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個股票帳戶每天最多可以交易多少次有規定嗎
不合法的~
股票交易分
一、現貨交易
現貨交易亦稱現金現貨。它是指股票的買賣雙方,在談妥一筆交易後。馬上辦理交割手續的交易方式,即賣出者交出股票,買入者付款,當場交割,錢貨兩清。它是證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最初證券交易都是採用這種方式進行。以後,由於易數的增加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當場交割有一定困難。因此,在以後的實際交易過程中採取了一些變通的做法,即成交之後允許有一個較短的交割期限,以便大額交易者備款交割。各國對此規定不一,有的規定成交後第二個工作日交割;有的規定得長一些,允許成交後四、五天內完成交割。究竟成交後幾日交割,一般都是按照證券交易的規定或慣例辦理,各國不盡相同。
現貨交易有以下幾個顯著的特點:第一,成交和交割基本上同時進行。第二,是實物交易,即賣方必須實實在在地向買方轉移證券,沒有對沖。第三,在交割時,購買者必須支付現款。由於在早期的證券交易中大量使用現金,所以,現貨交易又被稱為現金現貨交易。第四,交易技術簡單,易於操作,便於管理,一般說來現貨交易是投資,它反映了購入者有進行較長期投資的意願,希望能在未來的時間內,從證券上取得較穩定的利息或分紅等收益,而不是為了獲取證券買賣差價的利潤而進行的投機。
二、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契約中規定的價格延期交割。期貸的期限一般為15-90天。期貨交易是相當於現貨交易而言的。現貸交易是成交後即時履行合約的交易,期貨交易則將訂約與履行的時間分離開來。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並就買賣股票的數量、成交的價格及交割期達成協議,買賣雙方在規定的交割時期履行交割。比如,買賣雙方今日簽訂股票買賣合約而於30日後履約交易就是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約後不用付款也不用交付證券,只有到了規定的交割日買方才交付貨款,賣方才交出證券。結算時是按照買賣契約簽定時的股票價格計算的,而不是按照交割時的價格計算。在實際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股票的價格在契約簽訂時和交割時常常是不一致的。當股票價格上漲時,買者會以較小的本錢帶來比較大利益;當股票價格下跌時,賣者將會取得較多的好處。所以,這種本小利大的可能性,對賣者和賣者都有強烈的吸引力。
期貨交易根據合同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在合同到期時,買方須交付現款,賣方則須交出現貨即合同規定的股票;第二種是,在合同到期時,雙方都可以做相反方向的買賣,並准備沖抵清算,以收取差價而告終。上述第一種方法通常稱為期貨交割交易;第二種方法通常稱作差價結算交易。這兩種交易方法的總和又稱為清算交易。
投資者進行期貨交易的目的又可以分為兩種;第一,以投機為目的,在這種條件下,買方與賣方都是以預期價格的變動為基礎或買或賣,買方期望到期價格上升,准備到期以高價賣出,謀取價差利潤;賣方期望證券價格下跌,以便到期以較低的價格買進,沖銷原賣出的期貨合同,並賺取價差利潤;第二,以安全為目的,在這種情況下的期貨交易就是買賣雙方為避免股票價格變動的風險,而進行的期貨股票買賣。
總之,期貨交易帶有很強烈的投機性,採取這種交易方式的買賣雙方往往懷有強烈的賭博心理。買者通常不是要購買股票,在交割期到來之前,若股票行市看漲,他還可以高價賣出與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遠期股票,從中得到好處;賣者手中也不一定握有股票,在交割期未到來之前,若股票行市看跌,他還可以低價買進與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遠期股票,從中得利。所以,在股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可以靠「買空」和「賣空」牟取暴利。
