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己用朋友的股票賬號幫朋友買股票,這個行為算不算違法
我個人感覺應該不算違法行為,因為朋友的股票賬號肯定是經過授權才讓你買的。而且朋友大概也不會計較這樣的行為,只要你做的不是太過分,沒有讓他爆倉,那麼這樣你應該夠不上違法行為,而且也沒誰沒事去舉報你。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會用自己朋友的股票賬號買股票,但是這這樣相對來說也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畢竟直接動用了別人的錢財。關於自己用自己朋友的股票賬號幫朋友買股票這個行為是否違法,我有下列觀點。
一、首先要看你朋友是否願意去舉報你。
不管這件事最終結果如何,首先就是你朋友的態度,如果你朋友態度非常強硬,認為你真的侵害了他的權益,非要去舉報你,那麼你就可能攤上官司,如果你朋友覺得無所謂,那麼你也就沒有什麼事。
如果大家對於用朋友賬號幫朋友買股票這個行為有什麼看法,歡迎在下面評論區留言。
㈡ 用別人賬號買入賣出股票合法么
你好,這是違法的哦。
在法律條文中第58條和195條規定就明確指出證券賬戶持有者要妥善管理好自己賬戶。第58條稱,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第 195條稱,違反第58條規定的用戶,將自己所屬的證券賬戶出借或借用他人賬戶的交易將被給予警告,可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
㈢ 股票開戶用別人的銀行卡可以嗎
股票開戶不可以用別人的銀行卡。
證券公司的規范准則是銀行卡和資金賬戶卡的姓名要一致,連家屬的都不行,否則會屬於不規范賬戶。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個人投資者開戶需攜帶的資料:
1、證券開戶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原件;
2、證券賬戶卡原件(新開證券賬戶者不需提供)。
個人投資者A股證券開戶須知:
1、16周歲以下自然人不得辦理證券開戶,16-18周歲自然人申請辦理證券開戶應提供收入證明;
2、辦理證券開戶,需由本人親自到證券公司櫃台辦理,若委託他人代辦證券開戶的,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如果委託人身份證為二代證需提供正反兩面的身份證復印件);
3、證券開戶時需填寫《證券交易開戶文件簽署表》和《證券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問卷》;
4、如果客戶從未辦理過證券開戶的,需填寫《自然人證券賬戶注冊申請表》;
5、如果客戶是投資代辦股份市場的,需填寫《股份轉讓風險揭示書》;
6、辦理銀行三方存管,需填寫《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協議》,同時證券開戶本人攜帶本人銀行借記卡去銀行網點櫃台確認,沒有該銀行借記卡者僅需在銀行櫃台另新辦借記卡即可;
7、證券開戶費,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取證券開戶費40元/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取證券開戶費50元/戶,由證券公司統一代收。
㈣ 別人用我的身份證開戶炒股可以嗎
別人用我的身份證開戶炒股可以嗎?個人的身份證是比較私密的,不可以隨意轉借他人使用。股票開戶必須是本人帶上身份證和銀行卡才可以辦理。
㈤ 用別人的賬號能幫別人買股票嗎
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他可能不方便買賣股票,所以他給你一個賬號,叫你幫他買,是他的錢,也沒有什麼問題的。
㈥ 我可以用別人的帳戶買賣股票嗎
簡單來說用別人的帳戶總是有風險的.為了錢,什麼事都會做出來的.
1.掛失,不會對股票交易有影響.
2.要看情況.股票交易有密碼.轉帳有密碼.取錢有密碼.這幾個密碼都可以設不一樣.最主要是取錢密碼.
3.當然是算他的.因為你們只是私下決定,銀行是以身份識別.
4.要看資金大小和是否非法交易.還有資金來源是否合法.一般小資金買賣,無防.
網上銀行和股票帳戶是二碼事啊,你用他的帳戶來買賣股票是可以的,但資金進出就麻煩了。要炒股就開個股票帳戶吧,用別人的很麻煩,不管掙錢、賠錢都是在別人的名義之下的,說不定以後為經濟利益還有糾紛的。
網上炒股(基金)程序:
1、到同證券營業部有銀證轉賬業務的銀行辦一張銀行卡(可以是空戶),本人帶身份證,到證券營業廳開股東帳戶(帶上百來塊錢交開戶費,有的地方不要)。
2、辦理網上交易手續;
3、開通銀證轉賬業務(含第三方託管).
