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賬戶交給別人代管怎麼操作
1:首先告訴你,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2:所以簽署的協議不過是君子協議,不受法律保護,說白了,賠了你找他也沒有意義,掙了你打死也不給他也拿你沒辦法,不過一定要做其中希望你注意幾點:
1)你的資金永遠在你自己的資金賬號里,這樣不管最後結果如果他無法替你把錢分了
2)和你合作的公司永遠只有操作權,你隨時要關注你自己的賬戶,避免被別人當做套現的資金
3:)這種委託理財裡面還有很多可操作的細節,你一定把細節研究透徹再決定,不要擔心會錯過牛市,這世界上只有賠光的錢,沒有掙完的錢,
4:)再啰嗦一句:你將來的損失和利益都是你自己來承擔,這是最壞的結果。
⑵ 股票賬戶可以委託他人操作嗎
可以委託他人代你操作,但是你要注意賬戶安全,經常監控賬戶,而且只能讓對方知道你的交易密碼,不能讓對方知道你的資金密碼和銀行卡的密碼。另外還要設置止損線,如果對方幫你操作賬戶,老是虧錢的,那虧到一定程度,就必須終止這種合作,防止對方把你的損失擴大。
⑶ 股票賬戶可以綁定別人的銀行卡嗎
不可以,股票賬戶開戶的時候是通過個人身份證開戶,綁定第三方賬戶的話,做第三方存管銀行卡的開戶名,身份證號需要與股票賬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相對應,否則無法綁定
⑷ 把股票賬戶給別人操作有什麼風險
2、存在著信用風險,要是別人把你虧得太多然後又不賠,那麼你的虧損將不受法律保護。
3、還要承擔證券賬戶內股票在出借期間價格變化的損失和收益,其業務模式跟在券商做融券業務差不多。
4、股票賬戶炒股投資可能造成一定的損失,如果之前沒有商議好,就會產生較大的矛盾。
拓展資料:
1、股票價格的運動歸根結底是一種資金行為。由於賣出的人數和資金超過了買入的人數與資金,因此股票價格持續下跌。
2、一般而言,有大資金意圖獲利了結,或者外圍市場傳來利空,股票價格受到刺激,形成下跌。 我國股市採取漲跌停板制度,即為了遏制過度投機風潮,監管層對股票每天上漲和下跌額度進行限制,一般控制在10%左右。當股票下跌數額超過當天開盤價的百分之十時,股票觸發跌停,停止繼續下跌,但交易並不停止。而股票交易是一種雙向的行為,有一方賣出,如果想要發生交易行為,則必須有對應的一方進行買入,才能完成交易。
3、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市場上的所有賣方形成合力將股票價格砸低至跌停,此時市場上賣單數量遠遠超過買單數量,導致股票持有者「惜買」的心態出現,股票的成交量在股票購買者的減少與惜買心態的共同影響下顯著下降,而股票賣出者的買入意願持續上升。因此,如果要在這樣的情形下做完一筆交易,則必須要由買方來主動完成交易,這樣形成了「一賣一買」的交易行為,實現了股票的換手,交易活動完成。在這種情況下,跌停可以賣出,但必須等待買入方主動成交。
⑸ 操作他人股票賬戶違法嗎
法律分析:新的證券法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⑹ 身份證借給別人開戶炒股有什麼後果
你好,如果自己不用的話還好,但是有些手續需要本人帶身份證去證券公司辦理,可能會帶來一些麻煩。
⑺ 別人用我帳號炒股的風險
只要你的銀行卡沒有錢,借用股票帳戶炒股這樣的事,一般來說是沒有風險的;但要是用股票洗錢就會有麻煩的,既然要炒股也就不是一天二天的事,最好讓你朋友自己開個股票帳戶,這樣對誰都好而且不會有意外的事情發生。
⑻ 股票戶頭可以借給別人用嗎
你好,近年來在中國證監會查處的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案件中,不法分子常常被發現有借用他人賬戶來掩蓋自身違法行為,以規避監管、逃避制裁的情況。所以,如果將自己的賬戶出借給他人使用,他人可能會利用你的證券賬戶從事違法違規活動。這樣不僅可能為違法違規行為提供了便利,而且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和相應法律責任還將由本人承擔。對於證券違法案件中違反賬戶實名制管理的相關當事人,除了可能採取注銷賬戶、限制使用等措施外,還可能將同時採取一定時期內限制新開賬戶、列為重點關注對象等措施。所以,建議投資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證券賬戶,不要外借給他人使用,保障自己的賬戶安全。
⑼ 操作別人的股票賬戶違法嗎
法律分析:要視情況而定,是否違法,需要考慮多重因素。《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於「不得借用賬戶」的規定,主要是為了預防不法分子通過借用他人賬戶,開展使用多個賬戶操縱股價或進行「老鼠倉」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第一百九十五條 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