三、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又稱墊頭交易,是指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供給信用,使投資人可以從事買空、賣空的一種交易制度。在這種方式下,股票的買賣者不使自己的資金,而通過交付保證金得到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的信用,即由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墊付資金,進行的買賣的交易。各國因法律不同,保證金數量也不同,大都在30%左右。一些股票交易所,又把這種交付保證金,由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墊款,進行股票買賣的方式,稱為保證金交易。
保證金交易分為保證金買長交易和保證金賣短交易兩種。保證金買長交易,是指價格看漲的某種股票由股票的買賣者買進,但他只支付一部分保證金,其餘的由經紀人墊付,並收取墊款利息,同時掌握這些股票的抵押權。由經紀人把這些股票抵押到銀行所取的利息,高於他向銀行支付的利息的差額,就是經紀人的收益。當買賣者不能償還這些墊款時,經紀人有權出售這些股票。
保證金賣短交易,是指看跌的某種股票,由股票的買賣者繳納給經紀人一部分保證金,通過經紀人借入這種股票,並同時賣出。如果這種股票日後價格果然下跌,那麼再按當時市價買入同額股票償還給借出者,買賣者在交易過程中獲取價差利益。
信用交易對客戶來說最主要的好處是:
(1)客戶能夠超出自身所擁有的資金力量進行大宗的交易,甚至使得手頭沒有任何證券的客戶從證券公司借入,也可以從事證券買賣,這樣就大大便利了客戶。因為在進行證券交易時通常有這樣的一種情況,當客戶預測到某股票價格將要上漲,希望買進一定數量的該股票,但手頭卻無足夠的資金;或者預測到某股票價格將下跌,希望拋售這種股票,可手中又恰好沒有這類股票,很顯然如採用一般的交易方式,這時無法進行任何交易。而信用交易,在證券公司和客戶之間引進信用方式,即客戶資金不足時,可以由證券公司墊款,補足保證金與客戶想要購買全部證券所需要款的差額。這種墊款允許客戶日後歸還,並按規定支付利息。當客戶需要拋出,而缺乏證券時,證券公司就向客戶貸券。通過這些方式滿足了客戶的需要,使之得以超出自身的資金力量進行大額的證券交易,市場亦更加活躍。
(2)具有較大的杠桿作用。這是指信用交易能給客戶以較少的資本,獲取較大的利潤的機會。例如,我們假定某客戶有資本10萬元,他預計A股票的價格將要上漲,於是他按照日前每股100元的市價用自有資本購入1000股。過了一段時間後,A股票價格果然從100元上升到200元,1000股A股票的價值就變成20萬元(200元×1000股),客戶獲利10萬元,其盈利與自有資本比率為100%。如果,該客戶採用信用交易方式,將10萬無資本作為保證金支付給證券公司,再假定保證金比率為50%(即支付50元保證金,可以購買價值100元的證券)這樣客戶使能購買A股票2000股。當價格如上所述上漲後,2000股A股票價值便達到40萬元,扣除證券公司墊款10萬元和資本金10萬元後,可獲得20萬元(有關的利息,傭金和所得稅暫且不計),盈利與自有資本之比率為200%.顯然採用信用交易,可以給客戶帶來十分可觀的利潤.但是,如果股票行市未按客戶預料的方向變動,那麼採用信用交易給客戶造成的損失同樣也是巨大的。
當然,信用交易的弊端亦很多,主要是風險較大。仍以上面的例子為例:當客戶用其自有資金10萬元,作為保證金,假定保證金率仍為50%時,該客戶可用每股100元的價格購入2000股A股票。假如以後A股票的價格不是像該客戶預計的那樣上漲,而是一直下跌的話,我們假定它從每股100元跌到50元,這時2000股A股票的價值20萬元(100股×2000股),損失了10萬元(證券公司墊款的利息及費用暫時不計),其損失率為100%.假如該客戶沒有使信用交易方式,那麼10萬元自有資本,在A股票每股價格100元時,只能購入1000股,以後當每股價格同樣從100元下跌到50元之後,那麼10萬元自有資本,在A股票每股價格100元時,只能購入1000股,以後當每股價格同樣從100元下跌到50元之後,該客戶只損失了5萬元(100元×1000股ˉ50元×1000股)。其損失率為50%,大大低於信用交易方式的損失率。因此,一般認為信用交易方式是有風險的,應該謹慎地運用。另外,從整個市場看,過多使用信用交易,會造成市場虛假需求,人為地形成股價波動。為此,各國對信用交易都進行嚴格的管理。例如,美國從1934年開始,由聯邦儲備銀行負責統一管理。該行的監理委員會,通過調整保證金比率的高低來控制證券市場的信用交易量。另外,各證券交易所也都訂有追加保證金的規定。例如當股票價格下跌到維持保證金比率之下時,經紀人有權要求客戶增加保證金,使之達到規定的比率下,不然的話,經紀人就有權出售股票,其損失部分由客戶負擔.同時證券公司為了防止意外,當客戶採用信用交易時,除了要求他們支付保證金外,證券公司還要求他們提供相應的抵押品,通常被用作低押品的,就是交易中委託買入的股票,以確保安全。盡管如此信用交易仍是當前西方國家金融市場上最受客戶歡迎的,使用最廣泛的交易方式之一。
四、期權交易