以上3條都必須是本人(帶身份證)親自辦理,代辦不行
4、下載所屬證券公司的交易軟體(帶行情軟體)在電腦安裝.
網上交易傭金0.18%、印花稅0.3%,上海每筆要1元過戶手續費,每筆最低傭金5元。
在不考慮過戶手續費,每筆最低傭金的情況下為:交易傭金0.18%+印花稅0.3%=0.48%
由於每筆最低傭金5元,所以每次交易為2800元比較合算.
㈦ 用別人的銀行卡能炒股嗎
用別人的銀行卡能炒股,但是用別人的銀行卡炒股,也必須是別人的證券賬戶。 而且不能代開,必須本人親自辦理。
炒股:
1、炒股就是從事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買入與賣出的行為。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投資者通過在證券市場交易股票,通過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實現套利。
2、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
㈧ 普通人用老婆賬戶炒股違法嗎
普通人用老婆賬戶炒股違不違法,恐怕不是證券法這一規定就能夠解決的,畢竟這一規定已經觸犯了眾怒,未來或存在一些細化條款做出新的免責條款。
證券法證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單純從字面看,夫妻之間/子女父母之間/兄弟姐妹之間使用對方賬戶都屬於證券賬戶的出借和借用。可能面臨證券法一百九十條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處罰。
但是夫妻之間的財產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不存在借用和出借法律關系,使用對方賬戶依然是一種共同的理財投資行為,確定為賬戶出借和借用,合同法上也很難得到支持。證券法硬要插一杠子,認定為賬戶出借,有點一刀切的況味。
清官難斷家務事,證監會要想處罰夫妻之間賬戶出借,並給予處罰,如何認定,畢竟這個賬戶夫妻之間都是知道的,有多少盈虧多少資金投資資產歸屬都是知道的,怎麼認定出借,夫妻兩人都可以登錄,都可以買賣,怎麼算是出借賬戶。
但是一些高管如果使用對方賬戶,進行內幕交易應該從嚴處罰,這一點會得到市場投資者高度認可。內幕交易就是偷而且是大偷。
針對證券法五十八條規定,我個人認為證監會應該出台免責條款。限定夫妻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子女父母之間的賬戶使用不屬於出借和借用。
普通人用老婆賬戶炒股?這個條款是寫在新證券法里的,原話是這樣講的: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也就是告訴你,這是違法的,不管是你是用老婆賬戶,孩子賬戶,父母賬戶炒股或者打新,都是犯法的,最高會被罰款50萬。
當然,網上有投資者說,已經和券商客戶經理核實過了,根本不影響,散戶家庭成員間相互登陸。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現在監管力度正在變得嚴格了,這個趨勢是確定性的,假如現在有一些有些券商比較嚴格,設備操作2個號就有有可能被監控,有一些不會。
可這有什麼用,因為監管已經明文規定了,這是違法行為,為了安全起見,普通人自己可以開戶,你就開一個戶就好,為什麼一定要用老婆賬戶,孩子賬戶,父母賬戶炒股。
如果你說你的資產非常多,那麼一個戶也不會影響你的收益,你多個賬戶不就是為了打新股,中簽賺個雞腿,你那麼多資產,中個雞腿,對你收益影響不大。
如果你本身資產就不是很多,那麼你一個戶就可以啊,打新要看市值,你要滿額打新才有機會啊,另外,打新運氣的成分是最大的,真的不要以為是實力。
另外,如果你原本是把自己的賬戶出借給別人,那麼我建議你,馬上停止出借賬戶的行為,不然在大數據和人工智慧的當下,監管要查,馬上你就會被查到。最後,出借或者借用證券賬戶都會面臨血本無歸、負債累累的局面。
真的,別為了炒股,然後做違法的事,這點是基本的出發點。
從正常意義上來說,我們是一家子,我用自己老婆的賬戶炒股這根本就沒啥,本來兩個人的錢在一起,又不牽扯到理財的問題,更不要說違法了,但是從今年3月1日開始新的證券法實施,在同一個設備上登錄兩個以上的證券賬戶操作是違法行為,最高罰款50萬元。
這可把很多人嚇壞了,我父母沒有操作能力,我幫助他們做也違法,這簡直是無稽之談那。其實新的證券法的本意是對的,主要是為了防止游資的拖拉機賬戶,和法人的違規操作,以及市場上借用多個賬戶進行量化操作的,畢竟這些在擾亂市場的正常秩序,所以說才有了新的證券法實施細則。
從防範操縱的規則上來說本是好的,但是在實際應用中卻出現了很多的笑話,這是規則制定的時候考慮不周造成的,目前這個事情已經引起了輿論的廣發關注,其程度不亞於當初的原油寶時間,但越是大家關注的東西,我估計接下來一定會有親民政策出來,就是對這個規則會進一步細化,一般老百姓的幾個賬戶操作肯定會排除在外的,這樣是有助於市場活躍,否則你這樣控制一些資金就乾脆不玩了,那對國家在稅收方面豈不是損失啊。
所以,不要擔心,耐心等待通知,你用老婆賬戶炒股大概率不違法。
要點一:個人出借賬戶會被罰嗎?
