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賬戶可以委託他人操作嗎
可以委託他人代你操作,但是你要注意賬戶安全,經常監控賬戶,而且只能讓對方知道你的交易密碼,不能讓對方知道你的資金密碼和銀行卡的密碼。另外還要設置止損線,如果對方幫你操作賬戶,老是虧錢的,那虧到一定程度,就必須終止這種合作,防止對方把你的損失擴大。
2. 股票賬戶託管給他人違法嗎
法律分析:1、股票代理操作安全性沒有問題,只需將開戶時辦理第三方存管的銀行卡拿著,錢就比較安全,因為資金進出都只能通過這張卡來實現。至於問的是不是犯法,沒有這個說法吧?只是聽說證券分析師不能自己買賣股票,如果請一個證券分析師來代理操作,他可能就違反制度了,要被處罰,另外,證券咨詢機構也是不能幫會員操作股票的,這是違規的。其他的都是合法的,因為這屬於民事委託了,雙方意願達成一致就可以。但最好事先把細節約定好,以免以後引起糾紛。
2、炒股這種事情確實太專業,一知半解的新手與職業操盤手的水平相差天上地下,做人代理操作也是可行的。有句廣告詞怎麼說來著,「你的資金+我的頭腦=雙贏」。我炒股也好幾年了,最近幾年行情太差沒做了。原來我也請了一個老股民幫我操作股票賬戶,雖然後來也虧了,但比我自己操作還是要老練很多,因為當時行情實在太差,自己操作估計資金只剩一半了。
3、怎麼請人代理操作股票,這個確實不好找。找了個水平差的容易引起糾紛,有真水平的私募操盤手不好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二十六條 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委託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作為合夥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夥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
3. 幫家人打理股票賬戶,違反證券法了嗎
股票賬戶由個人管理。一般來說,股票公司和證券公司是不能越權的,也就是可以在那裡注冊,但買還是賣應該是你自己的想法。他們可以給你提供一定的意見,就是根據他們比較專業的知識和市場上的大數據,哪只股票有更大的發展前景,然後你聽了他們給你的解釋,你覺得他們說的對嗎?感覺。那你可以買這個,但是你不能把賬戶給他們,他們也管不了你這個東西,因為相關法律明文規定,股票公司和證券公司不可以在上面辦理相應的賬戶。
4. 股票賬戶借給別人使用違法嗎
法律主觀:
幫別人管理股票賬戶違法,但專職經紀人螞首推薦是可以的,推薦人應當有證券從業資格。所以要想困物戚不違法,首先要去考到相應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還要具備相應的證券備案。
法律客觀: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證券公司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委託,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應當一致。 證券公司為證券資產管理客戶開立的證券賬戶,應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報證券交易所備汪陵案。 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5. 股票賬戶是否可以託管
可以。
證券託管是指投資者將持有的證券委託給證券公司保管,並由後者代為處理有關證券權益事務的行為。
定義
證券託管是指作為法定證券登記機構的結算公司及其代理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向其提供記名證券的交易過戶、非交易過戶等證券登記變更、股票分紅派息以及證券賬戶查詢掛失等各項服務,使證券所有人權益和證券變更得以最終確定的一項制度。證券存管是財產保管制度的一種形式。
證券託管的原則是對股票、基金、無紙化國債等記名證券實行中央存管的辦法,並按每一投資者開設的證券賬戶以電腦記賬的形式記載存管證券數量及變更情況。對存管後的證券,實行非流動性制度。對股權、債權變更引起的證券轉移,不簽發實物證券,而通過賬面予以劃轉。
制度
1.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的託管制度
上海證券交易所目前實行的是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統一託管和證券公司法人集中託管及投資者指定交易的制度。即,除了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統一存管投資者的證券資產和相關資料、辦理有關證券存管業務外,證券公司以法人為單位設立證券託管庫,集中託管所轄營業部所屬客戶的證券資產及相關資料,辦理有關查詢掛失等業務。投資者必須在某一證券營業部辦理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後,方可進行證券買賣或查詢。投資者轉換證券營業部買賣證券時,須在原證券營業部申請辦理撤銷指定交易,然後再到轉入證券營業部辦理指定交易手續。
指定交易是指投資者與某一證券營業部簽訂協議後,指定該機構為自己買賣證券的惟一交易點。從1998年4月1日起,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的規定,所謂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市場從事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均應事先明確指定一家證券營業部作為其委託、交易清算的代理機構,並將本人所屬的證券賬戶指定於該機構所屬席位號後方能進行交易的制度。該制度實施後,投資者如不辦理指定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電腦系統將自動拒絕其證券賬戶的交易申報指令(從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資者除外),直至該投資者完成辦理指定交易手續。
投資者辦理指定交易的登記手續和確認程序為:
(1)投資者向證券公司提出申請,經證券公司同意後,雙方簽署「指定交易協議書」;
(2)證券公司按協議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電腦主機申報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指令;
(3)證券交易所電腦主機接受申報,當日收市後發出指定交易確認回報並附確認編號,該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自下一個營業日即可生效。已選擇指定交易的投資者,有權根據需要將自己指定交易所屬證券營業部予以變更。證券營業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除非投資者有未履行交易交收責任等違約情況。