股票期權交易是西方股票市場中相當流行的一種交易策略。期權的英文為option,也常譯為選擇權。期權實際上是一種與專門交易商簽訂的契約,規定持有者有權在一定期限內按交易雙方所商訂的「協定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股票。對購買期權者來說,契約賦予他的是買進或賣出股票的權利,他可以在期限以內任何時候行使這個權利,也可以到期不執行任其作廢。但對出售期權的專門交易商來說,則有義務按契約規定出售或購進股票。股票的期權交易並不是以股票為標的物的交易,而是以期權為中介的投機技巧。
期權交易需要考慮的因素大體上有三方面:第一是期權的期限,即期權的有效期。它是期權交易的重要內容,一般為三個月左右。各交易所對此都定有上限;第二是交易股票的種類,數量和協定價格;第三是期權費,亦稱保險費,是指期權的價格。
期權交易最顯著的特點是:(1)交易的對象是一種權利,一種關於買進或賣出證券權利的交易,而不是任何實物。這種權利,具有很強的時間性,它只能在契約規定的有效日期內行使,一旦超過契約規定的期限,就被視為自動棄權而失效。(2)交易雙方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不一樣。對期權的買入者,享有選擇權,他有權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執行契約。(3)期權交易的風險較小。對於投資者來說,利用期權交易進行證券買賣其最大的風險不過是購買期權的費用。
期權交易可分買進期權交易和賣出期權交易兩種。
1.買進期權
買進期權,又稱看漲期權或「敲進」。買進期權是指在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協議持有人按規定的價格和數量購進股票的權利。期權購買者購進這種買進期權,是因為他對股票價格看漲,將來可獲利。購進期權後,當股票市價高於協議價格加期權費用之和時(未含傭金),期權購買者可按協議規定的價格和數量購買股票,然後按市價出售,或轉讓買進期權,獲取利潤;當股票市價在協議價格加期權費用之和之間波動時,期權購買者將受一定損失;當股票市價低於協議價格時,期權購買者的期權費用將全部消失,並將放棄買進期權。因此,期權購買者的最大損失不過是期權費用加傭金。
2.賣出期權
賣出期權是買進期權的對稱,亦稱看跌期權或「敲出」,是指交易者買入一個在一定時期內,以協議價格賣出有價證券的權利。買主在購入賣出期權後,有權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協議價格向期權出售者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有價證券。在證券市場上眾多的交易方式中,一般說來,只有當證券行市有跌落的趨勢時,人們才樂意購買賣出期權。因為在賣出期權有效期內,當證券價格下跌到一定程度後,買主行使期權才能獲利。此外,如果因該股票行市看跌,造成賣出期權費上漲時,客戶也可以直接賣掉期權,這樣他不僅賺取了前後期權費的差價,而且還轉移了該股票行市突然回升的風險。但如果該股票行市在這三個月內保持每股100元的水平,沒有下降,甚至還逐步在這三個月內保持每股100元的水平,沒有下降,甚至還逐步上升,這時,客戶無論是行使期權,賣出股票或轉讓期權,非但無利可圖,而且還要損失期權費。因此,賣出期權一般只是在證券行市看跌時使用。
可見,買進期權和賣出期權都只能在其特定的范圍內使期,客戶無論選用哪種方式仍然有一定風險。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區別在於:其一,期權交易的雙方,在簽約或成交時,期權購買者須向期權出售者交付購買期權費,如每股2元或3元,而期貨交易的雙方在簽約成交時,不發生任何經濟關系。其二,期權交易協議本身屬於現貨交易,期權的買賣與期權費用的支付是同時進行的。(與現貨交在交易稍有不同的是現貨交易在交割後交易仍未了結,股票的買進或賣出則在未來協義規定在交割後,交易仍未了結,股票的買進或賣出則在未來的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實現。)而期貨交易的交割是在約定交割期進行的。其三,期權交易在交割之後,交易雙方的法律關系並未立即解除,因為權雖已轉讓,但期權的實現是未來的,須以協議有效期滿時,其雙方法律關系才告結束,而期貨交易在交割後,交易雙方法律關系即告解除。其四,期權交易在交割期內,期權的購買者不承擔任何義務,其根據股價變化情況,決定是否執行協議,如情況變化不利,則可放棄對期權的要求,對協議持有人的義務只由期權出售者承擔,而期貨交易的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雙方都為對方承擔義務。其五,期權交易的協議持有人可將協議轉讓出售,無論轉讓多少次,在有效期內,協議的最後持有人都有權要求期權的出售者執行協議,而期貨交易的協議雙方都無權轉讓。其六,投資期權最大的風險與股價波動成正比,股價波動越大,風險亦越大。
