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子女炒股也要報備!券商加班加點開展利害關系人證券投資申報
不止配偶,利害關系人也要進行證券基金投資申報,去年頒布的這項監管政策正在持續影響證券基金從業人員。
時值年關,有券商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公司合規部門進入了加班加點的節奏,正緊鑼密鼓地開展對員工及利害關系人證券基金投資情況的申報工作。
目前相關法律法規並未限制從業人員家屬買賣股票,但作為防止利益輸送的「防火牆」,證券公司通常會要求員工申報配偶的證券投資賬戶等相關信息。2022年2月18日頒布、4月1日正式施行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則對上述要求作出進一步的細化。
不止是配偶,根據《管理辦法》,證券從業人員的父母、子女等利害關系人也要進行證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除外)和未上市企業股權投資的報備,券商應制定相關申報、登記、審查、監控、處置、懲戒等投資行為管理制度和廉潔從業規范,切實防範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等不當行為,確保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從多家券商反饋的情況來看,各家開展形式、申報進度不一,某華北地區券商近期已完成利害關系人證券、基金和股權投資的最新申報;據另一家華南地區的券商反饋,公司每年都會通過內部申報系統開展類似的常規申報,近日正發起2022年下半年的申請期次。而某中部地區券商也表示,公司目前正著手進行相關情況的申報,「去年2月頒布的《管理辦法》並未規定相關申報的截止時間,前期的工作重點主要是申報系統的搭建和籌備。」
監管出手規范從業者利害關系人證券投資
從業人員不得炒股一直是證券行業的鐵律,但出於職業便利,員工利用配偶或親屬「鑽空子」炒股的現象又一直是違規「重災區」,監管層面對此的監管規定也不斷升級。
證監會發布於去年2月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也對上述情況做出了具體規范。
根據上述《管理辦法》第五章「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的管理責任」第四十五條相關內容,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及其配偶、利害關系人進行證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除外)和未上市企業股權投資的申報、登記、審查、監控、處置、懲戒等投資行為管理制度和廉潔從業規范。
這也就意味著,除了常規的申報和登記之外,各券商仍應建立系統並制定有效的事前防範體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後追責機制,防止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違規從事投資,切實防範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等不當行為,確保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配偶外,《管理辦法》也將利害關系人納入登記備案的范疇。在證券投資當中,所謂利害關系人通常是指與員工存在合夥、合作或聯營關系的自然人或法人或有共同利益關系的人,包括:承擔主要撫養費或贍養費的父母、子女及其他親屬;可以實際控制其賬戶的運作,或向其提供具體投資建議,或可直接獲取其賬戶利益,或作為其賬戶資金的實際持有人的自然人或機構;以及涉及的其他情況。
記者注意到,《管理辦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給予過渡期1年。為何時隔近一年後,證券公司進行登記備案利害關系人相關信息的消息密集傳出?有券商相關負責人給出了兩種可能的解釋,「《管理辦法》當中並未明確規定申報登記的截止時間,各家確實存在進度不一的情況,近期密集投入的原因一是年底通常會作為合規要求的截止時間點;二是部分公司前期主要投入於申報系統的搭建,近日陸續進入申報階段。」
借他人名義炒股成合規「頑疾」
《證券法》第四十條第一款明確規定,從業人員不能炒股,也禁止從業人員直接或間接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不能炒股是從業人員基本常識,但借他人名義,尤其是配偶、父母、子女、同學等利害關系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一直是券商經營當中杜而不絕的合規「頑疾」。
根據易董數據,2022年,因證券從業人員借他人名義從事證券交易,監管至少開出了10張罰單,其中以行政處罰居多,出具警示函及監管談話也各有1例。這當中,假借利害關系人名義違規炒股的案例也不在少數。
12月6日,深圳證監局披露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國信證券前高級理財顧問王某迪任職期間,先後控制三個股票賬戶持有、買賣股票,累計交易金額共2487.45萬元,虧損22.04萬元,王某迪交易控制的三個股票賬戶分別為其配偶及母親所有,其本人最終被罰沒5萬元。
