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證金質押是怎樣的
保證金賬戶下的資金質押成立的必要條件有二,一是賬戶內資金的特定化,二是轉移佔有。滿足要件的保證金質押具備合法性,質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應予保護。我國《物權法》中擔保物權的規定與德國相關規定比較接近,故並未規定賬戶質押這樣一種形式。為保證質押的可操作性,受託人往往事先出具空白的平倉授權和資金劃撥指令交給委託人。關於保證金質押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保證金質押是怎樣的
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八十五條的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金錢以保證金形式特定化後,移交債權人佔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該金錢優先受償。保證金賬戶下的資金質押成立的必要條件有二,一是賬戶內資金的特定化,二是轉移佔有。滿足要件的保證金質押具備合法性,質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應予保護。
保證金賬戶資金質押作為動產質押的一種形式,實踐中比較常見。法定保證金質押類型如下:
1、1997年9月16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能否對信用證開證保證金採取凍結和扣劃措施問題的規定》,規定了信用證開證保證金具有擔保支付性質;
2、1997年12月2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劃撥證券或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結構、證券經營或期貨經濟機構清算賬戶資金等問題的通知》,規定了證券經營或期貨經營中交易保證金的保證金作用;
3、2000年9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銀行聯合下發的《關於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通知》,規定了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的保證金功能;
4、2003年6月18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了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中的貨幣不得凍結、劃撥。
二、什麼是賬戶質押
所謂賬戶質押,即擔保人用賬戶向擔保權人提供質押擔保。賬戶
質押在英美法金融業務中很常見,也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擬訂的《擔保交易立法指南》(草案)中列舉的一種擔保方式[5]。大陸法系國家因采一物一權主義並嚴格要求物權的特定性,以數額變化不定的總體或部分財產為標的的擔保物權難以納入擔保法律制度中,所以一般不承認賬戶質押這樣一種擔保方式。我國《物權法》中擔保物權的規定與德國相關規定比較接近,故並未規定賬戶質押這樣一種形式。
1、銀行結算賬戶質押。
銀行結算賬戶質押,是指存款人用其在銀行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
結算的活期存款賬戶對外提供的擔保。
目前,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出口退稅託管賬戶質押貸款案件有關問題的規定》(法釋[2004]18號)對出口退稅賬戶的賬戶質押有明確的司法依據。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2]183號)規定「境外機構可將人民幣結算賬戶資金用作境內質押境內融資。」,可以理解為NRA賬戶(境外機構境內賬戶)質押融資在業務操作中,有一定政策依據外,根據「物權法定」原則,普通存款賬戶質押的合法性尚無明確法律依據。
2、證券經紀賬戶質押。
證券經紀賬戶(資金賬戶和股票賬戶)質押是指委託理財合同的
受託人以其自己所有的或實際控制的證券經紀賬戶為委託人或融資相對方提供的擔保。其權利義務約定一般是通過委託理財協議的擔保條款體現出來,亦有通過專門的質押協議加以約定之情形。其在審判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兩種類型:
1.無三方監管之情形。
在委託理財操作中,雙方約定,委託人將其資金賬戶和股票賬戶(以下簡稱代理賬戶)內的資金和股票委託受託人操作;為保證委託人的利益,受託人將其自有的或依法享有處分權的資金賬戶和股票賬戶(以下簡稱質押賬戶)內一定數額的資金和股票向委託人提供質押。雙方約定警戒線和平倉線,當代理賬戶"和質押賬戶內的股票市值和資金之和達到警戒線時,受託人應當在約定時間內將資產補足至一定數額,否則委託人有權採取平倉措施以維護自己的權益;當代理賬戶和質押賬戶內的股票市值和資金之和達到平倉線時,委託人有權立即採取平倉措施以維護自己的權益。為保證質押的可操作性,受託人往往事先出具空白的平倉授權和資金劃撥指令交給委託人。
2.有三方監管之情形。
委託人、受託人雙方在達成委託理財協議之後與證券公司三方共同簽訂《賬戶監管協議》,約定由證券公司對代理賬戶和質押賬戶進行監管,監管職責主要包括:(1)當代理賬戶和質押賬戶內的股票市值和資金之和達到警戒線時,證券公司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和受託人,若受託人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將資產補足至一定數額時,證券公司有權直接採取平倉措施或者協助委託人平倉以維護委託人的權益;(2)當代理賬戶和質押賬戶內的股票市值和資金之和達到平倉線時,證券公司有權直接或者協助委託人立即採取平倉措施以維護委託人的權益;(3)辦理平倉後的資金由受託人賬戶向委託人賬戶的劃轉手續。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保證金質押是怎樣的」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保證金質押是指借款人將金錢交存於其在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並以該賬戶中的款項作為償還借款的保證。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華律網進行法律咨詢。
② 股票質押有什麼規定
股票質押規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質押標准。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質押時,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中的股權質押標准,一般只允許用具有較大價值並且已經轉讓的股份進行質押融資。另外,質權人對質押的股票同樣會有要求,包括股票流動性、發行公司資質等。
二、質押率限制。為了防止風險過度集中,監管部門對股票質押設定了質押率上限。質押率通常根據股票的流動性、價格波動率等因素確定。過高的質押率可能導致質權人在股價下跌時面臨風險。
三、資金用途限制。股票質押融資的資金用途必須符合相關規定,通常用於補充公司的流動資金或者用於其他符合法律法規的投資項目,不能用於禁止或者限制性領域。
四、信息披露要求。股票質押涉及的公司信息和交易情況需要進行充分披露,以確保市場公開透明。這包括披露質押方和質權方的信息、質押股票的數量和價格、融資額度和用途等。
五、風險管理措施。對於股票質押業務,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需要採取一系列風險管理措施,如設立風險准備金、實施動態監控和風險管理等,以應對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此外,監管部門也會定期對金融機構的股票質押業務進行檢查和評估,以確保市場穩健運行。
六、禁止違規操作。如將質押的股票用於自身或第三方融資的抵押品、超出個人持有的股票數量的質押等違規操作都是被禁止的。一旦發現違規操作,相關機構和人員將面臨法律制裁和市場懲罰。
③ 股票質押什麼規定
股票質押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質押物標准。股東將其持有的股票作為質押物進行融資時,必須符合交易所和證券公司的質押物標准。通常,只有優質、流動性好的股票才能被接受作為質押物。
2. 質押率限制。質押率是指貸款金額與質押股票市值之間的比例。為了控制風險,監管部門對質押率設有上限,確保股票質押融資的杠桿在合理范圍內。
3. 資金用途規定。股票質押融資的資金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一般用於企業的運營、投資等活動,不得用於禁止領域。
4. 風險管理與監控。對於股票質押,監管部門會實施嚴格的風險管理和監控措施,包括定期評估質押股票的價值、設置警戒線和強制平倉線等,以控制市場風險和保護投資者利益。
詳細解釋如下:
股票質押是一種融資方式,股東將其持有的股票作為擔保物進行貸款。在這一過程中,監管部門制定了一系列規定以確保市場的穩定和公平。質押物必須符合交易所和證券公司的標准,通常流動性好、價值穩定的優質股票更受歡迎。此外,為了控制風險,監管部門還設定了質押率的上限,確保融資杠桿在合理范圍內。股票質押融資的資金用途也受到監管,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最後,為了保障投資者利益和市場穩定,監管部門還會對股票質押進行風險管理和監控,包括定期評估質押股票的價值以及設置警戒線和強制平倉線等措施。這些規定的目的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穩定和防範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