期權交易對於買入者的主要作用是:(1)能夠獲取較大利潤。(2)控制風險損失,任何人從事證券交易都希望獲利,而獲利的關鍵在於准確預測未來的行市,但在變化不定的證券市場上,誰也無法保證自己的預測絕對准確。一旦證券行市的走向與交易者預測的相反,那麼損失將是慘重的。如果採用期權交易,一旦發生上述情況,交易者可以放棄執行期權,這樣不管實際行市變動與交易者事先的預測差距有多大,期權買方損失最多的就是期權費,不會再多。從而把交易中的風險損失,預先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
期權交易對賣權方的作用產要是可以擴大業務,取得期權費收入。根據美國芝加哥期權交易所的統計資料表明,有高達3/4以上的期權交易沒有執行,從而使賣方獲得了相當的期權費收入。
五、買空
買空亦稱「多頭交易」,賣空的對稱,是指交易者利用借入資金,在市場上買入期貨,以期將來價格上漲時,再高價拋出,從中獲利的投票活動。在現代證券市場上,買空交易一般都是利用保證金帳戶來進行的。當交易者認為某種股票的價格有上漲的趨勢時,他通過交納部分保證金,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購買該股票期貨,買入的股票交易者不能拿走,它將作為貨款的抵押品,存放在證券公司。如以後該股票價格果然上漲,當上漲到一定程度時,他又以高價向市場拋售股票,將所得的部分款項歸還證券公司貸款,從而結束其買空地位。交易者通過買入和賣出兩次交易的價格差中取得收益。當然,如果市場股價的走向與交易者的預測相背,那麼買空者非但無利可圖,並且將遭受損失。由於在以上過程中,交易者本身沒有任何股票經手,卻在市場上進行購買股票的交易,故稱之為「買空」交易。
買空交易資金主要是借入資金。一般投資者在進行證券交易時,都是運用自有資金,而交易者在買空時,除交付少量保證金外,其購買股票的大部分資金由證券公司墊付,即主要依靠借入資金來進行交易。買空交易的全過程是由先買入後拋售股票兩次交易構成。
六、賣空
賣空是指股票投資者當某種股票價格看跌時,便從經紀人手中借入該股票拋出,目後該股票價格果然下落時,再從更低的價格買進股票歸還經紀人,從而賺取中間差價。賣空者經營賣空時所賣的股票業源主要有三個:其一是自己的經紀人,其二是信託公司,其三是金融機構。對於出借股票的人來說,向賣空者出借股票是很有利的,因為這不僅能為客戶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務,而且還有使股票升值。不管股票的出借是以收取利息為條件,還是以股價的升值為條件,對出借者來說都是一種收入。與此同時,出借人往往還會採取措施來保護自己,手段是以賣空者出賣所收取的價款存入經紀人帳戶。
賣空包括兩種形式。其一,賣空者以現行市價出售股票,在該股票下跌時補進,從而賺取差價利潤;其二,賣出者現在不願交付其所擁有的股票,並以賣空的方式出售股票,以防止股票價格下跌,從而起到保值的作用。如果股票價格到時確實下跌,他便能以較低市價補進股票,在不考慮費用的條件下,這樣賣空的收益與擁有股票的損失相抵消,使能避免損失。根據賣空者目的不同,賣空可分為三類:一是投機性賣空。在這種情況下,賣空者出售股票的目的是預期該股票價格的下跌,到期時再以較低的價格補進同樣的股票,兩種價格的差距就是賣空者賣空的利潤。這種賣空的投機性強,風險大,利潤也大。投機性賣空對股票市場有較大的影響,因為當賣空者出售股票時,股票的供給會增加,股票的價格也會隨之下跌;補進時,股票市場需求增大,價格也隨之上漲。二是用於套期保值的賣空。這種賣空的根本目的在於避免股票由於市價下跌而帶來的損失。三是技術性賣空。這種賣空行為又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是以自己所有股票為基礎的賣空,它包括以稅收為目的,以保值為目的和以預期交貨為目的等情況;
第二種是以套利為目的賣空,它又有不同市場的套利和不同時間的套利;第三種是經紀人或證券商經營的賣空,其中不僅有專業會員,證券商,還有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
由於賣空交易的投機性強,對股票市場影響較大,賣空者的行為具有明顯的投機性,因而各國的法律都對賣空有較詳細的規定,以盡量減少賣空的不利影響,在某些國家通過法律形式禁止股票的賣空交易。
㈡ 股票一個月交易多少次合適
一天只能交易一次,股票買入後當天不可以賣出只有第二天才可以賣出。交易時間長短不一,短至一天,長至一年,有做長線者,股票在手裡放上幾年也不稀奇。
㈢ 股票方面的問題,請行家幫我分析
他在為自己牟利,在盡可能不虧掉你帳戶的情況下多交易產生手續費為自己提成。
1。我的股票帳戶里有4支權證,一直在頻繁交易,是否正常?
