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賬戶和資金都是我的,借給朋友操作,違法嗎
如果你朋友不用你的賬戶做違法的事,就不違法。
出租出借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將可以被予以警告並處以至少1000元的罰款。
如果被公安機關認定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 銀行卡)或支付賬戶,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可能在五年內無法使用所有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和支付賬戶業務,無法正常網上支付,包括網銀轉賬,網上各類消費及購物等,五年內在所有銀行可能無法開立新賬戶,同時會影響徵信記錄。
B. 借用股票帳戶違法嗎
借用股票賬戶違法。證券公司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委託,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
C. 用他人賬號購買股票,若發生違規行為,責任歸屬應該如何劃分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經濟的進步,現在一些投資項目可以說在中國是越來越火熱。同時有一部分人為了從中賺取更多的盈利就會向自己身邊的人去借出一些賬號,這樣的話就能夠擁有多個賬號來進行股票炒作。那麼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如果我們用他人賬號購買股票,並且在這個時候發生了一些違規行為,那麼像這種情況,責任歸屬應該如何劃分?
因此現狀有關自己私人問題的賬號,不要出借給其他人。特別是有關資金問題的以及綁定了自己信息的,很有可能你拿著別人的賬號去做了一些違法犯規的事情。那麼害的不僅僅是你自己,同時還害了自己的朋友,那麼像這種情況,你就是不仁不義的,同時也給別人帶來了非常大的麻煩。
D. 把銀行卡借給朋友做違規股票單位的賬戶要承擔什麼責任
他做的應該是操縱股票,用幾個賬號操縱一隻股票,進行對倒操作。這種情況在股市太普遍了,國家說是違法,其實根本沒法查,除非像 吉峰農機 莊家做的太狠了,而且證監會當時盯得也很緊,最後也就是把他賬號凍結兩個月。其實每隻股票都有莊家在操縱,一般是不會有事的,即使有事,跟你也沒多大關系,放心吧。
E. 操作他人股票賬戶違法嗎
法律分析:新的證券法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F. 把自己的賬戶借給別人炒股違法嗎會不會有什麼風險
肯定是違法的。不會有什麼風險,只是被發現之後會被罰款,並且罰款的金額比較高。法律上規定任何人或者單位都不能夠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股票是我們常見的投資形式之一,因為收益高風險高,所以很多人都會區多多少少購買一點股票。股票的漲幅是隨著公司的經營狀況而決定的,因此我們在購買股票的時候會提前研究好所要股買的公司近幾年的經營狀況。這本該是一個很和諧的股票市場,但是總有一些人想要去掌控這個股市,因此就回去有償接一些賬戶。因為一旦用同一個賬戶購買很多的股票會很快被發現的,因此只有用不同的賬戶去購買同一支股票,給市場造成一種這個股票很搶手的假象。
以上是我自己的觀點,如有不妥請見諒。
G. 股票賬戶借給他人炒股違法嗎
H. 幫家人打理股票賬戶,違反證券法了嗎
股票賬戶由個人管理。一般來說,股票公司和證券公司是不能越權的,也就是可以在那裡注冊,但買還是賣應該是你自己的想法。他們可以給你提供一定的意見,就是根據他們比較專業的知識和市場上的大數據,哪只股票有更大的發展前景,然後你聽了他們給你的解釋,你覺得他們說的對嗎?感覺。那你可以買這個,但是你不能把賬戶給他們,他們也管不了你這個東西,因為相關法律明文規定,股票公司和證券公司不可以在上面辦理相應的賬戶。
I. 個人出借證券帳戶違法嗎
個人出借證券賬戶違法。
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及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在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時,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保證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一致。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對通過外部接入信息系統買賣證券情形,證券公司應當嚴格審查客戶身份的真實性、交易賬戶及交易操作的合規性,防範任何機構或者個人借用本公司證券交易通道違法從事交易活動。
(9)違規出借股票賬戶罰款擴展閱讀
許多大的機構投資者實行證券出借計劃,將股票或債務證券出借給第三方,使投資者獲取微薄的額外收入。證券的借入者,通常是華爾街的金融企業,需要這些證券來建立空頭頭寸或者沖銷交易失誤。證券的出借者則收到作為抵押的現金以保證所出借證券的安全。
出借者對於抵押的現金支付比市場低的利率,並希望以較高的收益對這筆現金進行再投資。這種交易呈現出再投資工具的風險特徵。證券出借將整個交易置於風險之中來創造借人和出借資金之間的預期利率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