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離婚,股票帳戶里的錢查得到嗎
銀行卡上是不顯示有的,但是銀行的賬單上是有記錄的。有轉款記錄。
也就是說你要是不去故意查詢是不顯示的。
② (離婚調查取證)怎樣調查對方的存款情況
律師調查對方的存款情況,有二種方法。第一種,建議當事人自行調查。如果夫妻尚在一處居住,可以讓當事人在對方沒有完全防備時,發現對方存摺或銀行卡,將相關材料復印,或號碼抄下。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賬號,但知道在具體哪一家銀行開的賬戶,一般也可以將儲蓄信息查到。第二種,通過法院查詢。如果通過正當途徑即合法途徑,想要了解對方的銀行存款信息,必須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而法院因為業務繁忙,法官人數有限,不一定對於當事人的權益都能高度重視。因此,對於不知道存款的具體開戶行和賬號,法官一般會表示拒絕查詢。另外,會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情況外,一定要在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上請求法院列印存取款明細。實踐中,除了合法途徑外,還有通過銀行內部查詢當事人存款的途徑。我們認為,這是嚴重違反《商業銀行法》的行為,我們是不贊成當事人採取此類手段的。
③ 離婚財產如何調查股票帳戶能查到嗎
法律分析:一、自行調查。二、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三、申請法院調查。四、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④ 離婚時如何調查對方的證券賬戶股票情況
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個人有能力調查核實也可以。
法院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法院不復雜調查。
⑤ 離婚名下的股票能查到嗎
離婚名下的股票,法定機關、依法定程序能查到;非法定機關、非依法定程序不可以查詢,否則就是違法。也就是離婚訴訟中的法院可以查詢。
⑥ 起訴離婚,查對方銀行賬戶
法院只能查半年的,你要想知道自己找關系看能查到吧,一般也只能查一年的。
⑦ 只有離婚時才可以查對方賬戶嗎
1.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雙方都有管理權,不離婚你也可以查。
2.如果是屬於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的,即使離婚你也無權查看。
⑧ 離婚時可以查對方銀行帳戶嗎
離婚可以查到對方的財產,只不過,想要知道對方財產的准確數值的話,很多時候恐怕還得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就比如說對方在銀行的存款,銀行沒有權利透露客戶的隱私,就算知道對方的銀行賬號,銀行也不會輕易向普通民眾透露當事人的存款數值的。
一、夫妻離婚可以查對方財產嗎?
1、離婚可以查對方的財產,想要查對方的財產只能通過司法途徑進行,銀行一般只向司法機關提供儲戶信息,所以如果通過律師調查也要向法院申請調查令來調查對方的銀行存款,要在知道帳號或開戶的銀行支行的情況下,才能取得相關的證據材料。
2、一般情況下,通過銀行查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對方的帳號或者對方開戶的銀行營業點。對此,離婚當事人一定有充分的准備,否則會使得調查工作很難進行。
3、目前,調查他人的銀行存款,需要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且在知道上述銀行信息的情況下才能取得存款信息,否則只能由法院向銀行取證。
二、夫妻共有財產的范圍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實際上,所謂對方的財產,也只不過是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隱瞞著自己所做的一些理財投資,因此,這筆財產如果不查清楚的話,就意味著當事人有可能會少分一部分共有財產。對方的財產不會查不到,只不過,查對方財產的方式和渠道都必須是合法的,畢竟,民眾的財產權是受法律保護的。
⑨ 離婚時對方注銷過的股票證券能查到嗎
能查到,但這是個人隱私,一般的證券公司是不會配合他人非法查詢的,不過法院可以依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