如果帳戶收益隨著交易的頻繁而增長,那說明你這朋友水平高切在為你好(幾乎不可能,因為頻繁操作本身就是水平低、對行情未來不確定的表現)
2。共有過6隻股票的交易記錄,每支股票基本每天買進賣出都在3次以上,交易非常頻繁,最多每天交易20次,是否正常,其中4月20日這一天的手續費就高達1.4萬元,是否心太黑?(僅為賺手續費嗎?賺傭金嗎?我不明白)
是的,就是為賺手續費。券商給員工的薪酬政策就是根據客戶交易量來的,這個你打聽下就能得出結論了。
3、還有一點:股票顯示收益率達280%,按這個比例算,朋友幫我賺多了,可實際上,我的股票資金整體也沒翻半倍,更別說翻一倍、兩倍了,銀行三方監管的卡也沒有往外支出的記錄,那麼賺到的錢哪裡去了?朋友通過內部途徑轉移了,可能嗎?(朋友是證券公司的券商)
280%不是你該股的收益率,而是交易軟體在設計時根據持倉情況充抵成本造成的。比如你有10萬元,在10元買進該股,總共有1萬股,成本10元(暫且忽略手續費的影響),然後他又在10元處賣出5000股,此時你的帳戶真實情況應為:剩餘資金為5萬,持倉5000股,成本10元,資金盈虧0元,該股收益率為0。但交易軟體在設計時是充抵成本計演算法,所以軟體實際顯示情況是:剩餘資金5萬,持倉5000股,成本為5元!(因為賣掉了一半,但成本計算卻按最初買進的市值為基準),資金盈虧0元,收益率50%;就是這么個情況,軟體的事。
4、比如投了10萬,如果收益率達280%,我的股票總資產是不是就應該是28萬?
按照習慣,翻番習慣表達為收益100%,即投資10萬收益100%,那你的資產就應該是20萬了,收益280%則是38萬。
5、1年的時間,如果投入50萬,通過朋友的操作,共計發生21萬元的手續費,朋友是不是該殺?
說句你聽了可能會不開心的實話:該殺的不是你朋友,而是你。是你交友不慎,做事不慎,想賺錢又不想多動腦。你在你朋友那種生存體制下也會這么做,可能你還不如他做得好呢!(不管你采不採納我的答案我都會這么警示你!)當出了事時,誰不開心,那就是誰有問題!誰提出了問題,那問題就在誰身上。你該反省下了。
我的建議:趁情況還在控制之內,把控制權完全收回來吧。投資本來就是個純私人的事,何必交由他人?如果他真給你做賺了你會分嗎?會分的象證券公司給他那麼多嗎?換位思考一下吧。還有,他給你賺了,你難道還要投靠他一輩子嗎?為什麼不靠自己呢?看你資金量也不小,完全可以在閑暇時間將你資金的三分之一或更少拿去自己獨立操作,等感覺純熟,經過長時間的考驗覺得可靠後,再加大投入——全都是自己的,金錢、經驗和頭腦,多爽!
㈣ 為什麼說炒股不能頻繁操作
股市和現實生活是有區別的,這也就是為什麼生活中很聰明的人一進股市就懵逼。像牛頓這樣大師級的人物,也敗在股市裡,說明股市有其獨特的魅力,交易者一定要敬畏市場!
