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夫妻一方隱匿財產怎麼查詢
離婚夫妻一方隱匿財產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查詢:1、調查銀行存款。自己辦理或者委託律師辦理,通過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或者申請法院調查。此時需要提供對方的開戶行和賬號。(恕我直言,此點很困難,因為離婚前很少有此防範意識,且對自己人過於防範良心不安,也不利於共同生活,家庭團結。)在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時,應當同時申請法院列印自開戶以來的存款明細,以便清查帳號下全部存款取款,來往明細,並可作呈堂證供。2、調查股票。一是知道對方在哪一個證券公司開戶,可以委託律師申請法院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到證券公司調查,列印股票交易資金對賬單,或直接去開戶銀行列印股票交易的對賬單。二是不知道對方在哪一個證券公司開戶,可提供夫妻一方身份證號碼後,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去中國證券上海結算公司或中國證券深圳結算公司調查對方的股票交易明細及所有的股票交易紀錄;如果想查到對方的資金賬戶情況,還可以在查出對方的開戶證券公司後,再次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去開戶證券公司調查資金對賬單,對方賬戶內的股票市值及資金賬戶余額將隱無可隱,一目瞭然。3、調查房產。①房地產所有權人配偶憑其身份證明、戶口本和結婚證等夫妻關系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可查詢相關房地產登記結果信息。②仲裁、訴訟案件當事人憑其身份證明以及仲裁機構或者審判機關的立案證明原件,可以查詢、復制與仲裁、訴訟案件直接相關的房地產登記資料。③申請查詢房地產登記資料的,應明確查詢目的和房屋坐落,提供身份證明等必備證明材料,並按要求填寫查詢登記表;查詢登記表應同時載明房地產所有權人姓名(名稱)、房地產登記案號或房地產權利憑證編號之一用於查詢時核對和匹配。離婚期間夫妻可能已經忽略了關於情感上的梳理而將重點聚焦在二者所擁有的財產,財產問題上現實中也總有一些人會故意將財產藏起來等到現有的資產分割完之後將其歸為自己所有的,此時對方應該及時去查處夫妻一起有的賬戶以免對方的轉移。
2. 男女雙方離婚股票也當財產分割嗎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
股票也是共同財產,應當分割。若隱瞞下來,:以後對方知道了,同樣可以向法院起訴。
股票帳戶的交易都有記錄,到證券公司可以打出詳單。
所以,沒必要隱瞞。
3. 離婚前如何知道對方股票財產
法律分析:一、 查看家裡的電腦,看看對方安裝的是什麼證劵公司的交易軟體,一般通過對方安裝的什麼證劵公司的交易軟體,就可以簡單判斷出對方開戶的證劵公司。二、 在該證劵交易軟體中,看看是否存在股票交易賬戶,一般人的習慣都是保留股票證劵賬戶號,但不會保存交易密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 離婚時 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賬戶法律怎麼查
首先,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的話,可以在對方沒有完全防備的情況下,注意收集對方的存摺、銀行卡信息,可以將相關材料復印,或號碼抄下。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賬號,但知道在具體哪一家銀行開的賬戶,一般也可以將儲蓄信息查到。
其次,如果夫妻未在一起居住,又無法通過上述手段查到對方的銀行存款信息的,可以採用以下方法了解對方銀行存款情況:
塌螞(1)起訴後,申請法院調查。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有義務查詢當事人的賬戶陪尺余額。另外,法院因為業務繁忙或法官人數有限,不一定對當事人的權益高度重視,不能提供賬號和開戶行的,法院一般會表示拒絕。雖然理論上,只要知道某人的名稱和身份證號,各個銀行均能查出存款人的存款和交易情況。
(2)起訴後,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由律師持調查令到銀行查詢。在支持法院調查令的地區,律師可以持法院調查令的方式到銀行查詢對方當事人的存團亂埋款情況。
(3)實踐中除了上述查詢渠道外,還有一些調查公司提供銀行存款查詢服務;還有一些當事人通過銀行系統的熟人查詢存款情況,這些方法雖然能夠達到查明財產的目的,但這種作法是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不建議當事人採用。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5. 離婚股票基金這些可以查得到嗎
法律分析:可以查詢。要求辦理離婚,可以查詢另一方名下的財產包括基金股票等,可以做訴前財產保全,等申請法院查詢,對方會轉移財產的。票賬戶內的資金一般由兩部分構成:一為股票的當前市場價值。一為股票資金賬戶內的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6. 離婚案件中,如何查詢雙方的財產情況
離婚案件中,這樣查詢雙方的財產情況:
如果雙方還沒有鬧的太僵,平時可以在對方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現對方存摺或者銀行卡,將相關財產復印或將號碼抄下來。
有些離婚案件,對方不想離婚或者很謹慎,將結婚證、財產線索都隱藏的很好。本文主要針對這些情況,給出調查辦法。
婚姻檔案信息查詢
1、婚姻當事人可持身份證件(身份證和戶口本等),去婚姻登記機關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2、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律師前往查閱。
律師持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婚姻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3、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或律師,由當事人或律師到檔案館查詢。
房產信息查詢
1、查詢房屋產權信息
房屋坐落在杭州市范圍內的,持公民身份證原件,即可到房產所在區的房產交易中心進行查詢。
可查到以下10類登記簿信息:房屋、土地、異議、房地產抵押、預購房屋及抵押、建設工程抵押、房屋租賃、房地產權利限制、地役權、文件。
2、查詢房屋購置情況
當離婚案件中涉及房產分割時,當事人查詢配偶在本地或外地的購房情況。
(1)當事人只知道配偶購買房屋的小區或樓盤的名稱,不清楚具體坐落位置。在不想通過法院調查取證的情況下,可以私下通過所知小區或樓盤的物業公司或房地產公司詢問配偶購買房屋的具體坐落位置。
我國法律規定了律師具有調查取證的權利,但缺乏具體的規定,律師持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調查函)到物業公司或房地產公司調查,物業公司或房地產公司不一定會配合。