此次新證券法修訂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
具體在於以下兩點:
經咨詢中國結算,客服回復稱,在中國結算認定下,賬戶名字是誰的就是誰的賬戶,默認都是本人操作。理論上,無論是借用家人或朋友賬戶進行股票交易、申購新股都屬於違規操作。
所以,如果按照法規來,題主的問題就有答案了,從理論上講是違法的。
但是,證券賬戶實名制的邏輯在於出借和借用賬戶的行為背後往往關聯其他違法行為,比如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從業人員違規購買股票等。雖然證券法已經明文禁止對外出借證券賬戶,但實踐中很少發現有僅僅因為出借證券賬戶被處罰的情形。
要點二:出借和借用賬戶如何認定?
從新證券法規定來看,對於證券賬戶的實名制管理是從兩方面來管理的,即任何市場參與者不能主動出借賬戶給他人,也不能借用別人的賬戶,從市場交易秩序的角度出發對雙方都進行了規制。
對於出借賬戶如何認定?只要達到實際賬戶開立人將自己證券賬戶控制權讓渡,借用給他人,即證券賬戶在該期間自己不受控制或者不去主動控制,就可以被認定是出借賬戶。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認定不問實際所有人是否還能控制賬戶(賬戶密碼修改),且不以是否有償為標准。
要點三:使用親屬的賬戶違法嗎?
親屬之間在證券賬戶開立上,每個人都是獨立的自然人,因此即使是親屬之間,也屬於出借賬戶行為。
法律沒有除外規定,也沒有這種行為不認定為出借的任何可以之處。只要某個開戶主體賬戶脫離自己控制讓渡控制權給第三人,即屬於事實上的出借或者借用,沒有例外。
有專家認為: 親屬之間禁止出借賬戶沒有任何疑義,有這種理解的都是想規避監管的主體,特別是涉及證券基金機構從業人員、上市公司特定人員、監管機構部分特殊人員等。這些人員恰恰是需要禁止出借的重要風險隱患所在。
還有專家表示, 是否屬於出借和借用他人賬戶的行為,往往從賬戶的控制權來認定。 如果賬戶所有人和資金所有人一致,例如A和B是母子關系,A將自己的賬戶和資金交由B打理,這種情況就很難被認定為出借賬戶。如果賬戶所有人和資金所有人不一致,例如打新族使用多個賬戶打新,賬戶是別人的,但資金是操作人的,這種情況屬於典型的賬戶出借行為。
問題四:如何規避賬戶出借的風險?
