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犯罪涉及的罪名
法律分析:股票犯罪可能涉及以下幾個罪名:欺詐發行證券罪,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存托憑證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偽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零三條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申請,予以批准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級部門強令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前款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B. 借用股票賬戶是否違法
違規借用股票賬戶的行為屬於違法,會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關於借用股票賬戶是否違法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一、借用股票賬戶是否違法
1、違規借用股票賬戶的行為屬於違法,會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法律依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證券公司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委託,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應當一致。
證券公司為證券資產管理客戶開立的證券賬戶,應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報證券交易所備案。 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二、股票注銷的條件有哪些
在一般情況下,股票一經發行,持股者不得退股,發行公司也不得自行購買自己的股票,但在下列情況下允許注銷股票:
1、當公司出現很大虧損時,可按股東持股份額縮減一定的資本;
2、當一家公司分成幾個公司時可注銷原股票,同時向股東交付分立後的新股票;
3、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以股東應分配的利潤注銷股票,如某礦業公司在其采礦礦源枯竭,公司即將解散時,按公司章程規定事先逐步以利潤購回股票,以簡化最後的結算手續。
4、根據公司股東簽訂的買賣合同中的贖回條款,到規定時間後,償還本息,收回股票。對上述幾種注銷方式,無論哪一種均須事先召開股東大會,就注銷問題作出特別決議。
如果一個公司他發行了股票,那麼持股者不能退股,而且公司也不能自行購買,但是如果遇到了一些特殊情況,還是可以注銷該股票的賬戶的,比如說公司已經出現了非常大的虧損或者一個公司,他正在分成幾個公司,那麼也是可以將原有的股票賬戶進行注銷,然後成立新的股票賬戶。
三、內幕交易罪中「內幕信息」應如何界定
按照《證券法》的規定,內幕信息在我國證券法中已有明確規定,按規定,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屬內幕信息:
(1)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5)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7)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
並不是知道內幕信息後,進行股票、基金等證券交易,就回構成內幕交易罪的,只要滿足《刑法》規定的條件,才會構成內幕交易罪或泄露內幕信息罪。
如果您是期貨、證券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不管是合法知悉還是非法獲取的,都不要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否則涉嫌內幕交易罪或泄露內幕信息罪,將需要受到刑法處罰。
倘若您因涉嫌內幕交易罪或泄露內幕信息罪,已被警方採取刑事拘留等強制措施的,最好盡早委託專業辯護律師協助處理,自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C. 齊魯證券自己證券賬戶被別人用了別人能利用賬戶做違法的事情嗎
能呀!就是洗錢犯罪,隨著金融監管的復雜化,部分犯罪分子利用股票賬戶之間、股票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復雜的關系,將非法所得通過交易這一表象變換為合法收入外衣。應對辦法是:要麼在掌握初始密碼情況下,突然修改密碼並保管好你的身份證以及證券股東賬戶及資金賬戶,要麼銷戶。
D. 在證券公司大量丟錢沒執法部門管理嗎明目張膽都沒罪嗎
在證券公司大量丟錢有執遲森法部門管理,明目張膽有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票賬戶被盜8萬元股票屬於股票被盜賣,資金被盜提,涉嫌盜竊罪,執法正旦悶部門管理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在事件發生過程中舉彎,確認損失是由什麼原因引起。
E. 操作他人股票賬戶違法嗎
法律分析:新的證券法擴大了禁止出借證券賬戶的主體,個人也被納入規制對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F. 證券從業人員用別人帳戶炒股被查出來會受什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6)盜用股票賬戶什麼罪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百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或者證券業協會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資料,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的,撤銷證券從業資格,並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百零一條
為股票的發行、上市、交易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二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開前,買賣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處以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從事內幕交易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內幕交易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零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G. 別人用我的賬戶炒股票,我把他的錢取出來,有沒有違法
別人用我的賬號炒股票,我把他的錢取出來,有沒有違法?我覺得用你的賬號別人用我的賬號炒股票,我把他的錢取出來,有沒有違法?我覺得用你的賬號炒股票,你是有權利取的,所以不為
H. 把自己的賬戶借給別人炒股違法嗎會不會有什麼風險
肯定是違法的。不會有什麼風險,只是被發現之後會被罰款,並且罰款的金額比較高。法律上規定任何人或者單位都不能夠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股票是我們常見的投資形式之一,因為收益高風險高,所以很多人都會區多多少少購買一點股票。股票的漲幅是隨著公司的經營狀況而決定的,因此我們在購買股票的時候會提前研究好所要股買的公司近幾年的經營狀況。這本該是一個很和諧的股票市場,但是總有一些人想要去掌控這個股市,因此就回去有償接一些賬戶。因為一旦用同一個賬戶購買很多的股票會很快被發現的,因此只有用不同的賬戶去購買同一支股票,給市場造成一種這個股票很搶手的假象。
以上是我自己的觀點,如有不妥請見諒。
I. 盜取別人密碼操作股票是什麼罪名
盜取別人密碼操作股票是構成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是公私財物。而這里所說的「財物」,必須是人們能夠控制或者佔有的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物品或表示財物的所有權憑證。它既包括有形財產,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重要科技成果等具有經濟價值的無形財產,還包括存單、債券、提單等有價證券。盜取別人密碼操作股票只是掌握了獲取他人財物的條件或途徑,並不可能直接控制、佔有他人財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晌拍告罪】盜竊公私財賀拆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宴明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J. 操作別人的股票賬戶違法嗎
法律分析:要視情況而定,是否違法,需要考慮多重因素。《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於「不得借用賬戶」的規定,主要是為了預防不法分子通過借用他人賬戶,開展使用多個賬戶操縱股價或進行「老鼠倉」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第一百九十五條 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