11月22日,深圳證監局網站公布了兩則國海證券投資顧問黎子毅、雷桂清違法炒股的處罰信息。其中,黎子毅使用手機控制其父親、母親與配偶的三個證券賬戶,合計成交金額1832.46萬元,盈利10.08萬元;雷桂清手機控制使用其同學「唐某」證券賬戶,總成交金額231.97萬元,盈利6967.32元。基於此,監管部門沒收黎子毅違法所得10.08萬元,並處以10萬元罰款;沒收雷桂清違法所得6967.32元,並處以7000元罰款。
從處罰力度來看,上述罰單中6起案例涉及了罰款,其中一則高達億元的巨額罰單開給了海通資管的前權益投資部副總監劉某——在從業的近7年的時間里,他先後利用5個證券賬戶違法買賣股票,累計交易金額約146.82億元,盈利約5463.87萬元,最終被罰沒金額高達1.09億元,創近年個人罰金記錄。
⑵ 父親股票賬戶能變更我名字嗎
父親股票賬戶不能直接變更為你的名字。
股票賬戶實行的是實名制,也就是說賬戶的所有權歸屬於開戶人,即賬戶上的名字是誰,這個賬戶就屬於誰。因此,如果你父親的股票賬戶想要變更成你的名字,實際上是一個過戶的過程,即將股票賬戶中的資產轉移到你的名下。這通常涉及到股權轉讓或贈與的法律程序。
在中國,進行這樣的過戶操作需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並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稅費。具體來說,你和你父親需要前往證券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可能包括填寫申請表、提供身份證明、簽署相關協議等。此外,根據轉讓的股票數量和種類,還可能需要繳納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
舉個例子來說明,假設你父親持有某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並希望將這些股票轉給你。那麼,你們需要一起前往開戶的證券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流程辦理過戶手續。在過戶完成後,這些股票的所有權就會正式轉移到你的名下,你也將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和收益。
總的來說,雖然你父親不能直接將其股票賬戶變更為你的名字,但通過合法的過戶程序,你可以繼承或獲得你父親股票賬戶中的資產。這一過程需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並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稅費。因此,在進行此類操作前,建議咨詢專業的法律或財務顧問以確保合規性並最大化利益。
⑶ 父親可以操作子女的股票帳號一齊打新嗎
父親可以操作子豎者悔女的股票帳號一齊打新。根據相關規定,余正根據新證券法和券商的消嫌察息,直系親屬之間,如果有簽署書面的授權協議的,是可以進行一齊打新的。
⑷ 親人去世後,可以繼續用他的股票帳戶炒股么
完全可以,只要你知道帳戶和交易密碼以及銀行轉帳密碼。
最好過段時間你拿身份證到原開戶營業部作一下變更。
⑸ 關於股票繼承的問題
1、只要股票還在賬戶里,這個賬戶就不會被銷戶,也不會休眠,依然屬於這個賬戶持有者,也就是你父親,20年的時間周期里肯定有分紅,分紅也一直會在賬戶中;
2、股票屬於你父親,如果要繼承的話,需要開具死亡證明和關系證明,去證券公司辦理非交易過戶手續,至於該由誰來繼承,這需要你們家裡自己進行協商,如果無法協商,按照法律上的繼承順序進行繼承;
3、查不到的,密碼只能清除,無法查詢,而且清除密碼需要本人持身份證進行,既然你父親已經去世了,清密已經沒有意義,建議進行非交易過戶
⑹ 子女可以借父母的股票賬戶炒股嗎
炒股的朋友都知道,在A股市場上,新股中簽就意味著賺錢,但是新股中簽的概率是比較低的,有的人為了提高中簽的概率,就借用父母或者親戚朋友的賬戶申購新股。
但是,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一旦被返現,就會遭受法律的懲罰,就算是父母的賬戶給子女用也不可以。
新版證券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新版證券法對於借出或者借用股票賬戶的定義中,並沒有區別接觸或者借出賬戶的人是誰,也就是說,就算是借用家人的賬戶炒股,也是違法的。
其實,新版證券法規定不能借出或借用股票賬戶炒股,對於我們普通投資散戶來說不是一種約束,而是一種保護,為什麼這么說呢?
因為,在股票市場上,想要借用他人的股票賬戶進行炒股的,主要有兩種人。
其中一種人是股票莊家,這類人為了規避監管需要把資金分散到多個賬戶中;另外一種人就是證券從業人員,證監會明確規定,證券從業人員是不能開設股票賬戶的,想要炒股就只能借用他人的股票賬戶。
然而,這兩種人如果從事股票交易的話,會給股票市場帶來風險,也很就容易讓普通散戶的利益受到損害。
莊家自然不用說,其存在就是為了割散戶的韭菜,而證券從業人員則更容易接觸到內幕消息,從事內幕交易同樣也是損害普通散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