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失信被執行人的證券證戶會不會被查封的
一般不會,因為證券賬戶信息跟法院系統還不聯網,但是如果執行申請人可以提供被執行人的明確賬戶信息,法院也是可以去查封處置的。
Ⅱ 股票資產可以凍結嗎
可以。我國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和其它持有股票的單位和個人股票是可以被凍結的,其原因:
1、是股票是單位或個人的資產,而一旦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需要執行財產時,法院或有關部門就有權利凍結股票並強制執行。
2、是有些單位或個人經法院判決後仍欠債不還,法院發現其有股票資產後可強制執行。
Ⅲ 股東欠債法院能凍結公司資產么
股東欠債不可以凍結公司的賬戶,但是可以凍結公司賬戶名下股東的股權。股東的個人財產和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互不幹涉的。如果公司欠款,股東沒有履行出資義務的或者是在公司經營期間進行抽逃資金可以進行向股東追償。一、股東欠債凍結公司的賬戶可以嗎
股東個人債務與公司財產無關,法院不會凍結公司帳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關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的規定如下:
1、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2、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3、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二、公司股東需要承擔債務責任嗎
1、通常情況下,股東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企業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種,法人是法律規定擬制的人,對於股東來說,公司這種企業法人就是亂嫌別人,別人的債務當然不需要你來承擔。
原理是這樣的,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無論是用實物、貨幣、知識產權或是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出資,都鍵陪唯是所有權的轉移,而不是簡單的給公司使用。
2、特殊情況下,股東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在股東有限責任的制度下,股東只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幾乎唯一的義務就是出資,如果股東出資不實,就需要在不實的范圍內承擔責稿培任,例如,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000萬,而全體股東實際出資200萬,有800萬的缺口,而公司欠債1000萬無法償還,那全體股東,應對公司1000萬債務中800萬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根據以上情況我們可以看出,股東欠債不需要公司進行償還,那麼公司欠債也不需要股東償還。股東雖然跟公司可以說是一家,但是各有各的職務,是互相不幹涉的。所以如果有欠債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Ⅳ 法院在強制執行的時候,除了可以凍結個人的銀行存款外,還可以凍結股票和基金嗎
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時,有權凍結個人的銀行存款以及股票和基金。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 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Ⅳ 法院可以凍結股票嗎
1、法院不會凍結股票等投資產品的賣出。
2、但法院會凍結你的關聯的銀行賬戶資金的轉出操作。
3、所以,相當於凍結股票等投資產品的買入操作。
Ⅵ 失信人的股票賬戶會凍結嗎
法律分析:被列入銀行黑名單,股票帳戶會被凍結。
股票賬戶需要綁定銀行卡,如果是不誠信客戶綁定銀行卡會遇到問題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Ⅶ 法院可以凍結個人證券賬戶嗎
法院可以凍結個人證券賬戶,司法機關可以依法到證券公司查詢個人或機構的賬戶情況。若需凍結,提供合法的證明文件可要求證券公司凍結該賬戶的資金出入。銀行賬戶的查封期限是一年,一年後如果法院不申請續凍,那麼賬號自動解封,如果法院申請續凍,那麼就繼續凍結,如果可以和法院協商,或是提供相應擔保,經過法院申請可以解除賬號凍結,但是提供的擔保通常也會被凍結。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方法和手段有哪些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Ⅷ 信用卡逾期會凍結股票賬戶嗎
法律分析:不會,信用卡逾期和股票賬戶沒有太大關系,只會影響貸款,若信用卡逾期金額較大,銀行方面走法律程序,進行司法凍結,那麼就會影響股票賬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范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