首先,應當了解出借賬戶對市場的隱患以及這種行為嚴重違反賬戶實名制,對於證券交易秩序、證券交易監測、證券業反洗錢,以及違法違規場外配資等,都會造成嚴重的監管盲區和市場風險。
提醒大家,不管是何人借用賬戶,均應拒絕,讓自己避免陷入風險之中。出借證券賬戶給他人,借用者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或其他違法行為,而不巧的是出借人剛好又知情的話,那麼出借人和借用人很可能被認定為共同犯罪。
更多問題關注@致庸學財,共同學習。
2020年3月1日執行新的《證券法》,第58條有個規定:出借賬戶給別人使用,最高可以罰款50萬元。
於是乎,各種吐槽出來,有人就在說夫妻之間的證券戶頭往後不能隨意操作了,也不能借用父母的證券賬戶來申購新股和可轉債了。
這種擔心至少在目前是多於的。
新證券法的規定主要是防止為了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多賬戶來操縱股價,是用來打擊違法行為的。
首先,夫妻之間婚後的財產是屬於共同財產(除特別協議外)。
用妻子或者丈夫的證券賬戶來投資股票,完全是家庭的共同的理財行為。
其次,家庭中投資股票也是需要專業知識的,
看誰投資股票獲取利潤多,自然是可以誰來操作股票的;
第三,鼓吹用丈夫或者妻子的賬戶來投資股票就屬於違法的,完全是噱頭。
日常生活中,你用你老婆買來的東西,難道是借?
所以不要偷換概念!
注意!!
最近關於出借證券賬戶法律風險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
借用親屬賬戶是否造成違規,以及是否會被罰款的消息刷屏了。
網友熱議的原因有幾點:
1、上市公司違規罰款60萬,我借用我媽賬戶打個新股50萬罰款?
2、夫妻是共同財產,難道用老婆的賬戶炒股涉嫌違規?
3、爸媽不會炒股,讓我幫他們炒作,違規了?直系親屬也不行?
確實!
從邏輯上來說,這些行不通的。但規定真的是如此的嗎?我們來看看!!
1、此次新證券法修訂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理論上,無論是借用家人或朋友賬戶進行股票交易、申購新股都屬於違規操作。
但是實際情況下,幾乎很少有看到個人因為出借賬號被處罰的情況,不過對於這一點確實存在違規,就看以後會不會嚴打。
說實話,這也是大家比較在乎的地方。我認為確實也需要更完善一下,管理層的目的是打擊內幕交易和老鼠倉,以及許多金融從業人員的「暗箱操作」,但普通投資者也被納入其中,就有些.....
2、 出借和借用賬戶如何認定?即任何市場參與者不能主動出借賬戶給他人,也不能借用別人的賬戶,從市場交易秩序的角度出發對雙方都進行了規制。
3、 使用親屬的賬戶違法嗎?親屬之間在證券賬戶開立上,每個人都是獨立的自然人,因此即使是親屬之間,也屬於出借賬戶行為。
結論:從1-2-3點來看,你用親人的賬號進行操作,其實也構成了違規,可能需要處罰50萬以下的罰款。
但是,具體會不會罰,會由證監局根據案情具體酌定!
我認為,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許多事情還是應該酌情處理。畢竟在目前這個 社會 里,為什麼財富是夫妻雙方共同的,但是賬戶是獨立的?
這顯然說不過去啊。
你認為呢?
用老婆賬戶炒股,目前是違法了。
按照新《證券法》的規定,禁止出借個人證券賬戶,否則面臨最高50萬元的罰款;有的券商也向客戶發了通知稱,凡同一手機,同一電腦的MAC地址,不得登陸兩個以上不同身份的賬戶交易,超出將被系統自動預警凍結。
雖然《證券法》里有這樣的規定,但現在還沒有最終定論。如果用夫妻共同財產理財,用老婆賬戶炒股,談不上出借賬戶;還有很多親戚朋友之間代為炒股的,盈虧自負,也談不上出借賬戶,把這歸為違法行為,顯然是不合情理的。
監管本意是打擊違規交易監管層出台禁止出借賬戶的規定,本意是為了打擊市場中的游資、莊家,借用多賬戶對倒,哄抬股價、操縱股價的違法行為,因為這些人手上往往幾十上百個賬戶,就能分散交易,躲避5%舉牌,隱匿性高。
監管本意是好的,但出來的規則是一刀切,這兩天發酵之後,弄得人心惶惶,網友調侃上市公司業績造假才罰60萬,借用親媽股票賬戶打新股,都要被罰款50萬...昨天B股大跌,游資規矩了都與這條規定有關。