如上述途徑無法得知房屋的坐落位置,則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進行調查。
一般對於法院的調查令,房產公司和物業公司還是會配合的。在清楚房屋的具體坐落後,即可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具體信息。
(2)當事人不清楚配偶購買房屋的具體位置。
我國目前還不可以通過提供被查詢人的名字而得知被查詢人名下所有的不動產信息(以人查房),只可以通過提供不動產的具體位置而查到該不動產的所有權人(以房查人)。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建議可以嘗試從配偶資金流向上著手,如配偶的賬戶上每個月都有固定數額的資金支出,就有可能是其繳納房屋貸款或水電物業費用;配偶的賬戶在可能購房的某個時間點上有大額的資金支出,那有可能是支付到房地產公司。
機動車檔案信息查詢
到杭州市車輛管理機構查詢機動車檔案信息,律師需提交檔案查詢公函和經辦人律師執業證;機動車所有人查詢本人的機動車檔案的,提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銀行賬戶信息查詢
只有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稅務機關(包括國稅和地稅)、國家安全機關有權調查公民個人的儲蓄存款和單位存款情況。
1、在杭州,律師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銀行賬戶信息。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法院調查令時,需要當事人提供銀行賬戶線索,最好有賬戶信息,最低要求需要提供被查詢人在哪家銀行有開戶、存款。
2、查詢存款賬戶時,應要求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對被調查人所開設的活期存款賬戶、定期存款賬戶以及一本通等存款賬戶一一查詢。
3、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情況時,要寫明申請法院列印自銀行賬戶開戶以來的存取款明細,因為法院一般只要求銀行列印儲蓄余額,而不涉及取款的歷史記錄,有可能使得對方在法院查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隱蔽掉。
實踐中,還有通過銀行內部查詢當事人存款途徑、聘請商務調查公司調查的途徑,但因此類途徑涉嫌違反《商業銀行法》,我們不建議當事人通過這些途徑調查。
股票賬戶信息查詢
1. 申請法院調查令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或深圳兩個分公司調查取證,列印有股票交易的資金對賬單;
2. 根據資金對賬單查找對方開戶的證券公司及證券營業部;
3. 申請法院調查令到該證券公司或證券營業部調查取證,列印所有的股票交易明細及銀證出(入)資金。
調查取證前與目標證劵公司的營業部聯系,問清楚除了律師證、調查令是否就可以調查取證,有些證劵公司的營業部還需要提供介紹信和律師本人身份證原件。另外,還需要問清楚是否需要2名律師前往。
公司
如何掌握配偶名下開設公司的情況,可以通過大數據進行查詢,如藉助「天眼查」、「企查查」等APP軟體查詢。在啟動訴訟程序後,也可憑案件受理通知書或法院調查令到當地工商部門進行查閱調檔。
注意:賓館住宿信息、航班信息、火車訂票信息都是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在訴訟案件中,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調取。
7. 離婚財產如何調查股票帳戶能查到嗎
離婚財產 調查的方式有: 一、自行調查 自己調查可以調查對方擁有的存摺、 房產證 、 工資 收入等等。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如果對方有心防你,即是是這些財產你也可能調查不到。工資收入也有可能因為公司的規定被拒絕調查。 二、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 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 證據 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 三、申請法院調查 此種方式看起來是最佳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於基層法院的業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法院調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餘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法院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四、聘請專業的 律師 調查 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 法定機關、依法定程序能查到股票賬號;非法定機關、非依法定程序不可以查詢股票賬號。也就是 離婚訴訟 中的法院可以查詢。 《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 代理 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8. 夫妻離婚可查對方賬戶嗎
夫妻離婚可查對方賬戶。夫妻在離婚時如果想查詢對方的存款,最為基本的查詢方式主要有三種:
1、提供對方的銀行帳號或開戶銀行,到相關銀行調取賬戶資金來往明細;
2、到對方的單位財務或人事部門進行調查,但由於人為因素的影響,調查結果不見得准確;
3、到相關稅務機關調查對方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並倒推對方的實際收入。此外,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調查申請,由於銀行一般只向司法機關提供儲戶信息,所以如果想通過律師調查,律師也無法調取到儲戶信息,只能向法院申請來調查對方的銀行存款,同時最好要能提供對方的帳號或開戶的銀行支行的情況下,才能有效的調取到對方的相關的證據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條
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9. 如果起訴離婚通過法院可以查到另一方的資產嗎比如股票
法律分析:可以。起訴離婚的情況下,財產狀況需要當事方自己提供證據證明,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會主動調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況下,經當事人申請,法院進行調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