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本人涉嫌詐騙罪坐牢,但是股票裡面有錢怎麼辦
由於涉嫌犯罪而被法院依法判處徒刑,那麼銀行股票賬戶都會被查封凍結,用來還款。
㈡ 被判刑的人手裡的股票怎麼辦
如果不是經濟案件或涉及經濟賠償,財產還是自己的,
只是自己無法操作而已,但是可以讓他人代為操作。
無法操作有時候也有益處,萬一出來一看,股票翻了幾番也有可能。
㈢ 貸款買股票賠了,會不會坐牢
貸款買股票賠了,無力償還銀行的錢款,屬於民事糾紛,一般不會承擔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第二節 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於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㈣ 因詐騙罪坐牢,他買的股票會不會被凍結
因為詐騙罪坐牢,如果沒有返還詐騙款,所買股票會被凍結。
因為法院在判刑時,會同時判決退還詐騙款。只要沒有退還,受害人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就可以凍結股票。
㈤ 坐過牢還能炒股嗎
坐過牢還能炒股。
坐過牢並沒有限制不能炒股,是你的權利。以下有幾種人群不能開立A股賬戶:1、16周歲以下自然人不得開戶,16至18周歲自然人開戶須提供收入證明。
2、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持軍人證、武警證不得開立證券賬戶。
3、境外企業不得開立A股證券賬戶,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直接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
4、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中國港、澳、台地區的法人和其它組織(統稱為境外投資者)未經審批不得開戶。
㈥ 判刑期間可不可以炒股嗎
你這么問,是監外執行嗎?如果是監外執行,只要你不做危害社會的事,炒股是可以的,因為炒股又不用需要出遠門或是在公眾場合干什麼,只是在家裡,有台電腦,連上網就可以做的事。應該沒問題的,你可以在匯報時問一下。
㈦ 母親判刑後怎麼操作股市的
你的問題說的不明確,你想問的是:母親被判刑後,母親怎麼操作股市賬戶?還是想問:母親被判刑後,她的股票賬戶怎麼辦?
如果母親被判刑而且需要服刑,那麼她應該委託她的親屬或子女,來管理或操作她的股票賬戶,從法律角度來說,她應該出具書面委託書,且應該經過公證處公證,這樣才具有法律效力,以避免今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如果刑期較短,或者她本人不想讓其他人操作,也可以在服刑期擱置(或稱為休眠)一段時間,待期滿後繼續由其本人操作。
㈧ 做股票犯法要做多少年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的規定,做股票犯法最高要判有期徒刑十年,相關的處罰條例全文如下:
第一百七十八條偽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七十九條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信息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第一百八十一條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或者證券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者偽造、變造、銷毀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