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證券從業人員備案手機號給自己老婆使用,她用該賬戶進行過股票交易,會受到最嚴厲的處罰是什麼
證券從業人員不允許炒股,但對家屬沒有明確界定。
證券法之所以限制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主要的目的是禁止內幕交易。所謂禁止內幕交易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當然,達到犯罪標準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上述內容,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分析問題,首先,證券從業人員是否獲取了有關消息;其次,這些信息是否構成證券法上的內幕(即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 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第三,這些信息是否尚未對外披露公布。
如果同時符合上述三方面,那麼證券從業人員是禁止購買與內幕交易有關的證券的,同時也應當避免以家人的名義從事內幕交易。
如果不涉及上述三方面的,法律並未明文禁止證券從業人員及其家人不得購買股票。
② 領導幹部配偶可以炒股嗎
配偶不屬於下面四類人群就可以炒股,想要在股市操作好,不僅要有軟實力,還有硬實力,建議你可以去盈虧同圓官 網重新開始學習深造自己!我也是那裡出師的!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③ 我是自由職業者,我用老婆的賬戶交易股票違法嗎
可以使用家人賬戶操作的
④ 用自己的錢在用妻子的戶頭多開了個炒股帳戶並操作,會違法嗎
你好,這不違法的,只要不操縱股票價格就可以。
前提是你沒有取得證券從業資格證,如果你取得了證券從業資格證,是禁止炒股的。
⑤ 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用父母或妻子的名義開戶炒股違法嗎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5)配偶股票賬戶違法擴展閱讀:
西南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張剛表示,證券從業人員可以投資股票,屬於國際慣例。此舉屬於和國際接軌。基金經理的「八八魔咒」都是反向指標,別迷信專業人士。雷曼兄弟、巴林銀行都有倒閉的先例,專業機構也是相互廝殺的。
某券商分析師王先生認為,證券從業人員不能從事股票交易,這不是聰明的規定,幾乎每一個從業人員都在用親人的賬戶在從事股票交易,很難想像,一個不進行股票交易的客戶經理,每天面對客戶的無數交易問題給出解答,試問誰能信服。
⑥ 證券從業人員配偶可以炒股嗎
可以。證券從業人員不允許炒股,但對家屬沒有明確界定,證券法之所以限制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主要目的是禁止內幕交易。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官網是中國證券業協會(www.sac.net.cn),成立於1991年8月28日,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業自律性組織。2019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時間如下圖:
報名入口:https://www.sac.net.cn/cyry/kspt/ksbm/
考試科目:《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考試形式:閉卷、機考
報名費用:61元/科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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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什麼情況下會凍結配偶的賬戶
法律分析:
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在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清償的時候,可以凍結配偶的賬戶的。 配偶賬戶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也可以凍結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法院有權採取執行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⑧ 從業人員配偶開期貨賬戶了怎麼處罰
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最近監管層宣稱:不能隨意借用別人賬戶操作 直系親屬也不行!授權人可以是賬戶持有人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姊妹(必須提供關系證明文件)。授權范圍可以包括買入、賣出證券等操作。不知監管層發現了什麼問題,要大家炒股親力親為。不過目前看來這個消息相當不成熟,為了打擊操縱股市,一網打盡,從監管上來看即不成熟,也有侵權之賺。從法律上來看夫妻財產是家庭財產,雙方都有使用的權力,無特殊限制情況下雙方可自由支配,外人無權干涉。股票做為一種理財方式,帳號也屬家庭所有,並不能分你我。當然,夫妻的股票賬號誰炒股厲害誰去操作,從法律角度上看和從道德意義上來看都是很正常的。不過上面所說的夫妻雙方要簽訂委託協議,我想這個制度也可能是一時沖動而想出的。如果真的是夫妻雙方的賬號,由家庭一人來操作,不可能會觸犯法律,也不會產生罰款的情況。很多家庭本身就是夫妻雙方比較愛炒股,隨著在股市的賺虧,逐漸由厲害的一人來操作兩個賬號了。另外一個就是只有一個人會炒股,但為了打新股這點微薄的紅利收入而開了兩個賬號。打新要配市值,所以兩個賬號上都會有錢,所買的股票也會進行操作,而這個操作只能由一個人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