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麼查詢股票賬戶
交易軟體裡面,登陸後,你的交易記錄都能查到。銀行卡只能查到你資金流動,查不到股票。
要麼就到證券營業部打交割單。
⑵ 如何查詢股票賬戶
通過手機和到營業部都可以。手機上的交易軟體,輸入賬號,密碼登錄後可查閱。
現在開戶後,都有個一碼通賬戶,你在券商那開的戶都是一碼通的子賬戶,只要拿上身份證到任意券商都可以查詢到你的開戶情況的。
股票賬戶是指投資者在券商處開設的進行股票交易的賬戶。開立股票賬戶是投資者進入股市進行操作的先決條件。
選擇一家證券公司營業部 → 填寫上證所《證券帳戶開戶登記表》(辦理深圳股票帳戶的,填寫深交所《證券帳戶開戶登記表》)→ 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和復印件 → 繳納開戶費用 → 獲取證券帳戶卡。
國內個人只要帶好本人身份證和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請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您的授權委託書;
外籍人士要提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證件和復印件,持有中國護照的,還應同時提交境外居留證明;
機構投資者需提供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會證明書和授權委託書,以及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復印件。
⑶ 什麼人有權到證券公司查詢他人賬戶
證券監管機構實行監管行為時,公安查案時都可以經法定程序,查看他人賬戶。
⑷ 除了本人家裡人或者證券公司有權偷偷查別人有權私自查到我股票帳戶么,
只有本人帶上身份證可以查 證券公司只能看到您賬戶的基本信息 別人不能看到您的信息
⑸ 法院能夠查詢個人的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信息嗎
「法院能夠查詢個人的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信息嗎?」:
1、如果賬號主人涉嫌刑事犯罪,檢察院和法院可以查。
2、如果牽涉到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法院在當事人申請時有權查詢。
3、如果是執行案件中的被執行人:執行員有權查詢並劃扣。
⑹ 哪些權力機關有權對股票賬戶信息進行查詢
公檢法執行部門
⑺ 單位有權查詢職工的股票賬戶嗎
個人股票賬戶其他人沒權利查,除非辦案需要,要手續的
⑻ 如何查詢個人股票賬戶
只要用資金賬號登入交易軟體,就可以查到股票賬戶里的資產情況。如果是要查在什麼證券公司開的戶,帶上身份證到任意證券營業廳就可以查詢。
⑼ 法院或公安局能不能查股票賬號
如果涉嫌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可以立案調查,當然可以查股票賬戶;法院如果涉及到刑事、民事訴訟,如果認為必要,依其職權,也可以查股票賬戶。
⑽ 證券公司可以查股票賬戶嗎
可以,但是他們是分級別的。你的客戶經理可以。不是誰都能查。
業務規則
1、業務風險隔離制度
《證券法》第13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隔離措施,防範公司與客戶之間不同客戶之間的利益沖突。證券公司必須將其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承銷業務、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業務分開辦理,不得混合操作。
2、證券自營規則
《證券法》第137條規定,證券公司自營業務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不得假借他人名義或者以個人名義進行。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借給他人使用。
3、自主經營的權利
《證券法》第138條規定,證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其合法經營不受干涉。
4、客戶資金的管理
《證券法》第139條規定,證券公司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應當存放在商業銀行,以每個客戶的名義單獨立戶管理。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歸入其自有財產。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證券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非因客戶本身的債務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凍結、扣劃或者強制執行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
5、委託書的設置與保管
《證券法》第140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應當置備統一制定的證券買賣委託書,供委託人使用。採取其他委託方式的必須作出委託記錄。客戶的證券買賣,不論是否成交,其委託記錄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保存於證券公司。
6、辦理委託事宜要求
《證券法》第141條規定,證券公司接受證券買賣的委託,應當根據委託書載明的證券名稱、買賣數量、出價方式、價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規則代理買賣證券,如實進行交易記錄;買賣成交後,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製作買賣成交報告單交付客戶。證券交易中確認交易行為及其交易結果的對賬單必須真實,並由交易經辦人員以外的審核人員逐筆審核,保證賬面證券余額與實際持有的證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
《證券法》第143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而決定證券買賣、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
8、禁止對客戶作出收益或賠償的承諾
《證券法》第144條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戶委託
《證券法》第145條規定,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經營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10、證券公司的責任
《證券法》第14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11、資料的保存
《證券法》第147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妥善保存客戶開戶資料、委託記錄、交易記錄和內部管理、業務經營有關的各項資料,任何人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述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12、信息、資料的提供與要求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證券法》第148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業務、財務等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信息、資料。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
13、審計與評估
《證券法》第149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