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證券公司員工可以私自操作別人賬戶的股票進行交易嗎
在近幾年的新聞當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類似於證券公司的員工,私自在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操縱別人的賬戶,進行了一些股票交易這種類似的新聞,並且也可以從中知道在這種的操作情況是屬於違法的。因為對於每一個炒股的市民來說,他們的賬號都是有自己的私密性,具有個人性,每個人都有著屬於自己的賬號和密碼。如果證券公司在背後操縱他人的股票進行了一些交易,這是屬於違法的,畢竟它是涉及到了錢財以及侵犯了他人的利益。
泄露隱私不僅僅是在證券方面,我們需要保護到自己的隱私和信息安全。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更需要注意到自己的個人信息是否暴露以及被他人利用。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例如個人信息暴露或者是銀行卡賬戶等密碼的泄露,我們需要及時到相關的部門去更改自己的信息密碼,以防那些有心人拿自己的個人信息去做一些違法的事情。不僅僅泄露自己的個人信息安全,並且還可能泄露了相關的財產安全。
B. 證券經紀人能開立股票賬戶嗎
不可以的,不僅僅證券經紀人不可以開戶,一下人員也不可以:
1、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不可以網上開戶的(滿16周歲且可證明自己有合法穩定經濟來源的可以臨櫃辦理,經證券公司審慎評估後可開通)
2、風險測評等級為保守型(最低C0),完全無法承受任何虧損的投資者是禁止買入股票的,不能開通股票賬戶。
3、 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持軍人證、武警證不得開立證券賬戶
4、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中國港、澳、台地區的法人和其它組織(統稱為境外投資者)未經審批不得開戶。 如需開通需要和證券公司聯系提供相關材料後臨櫃辦理
C.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擁有股票賬戶嗎
證券從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都是不能炒股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
拓展資料:
證券從業人員的禁止性行為:
(1)不得以獲取投機利益為目的,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證券買賣活動。證券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獲取投機利益從事證券買賣活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規定,而且會侵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助長證券市場投機風氣,可能會引發證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動。
(2)不得向客戶提供證券價格上漲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見。證券行情變幻莫測,證券業從業人員向客戶提供有關價格變化的肯定性意見,一旦因預測失誤給客戶帶來損失,很可能引起法律糾紛,在影響客戶利益的同時,也影響從業人員和證券行業的聲譽。
(3)不得與發行公司或相關人員之間有獲取不當利益的約定。這種約定不僅違反「三公」原則,也違反國家法律。由這種約定而獲取的收益為不法收益,將會受到行政處罰甚至法律制裁。
(4)不得勸誘客戶參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是一種風險投資,未來的投資收益是不確定的,投資者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後果具備一定的經濟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是否參與證券交易,應由客戶獨立作出抉擇。證券業從業人員勸誘客戶參與證券交易但又不能代他承擔相應的責任,是一種對客戶很不負責的行為,這實際上是為了證券公司的小團體利益而損害客戶利益,不僅敗壞證券業的信譽,甚至可能導致不必要的糾紛。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託。接受客戶委託,應按規定的標准收取各項費用,若在接受客戶委託的同時分享收益,性質上屬於參與客戶投資,不僅是一種侵權行為,而且也違背了從業人員不得從事證券買賣的有關規定。
(6)不得向客戶保證收益。證券投資的風險就是證券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任何人都難以保證證券投資的預期收益水平。向客戶作出這類保證。會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並可能導致實際收益水平與預期收益背離。顯然,向客戶作出這類保證,有違證券業從業人員的道德規范。
(7)不得接受客戶對買賣證券的種類、數量、價格及買進或賣出的全權委託。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參NiY_券投資的客戶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能獨立承擔投資活動的法律責任,對其賬戶或以其名義進行的證券買賣負全部責任。證券業從業人員接受全權委託,性質上屬於代客戶投資決策,違背了上述規定。
(8)不得為達到排除競爭的目的,不正當地運用自己在交易中的優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戶的業務活動。為在競爭中保持領先地位而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優越條件限制某客戶的業務活動,這種做法有違「三公」原則。證券業從業人員應對所有客戶一視同仁,不論是大客戶還是小客戶,也不論是競爭夥伴還是競爭對手。
D. 在證券中,如何找回股票賬戶和密碼
你可以先去撥打正確公司的客服電話,然後再核實了身份信息之後讓客服來幫你查詢,其實你可以也可以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到當地的開戶正確櫃台進行辦理和查詢。
E. 證券從業人員有股票賬號 只銷中登可以嗎
從業人員是可以在自己所在證券公司開立基金賬戶的,理論上消掉中登留資金賬號是沒問題的,前提是自己從業的證券開立的!
F.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賣股票嗎
證券從業人員不可以買賣股股票。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都是不能從事證券交易的。
1、《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018年4月1日起實施的修訂後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也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公司的員工不得買賣股票。證券業從業人員不得買賣法律禁止買賣的證券,不僅包括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買賣相關證券,也不得以化名、他人名義等買賣禁止買賣的證券,證券業從業人員通過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買賣相關證券的行為都是被禁止的。
2、證券從業人員是指被中國證監會依法批準的證券從業機構正式聘用或與其簽訂勞務協議的人員。證券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取得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在各項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應獲得證券從業資格證書;未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除符合豁免規定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各類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
拓展資料:
一、證券法,是指有關調整證券的發行、買賣和其他交易行為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對有價證券的發行、交易、清理等各方面活動進行規范,提供法律保證和限制的行為規范,它以證券交易法為主,同時包括公司法、破產法等法規中有關證券的相關條款。
二、《證券法》是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的法規,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按國際慣例、由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組織而非由政府某個部門組織起草的經濟法。
G. 開股票賬戶。對以後有什麼影響
基本上沒有什麼影響,但是比如你現在人在上海工作生活,你在上海開了賬戶,但是你老家是吉林省的,你最終回到吉林省了,你的股票賬戶想在吉林省再開,就開不了,得把上海的銷戶,才能再開。
H. 證券帳戶和股票帳戶有什麼不同
國內的股票和證券都有相應的賬戶,因為這兩個主要是承載著相應股民的一些投資市場,所以說必須要開通賬戶才能夠進入相應市場進行投資,股票賬戶和證券賬戶兩者是不一樣,而且區別也不同,特別是在實際的操作上面內容是不同。
一、證券賬戶
首先來說一下證券賬戶,其實證券賬戶也是我們平時所熟知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投資者設立,而且主要是用來記載著投資者所持有的證券名稱,種類,數量和相應的權益變動政策,是為了認定股東身份的重要憑證,也是具有相應的法律效應,而同時也是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先決條件,目前來看證券賬戶確實在市場上面應用的效率是比較好,但是證券賬戶的開戶流程和開戶手續都要經過每一個證券賬戶的資格來進行開通。
I. 證券從業人員不能自己開股票賬戶炒股違法 的
有編制的都算,但是一般的小嘍啰,沒人查你。一個身份證二十個賬戶,朋友的隨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