券公司股票帳戶兩種,投資者可根據需要決定辦理一種或兩種。股票帳戶在分設在各地的證券登記公司辦理。辦理股票帳戶開戶手續時,客戶需准備好身份證(或戶口簿),分別填寫相應的表格,並繳納一定的開戶費用(每個帳戶一般為五十元左右),領取股票帳戶卡。

7. 夫妻倆股票賬戶能不能合起來一起打新股

打新是抽簽制的,賬戶越多,中簽機會越多,有許多人特意為家人都開了賬戶,就是為了打新。一個人對應一個賬戶,是不能他人賬戶合並在一起使用的。

8. 證券從業人員的配偶能開戶炒股嗎

基層的證券從業人員的配偶是不受相關限制的,但是證券行業中重要或敏感職位的從業人員的配偶炒股需要向監管機構報備備案。

9. 夫妻之間代為操作A股賬戶違法業內人士回應→

在新《證券法》實施兩月之際,關於「單位和個人證券賬戶不得違規出借」的規定,引發市場熱議。有網友表示,「我們一家人共用一台電腦登錄賬戶炒股,難道違法了嗎?」

此次新證券法修訂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具體有兩點。第五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修訂後的《證券法》從3月1日正式實施,對違反證券賬戶實名制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加大。

那麼,操作親屬A股賬戶是否違法?業內人士坦言,「得看具體情況!」

一家中小型券商合規總監告訴《經濟日報》記者,要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專業,敬畏風險。賬戶實名制是金融監管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券商通過監控MAC地址等監控客戶異常交易行為也是一項常規監控措施。只要投資者不是違反規定出借賬戶,就不要擔心受到處罰。

上述中小型券商合規總監認為,新證券法修訂後,加大了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但是市場不宜對個別條款進行過度解讀。監管層不會打壓市場,只會引導市場更加合理。主觀上沒有在迴避監管、從事違法違規的投資行為,普遍會受到法律保護。

那麼,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代為操作是否違法?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認為,夫妻炒股的資金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使用另一方的賬戶炒股不算是出借賬戶;父母子女之間代為操作,也談不上違規出借賬戶。不過,「何為違規借用他人賬戶」,有待監管部門出台具體細則。

臧小麗認為,借用他人賬戶炒股的危害主要在於,有些人利用其他人的股票賬戶來逃避監管,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因此新《證券法》將借名炒股納入監管范圍。但是,該條款也不能矯枉過正。

代為炒股的情況比較常見,是不是都算違法的借名炒股行為呢?臧小麗表示,法律上不能一概而論。「用他人賬戶炒股是否違法,可以考慮的因素是:股票賬戶持有人與實際操作人之間是否具有親屬關系,炒股資金來源於賬戶持有人還是實際操作人,實際操作人是否存在《證券法》禁止或限制的交易股票的規定,實際操作人能控制的股票賬戶的數量和交易情況,是否不當影響了證券市場等等。」臧小麗進一步說。

「這個規定,不能進行過於寬泛的解釋。為家庭成員的賬戶進行的操作,不應該看做是借用他人賬戶。」楊兆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