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對被執行人進行財產保全凍結所有帳戶,被執行人的錢只進不出嗎
法院對被執行人進行財產保全凍結所有帳戶,被執行人的錢是只進不出。
一般情況下法院凍結期限是三年,三年內賬戶內的資金只要沒有達到凍結的金額,錢是取不出來的,即使達到了凍結金額,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也不會給你辦理取款業務。
被凍結的原因:
1、是信用卡,如果被凍結,可能是信用卡出現過異常交易,比如惡意套現、偽造信息、密碼連續錯誤等,都有可能被銀行凍結;
2、可透支的,銀行會根據實際償還能力來給制定透支份額,當透支超出份額銀行會立刻冷凍;
3、是借記卡,如果被凍結,一種是錯帳凍結,就是說銀行交易時將錢錯誤地多給到了儲戶上,那麼銀行可能會把多的部分凍結掉。一種是凍結,機關因辦案的需要可以向銀行申請冰結。同時海關,稅務機關等部門也是有權凍結的;
4、不論是什麼,如果輸入密碼三次連續出錯,銀行系統會自動把密碼鎖住,與凍結差不多,但不是凍結,24小是過後會自動解除;
5、到期沒有重新辦理新卡的,到期後銀行會凍結你的過期;
6、如果被連續掛失多次,被銀行方面認為有惡意掛失的嫌疑而予以凍結。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四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第一百四十三條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
B. 財產保全影響股票賬戶嗎
有影響。不會影響交易,但會影響轉出資金。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後,人民法院會依法凍結所申請財產,進行保全,包括對股票帳號進行凍結。
C. 股票帳戶被法院凍結可以交易嗎
法律分析:銀行賬戶被凍結後,賬戶內的一切業務都會受到影響的。也就是說銀行賬戶被凍結期內,一切業務都不能發生。股票被法院凍結後不能交易,交易需要解凍後才能交易,假如是股票賬戶綁定的銀行卡被凍結了,那麼股票可以進行交易,資金轉出會受到限制,銀行卡解凍後,可以正常轉出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D. 法院保全股票賬戶還能交易嗎
法律分析:股票被人民法院保全的,不得交易保全的股票,交易法院保全財產是屬於妨害司法的行為,會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妨害司法行為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 司法凍結股票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這些被凍結的股票不能買賣。如果涉嫌犯罪的人需要用賣掉這些股票的錢還債,那將由法院組織拍賣。拍賣地點應當是在股市以外的大宗交易市場。對公司股票進行司法處置,尤其是保全和執行,除傳統的管轄問題外,還會涉及上市公司股票作為被保全財產或主要財產的財產所在地的確認,以及以質押上市公司股票作為標的財產的實現擔保物權程序管轄法院的確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F. 網貸訴前保全會凍結股票賬戶嗎
不一定,要看欠款金額
訴前保全,申請的是保全金額,不是某個賬號
金額夠了,或者股票基金賬戶沒錢,就不需要凍結
G. 申請財產保全,對方公司賬戶沒資金怎麼辦
申請財產保全,對方公司賬戶沒資金的,仍可以對其銀行賬戶進行凍結,在凍結的限額之內,對方銀行賬戶中的資金只能進,但不能使用或轉出。同時,也可以由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對方公司的其它資產,包括機器設備、產品、車輛、房屋等。
在強制執行中,如果當時財產保全的賬戶金額不足的,可以由法院繼續凍結被執行人的其它賬戶,或執行歸被執行人所有的其它財產。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7)保全股票賬戶後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也認為,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執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採取保全措施。所以,財產保全的范圍,不能超過申請人請求的范圍,或者不能超過爭議財產的價額。
採取保全措施,只能在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范圍內,才能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使申請人的權益得到實現,也避免給被申請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