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知識 » 證券賬戶里的股票可以繼承嗎
擴展閱讀
股票賬戶資金上億 2024-11-16 08:56:27
平湖股票交易收費比較 2024-11-16 08:22:43

證券賬戶里的股票可以繼承嗎

發布時間: 2021-04-14 08:35:42

㈠ 關於股票繼承的問題

1、只要股票還在賬戶里,這個賬戶就不會被銷戶,也不會休眠,依然屬於這個賬戶持有者,也就是你父親,20年的時間周期里肯定有分紅,分紅也一直會在賬戶中;
2、股票屬於你父親,如果要繼承的話,需要開具死亡證明和關系證明,去證券公司辦理非交易過戶手續,至於該由誰來繼承,這需要你們家裡自己進行協商,如果無法協商,按照法律上的繼承順序進行繼承;
3、查不到的,密碼只能清除,無法查詢,而且清除密碼需要本人持身份證進行,既然你父親已經去世了,清密已經沒有意義,建議進行非交易過戶

股票賬戶資產如何繼承

A股沒有T+0,所謂的T+0是原先持有部分股票,當天做了一個短差,低位買進,高位賣出!
或者場外交易
參考:貝爾金融 t+0

㈢ 我想把我證券帳戶里的股票轉給別人可以么

無法把自己的股票轉給別人,只能賣出股票後將資金轉給別人讓他再去買

賣出股票,由銀證轉賬轉入銀行,由於股票是T+1制度,所以當天賣出成功後要第二天才能轉入銀行

將股票資金轉入銀行里的方法如下:

1、下載安裝好對應證券公司股票交易軟體。

2、利用資金賬號登陸進去輸入賬號,密碼登陸成功。

3、在線交易系統裡面,銀證轉帳選項裡面操作。

4、選擇證券轉銀行選項,輸入轉賬金額和密碼即可。

(3)證券賬戶里的股票可以繼承嗎擴展閱讀:

證監會2015年07月13日發布《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落實證券賬戶實名制,清理整頓各類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場平穩運行的違法活動。

公告稱,一段時期以來,部分機構和個人藉助信息系統為客戶開立虛擬證券賬戶,借用他人證券賬戶、出借本人證券賬戶等,代理客戶買賣證券;

違反了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關於證券賬戶實名制、未經許可從事證券業務的規定,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擾亂了股票市場秩序。近日隨著市場回穩,這些違法現象又出現了卷土重來的勢頭,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場平穩運行,必須予以清理整頓。

㈣ 急問:股票作為遺產繼承需要賣掉賬戶內的所有股票么

股票作為遺產的,可以通過以下方法分配:
1、繼承人之間協商一致分配股票的,可以按股票的數量進行分配,將股票變更登記到各繼承人名下;
2、股票無法變現的,也可以通過上述方法直接分配股票;
3、繼承人不同意分配股票,且可以變現的,分配股票變現所得價款。
4、部分繼承人願意取得股票的,股票由該部分繼承人持有,將股票價款支付給其他繼承人。

㈤ 關於股票賬戶繼承的問題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㈥ 股票可否繼承,手續如何辦理

1、股票要辦理繼承,就要合法繼承人持本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取得繼承公證書。此後,證券公司憑合法的繼承公證書等材料予以辦理相應的轉戶手續。
2、股票作為個人金融資產,可以有繼承權和被繼承權。繼承股票首先須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可到當事人所在的地區政府公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辦理有關手續。然後由繼承人持公證書、身份證、繼承人和被繼承人股東賬戶辦理過戶手續。
3、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證明股東在公司中擁有資產所有權、收益權和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益的有價證券。股票繼承應通過公證手續完成。這里的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以股票為標的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㈦ 關於股票賬戶繼承的問題

以下為美股研究社總結的股票繼承流程,希望對你有用!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㈧ 證券帳戶內錢,股票如何繼承

可以過戶,需要去營業廳,不過蠻麻煩

㈨ 股票怎麼辦理繼承

㈩ 股票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一、可以的。因為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有價證券是設定並證明某種財產權利的書面憑證,券面所表示的財產權利必須實際持有其券才得以實現。股票、企業債券、公債券、國庫券、支票等都是常見的幾種有價證券。有價證券是物的一種,屬於財產的范圍,可以由公民個人持有,因此,有價證券可以作為公民的遺產予以繼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這是有價證券作為遺產繼承的法律依據。
二、具體方法

據多數國家規定,繼承所有的股票,如是經訴訟由法院裁定的,可持法院判決書(我國還有調解書),另附權利移轉證明辦理過戶手續。如果繼承人間,並無糾葛,無須訴訟,其過戶手續須由繼承人填具「股票繼承過戶申請書」,在股票背面受讓欄加蓋繼承人印鑒,攜帶能證實與被繼承人關系證明文件(戶口簿或公證文件)到發行機構辦理過戶。繼承人未成年或無行為能力者,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鑒證明;繼承有數人,應持有繼承人股份分配同意書(必時經公證);繼承人之中如有人放棄繼承股權,應出具「股份繼承放棄書」(必要時經公證);境內無戶籍的國外繼承人,必須提出能足以證明合法繼承之文件。發行公司如發現繼承人之間有糾葛不能協商一致時,應即拒絕過戶,告訴經法院訴訟裁決後方能過戶。
一般說來,繼承的股票過戶,繼承者必須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如有遺囑,則要由司法部門認可,因為,根據我國法律,遺產的分配並不完全根據被繼承人的遺囑。如無遺囑,家庭內部可以協議的,協議書需經公證,不能協議的,則需法院裁定。具備了必要的法律文件,繼承者可按前面所述的股票過戶手續辦理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