不過監管層已經開始小范圍調研,准備就投資者賬戶出台一些具體的規定,比如出借定義的具體細化,遵循大部分投資者的現實情況,給予人性化考量。
所以,用老婆賬戶炒股是否違法還未最終定論,如果這都違法,是不符合大部分投資者現實情況的。
根據新證券法的規定,任何人都不能出借自己的賬戶給他人。那麼理論上來說一個人用他老婆的賬戶來炒股,實際上也形成了借用老婆賬戶的關系,也屬於違法行為,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最高可以罰50萬元的罰款。因此大家投資股票一定要用自己的賬戶來進行操作。
但對於如何認定出借賬戶,可能大家有一定的分歧。比如說我用我的身份證開了一個股票賬戶,我把這個賬戶交給了我的一個同學,他用這個賬戶來投資,資金也是他的,我不能對這個賬戶進行操作管理,那麼就形成了實質上的賬戶出借。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了防止證券市場的一些內幕操作,比如說有一些莊家他會利用幾十個甚至上百個人的賬戶,每個賬戶裡面都有資金,然後所有賬戶同時進行一隻股票的買賣,對股價形成了價格操縱。對其他投資者造成了誘導,從而擾亂了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
所以對於用他人的賬戶炒股是否違法,最重要的還是確定借用關系,比如說你老婆的賬戶,他的資金,他在炒股,然後某一天他沒有時間委託你,讓你幫他賣出一隻股票,那麼這是不屬於賬戶借出的,並不會違法。
但是假如你是證券行業的從業人員,那麼這里就形成了違規,這不是新證券法的規定,這是在以前的證券法就已經有的規定,證券從業人員只炒股,誰也不能為他人代理操作買賣股票的。
先給出答案,從目前新證券法的規定上來說,普通人用老婆賬戶炒股是違法的,最高可罰50萬元。新證券法出台後,這種情況理論上肯定是違法的,出借證券賬戶給他人炒股,在2020年3月1日以後,就是一個確定違法的行為,包括個人之間的出借。不管是老婆的父母的還是兄弟姐妹的,只要他把賬戶借給你了,也不管你是炒股打新股,還是打新債。也不管你的交易金額是多少,只要這個行為發生就是確定了違法事實了。
但是這個法律在後續的執行中也許會有什麼補充條款或者例外措施。因為新的證券法的這個變化主要目的是為了控制游資的炒作。對於有些游資利用多賬戶,抬升股價這種行為進行一定的打擊。因為很多游資利用這種方式抬高股價,然後吸引韭菜入場,然後再割韭菜。
而對於大家日常生活中可能用老婆的賬戶打個新股,買個三兩萬的股票,這種行為並不是證券法要打擊的重點。所以從執行層面來說,雖然用老婆的賬戶炒股違法,大概率是不會受到制裁的。但是這個法確實讓很多人都處於了一個違法的狀態。新《證券法》成為了很多人頭上了一把達摩克里斯之劍,把很多人至於違法的狀態下。
新的證券法出台後其實讓很多人是很失望的。本來大家對它的預期非常高,把他對比美國的薩班斯法案。美國的薩班斯法案成功的樹立了美國企業的信用,讓美國的股市走入了一個 健康 的大牛市。
在新的證券法出台前我們認為,證券法會大改,也會解決一個企業的信任問題。但是當新法出台後大家其實還是有一點點失望的。財務造假以前罰款60萬,對於一個上市公司來說,割幾千萬甚至幾億的韭菜,然後罰款60萬,這跟罰酒三杯沒有什麼區別。新法出台後,罰款1000萬,還是稍微少了一點,也沒有刑事責任。
對信任問題的解決,可能做的不是特別好,但新法確定著力解決市場的炒作問題。但我認為市場易疏不易堵,堵是不會解決實際問題的,只不過讓水從其他地方流過去而已。游資之所以能在市場反復割韭菜。就是因為市場上信息不對稱太嚴重。如果把市場建立了更完善一點,上市公司不能財務造假。那麼很多信息就是公開透明的了,大家就不用去聽信游資的一些謠言,跟著進場了。也會從一定的程度上解決游資割韭菜的問題。
㈨ 把身份證,銀行卡借給別人開戶炒股有風險嗎
你好,借身份證開戶炒股,炒股開戶必須是本人開戶,關聯本人銀行卡。對於本人沒有什麼大的風險,但是還是最好不要借身份證給別人。炒股就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