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知識 » 離婚時股票賬戶有父母的
擴展閱讀
上海交易所第一支股票 2025-03-21 04:18:41
中信證券找回股票賬戶 2025-03-21 04:15:39

離婚時股票賬戶有父母的

發布時間: 2021-04-18 14:03:49

❶ 離婚時,發現丈夫把股票全部轉入子女的股票帳戶內,分割財產時是否會牽涉進去

能夠把股票轉入子女的股票帳戶里嗎????????
這個問題法院根本不會相信,因為技術上就不成立。他只能夠把錢轉入子女的銀行帳戶。

❷ 我用父母的錢替他們炒股,但在我賬戶上,離婚時會無良老公非說這是夫妻財產要平分,怎麼辦

哪要看你有沒有銀行轉賬的證據,證明錢是你父母的,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除了父母,其它都是扯蛋

❸ 丈夫的股票賬戶在公婆名下 離婚時我能申請凍結嗎

不能凍結,必須是對方本人的債權。或者有證據證明是男方在父母名下的債權。

❹ 請問,存在父母股票賬戶上的錢,是共同財產嗎婚前房產在婚後處置的

婚前房產存在父母股票賬戶上,不是共同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❺ 股票帳號是我的,錢不是我的,離婚時會算成我的嗎

您好
股票賬戶是一個股票買賣的憑證,所以您離婚的時候這個股票賬戶只要是你的名字應該還是屬於你的,不過需要說明一下,如果你是結婚後辦理的股票賬戶,那麼就要看裡面的資金多少和你的妻子平均分配了,我是理財師,我的答案您可以放心,真誠回答,希望採納,打字不易啊!

❻ 父母的錢存到女兒賬戶代為炒股期間增值的部分父母離婚時有權分割嗎

有權的這是他們共同的財產,而不是個人的所以離婚時有權分割所掙的錢,誰也無權說不可以除非他們自己放棄。

❼ 婚前用父母的錢和名字開戶炒股票,婚後感情不和離婚這筆錢會被出軌妻子分到手嗎

炒股本金和盈利是你父母的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