2.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的存管制度
深圳證券交易所目前實行的是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統一託管和證券營業部分別託管的二級託管制度,又稱託管券商制度。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統一存管投資者的證券資產和相關資料,辦理相關證券存管業務;同時,由證券營業部為託管券商設立證券託管庫,負責託管所屬客戶的證券資產及相關資料,辦理有關查詢掛失等業務。
目前託管券商制度可概括為:自動託管,隨處通買,哪買哪賣,轉托不限。即,深圳市場的投資者持有的證券需在自己選定的證券營業部託管,由證券營業部管理其名下明細證券資料。投資者的證券託管是自動實現的。投資者在任一證券營業部買入證券,這些證券就自動託管在該證券營業部。投資者可以利用同一證券賬戶在國內任一證券營業部買入證券。投資者要賣出證券必須到證券託管營業部方能進行(在哪裡買入就在哪裡賣出)。投資者也可以將其託管證券從一個證券營業部轉移到另一個證券營業部託管,稱為證券轉託管。轉託管可以是一隻證券或多隻證券,也可以是一隻證券的部分或全部。投資者在原託管證券營業部申請辦理轉託管,營業部報盤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在當天(T日)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傳送給轉出證券營業部和轉人證券營業部。投資者於第二個交易日(T+1日)就可以在轉人證券營業部(新的託管證券營業部)賣出證券。
投資者辦理證券轉託管的具體程序如下:
(1)投資者在確定轉入證券營業部的席位代碼和地址後,攜帶身份證、證券賬戶原件及復印件,到轉出證券營業部申請辦理。
(2)轉出證券營業部受理投資者申請時,核對投資者的身份證、證券賬戶、轉人證券營業部席位代碼等內容,核對無誤後,在投資者填寫的轉託管申請表上蓋章確認,並將客戶聯交投資者。
(3)轉出證券營業部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在交易時間內申報轉託管。轉託管可以撤單。
(4)每個交易日下午收市後,證券營業部接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傳回的已確認和未確認轉託管數據,據此調整相應證券明細數據。
(5)轉出證券營業部收到轉託管未確認數據,可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查詢轉託管不成功原因。
(6)轉託管數據確認後的下一個交易日起,相應的證券託管再轉入證券營業部。
6. 幫別人管理股票賬戶違法嗎
法律分析:這種情況是國家不允許的,一旦推薦的股票使投資者損失嚴重,結果就會很麻煩,很可能會被告上法庭。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非法經營證券理財行為的一類,構成詐騙罪的,將受到刑事制裁。權益受到損失的投資者,應當通過司法追贓程序或參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追回自己的損失。但專職經紀人推薦可以的,有證券從業資格。推薦一般來講不會犯法,不幫別人操作就可以了。所以要想不違法,首先要去考到相應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還要具備相應的證券備案。
法律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代理委託人從事證券投資; (二)與委託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 (三)買賣本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股票; (四)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7. 股票賬戶可以轉給家人名下嗎
股票賬戶不可以過戶給他人,除此之外,股票賬戶還不得借給他人使用,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賬戶管理規則》規定,投資人應當以本人名義申請開立證券賬戶,不得借用他人名義申請開立證券賬戶,不得冒用他人名義或使用虛假證件開立證券賬戶。投資者應當使用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不得違規使用他人證券賬戶或將本人證券賬戶違規提供他人使用。投資者違反上述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個自然人和普通機構投資者在同一市場最多隻能申請開立3個同類賬戶,其中三戶是指三個上海股東賬戶,深圳股東賬戶因為可以加掛,所以至多是可以辦理20個的。
投資者在開滿三個股票賬戶之後,無法再開設新的股票賬戶,需要騰出一個名額去重新開立,如果有休眠賬戶的話,一般需要先注銷或激活休眠賬戶之後,才能再新開賬戶。
需要注意的是,股票賬戶雖然不能過戶給他人,但是股票賬戶中的股票可以轉讓過戶給他人,股票轉讓過戶具體流程如下:
1、持本人身份證和滬深帳戶卡於交易時間到原證券公司營業部即轉出方辦理撤銷指定手續,同時提供轉入方的席位號辦理轉託管業務;
2、持本人身份證和滬深證券帳戶卡於交易時間到轉入營業部辦理指定交易手續,同時開立證券資金帳戶;
3、持營業部的股票開戶手續到銀行網點辦理第三方存管確認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資金是不會隨著股票的轉移而轉移的,所以在轉戶之前需要先將所有資金轉入至銀行卡上。如果要取消三方,也需要提前一天將資金全部轉入銀行,第二天才能辦理取消三方的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8. 操作他人股票賬戶違法嗎
法律分析:新的證券法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9. 幫家人打理股票賬戶是否違反證券法
幫家人打理股票的賬戶,並不違背相應法律,因為你不說這個事情誰知道呢,而且你幫家人打理並不是非法集資也不是越權,你並沒有以此來獲得經濟利益,沒有說我幫你打理這個賬戶。每年一年給我10個點的這個利潤,就是你賺的錢裡面要分10%給我,你給家人是不會這么做的呀。
而且親戚朋友之間給點交流的這個意見,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因為就算對方不幫你打理對方肯定也有一個自己的想法吧。你平常多問一問現在哪些股票比較好啊,哪些適合長期持有啊,這個交流論壇裡面都有很多這樣的說法吧,你不能說這個是違法的吧,正常交流信息而已,你相信對方然後你就買了,至於虧還是賺那是你自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