股市是反人性的,股市裡付出和回報不成正比,你投入再多,付出再多,可能回報不多,也可能沒有回報,甚至還會虧損。如果把頻繁交易看做是現實生活中的辛勤耕耘,其結果卻截然不同!
炒股不能頻繁交易,這是對普通散戶交易者而言的,對於專業交易者,並不在此之列。
普通散戶交易者不能頻繁交易的原因有三:
1、沒有自己的交易模式,踏不準股價運行的節奏,常常顧此失彼。
任何事情要做好,就得具備做好事情的能力。炒股也是如此,交易者要能踏准股價運行的節奏,找到確定性機會,才能在市場賺到錢。沒有能力,在市場里頻繁交易,那不但賺不到錢,虧錢不說,還要賠上交易費。一個股沒買得好,發現別的股漲得好,賣了手上的股去追漲得好的股,結果買進去下跌了,賣掉的股反倒漲起來了,顧此失彼。
2、頻繁交易會影響心態,導致交易變形。
頻繁交易其實是一種急於求成的心態,總想著快速賺錢。一旦買進的股票不漲,心裡就急,就想著換股操作。一看見漲得好的股就像去追,但每每追著買進去,通常都會追高被套。這樣,連續的交易失敗會導致心態失衡,交易時不能理性的看待股價的變化,導致錯誤的判斷,影響交易。長此以往,對交易相當不利!
3、頻繁交易增加成本,不合算。
目前普通散戶交易者的交易傭金、印花稅等費用看上去沒多少,但極少成多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有人做了一個統計,如果每天做一次交易,一年的交易費用算起來就是本金的20%。這個我沒去做落實,但也比較認同,頻繁交易的成本是比較高的。專業交易者因為能穩定獲利,成本都在利潤中扣除,所以不覺得什麼。但普通散戶交易者做不好,交易費用就得從本金中扣除,就很明顯。
我在股市裡混跡了十來年,頻繁交易也做過,以前也不覺得什麼不好。直到有了自己的交易系統,才看清頻繁交易的弊端。交易還得按著自己的交易模式,找准模式內的確定性機會操作,才是靠譜的。
股市裡的辛勤耕耘,應該是在盤後,而不是表現在盤中。盤後辛勤耕耘,復盤尋找確定性機會,盤中集中精力觀察,嚴格執行模式交易,這樣才能遠離頻繁交易,讓自己專業起來。
炒股當中絕大部分人喜歡見利快,越是這么想虧損會越快,短線頻繁交易需要真正的技術水平,不是一般散戶能操作得了的。頻繁無買進賣出對散戶是有害而無利的。
如果行情大好之時,頻繁交易成本在不斷的抬高,這樣沒有了好的交易規律性,會因小利而失去大賺的機會。
如果說會賺錢的,一定要選出各方面條件好的個股,做中、長線投資才是真正賺錢之道。切記不要被貪婪蒙蔽了雙眼。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如有不同看法,歡迎隨時指點和評論,既然來都來了就動動手指點一下吧,謝謝
如果頻繁操作能賺錢,為什麼就不能頻繁操作呢?
炒股不能頻繁操作基於如下原因:一、交易成本,我們知道,買賣股票是要支付交易費用的,頻繁操作支付的交易費用就會增加,減少炒股收益。
二、追漲殺跌,頻繁操作,當手風不順時容易踏錯節拍,我就有很多股友經常抱怨,買入時就是跌、賣出時就漲,真倒霉、暈死了。
炒股要看大趨勢,把握好買入時機和賣出時機,同時要做到基本面和技術面兼顧,最好是做波段操作,這樣賺錢的概率大。
希望我的建議對你有幫助,祝你今年炒股行大運賺大錢。
頻繁操作,是很難實現投資價值最大化的,除了給證券公司多做點貢獻之外,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首先,頻繁操作就不可能人認真選股,認真地對企業的經營情況、產品情況、市場前景等認真分析與研究,也就談不上價值投資,其所選的股票就有極強的盲目性。
其二,頻繁選股,容易陷入跟風炒作的惡性循環,會盲目的追漲,並經常在高位為他人站崗放哨,成為機構投資者、游資等的滾刀肉。
第三,頻繁操作還會帶來市場的不穩定,火時一哄而上,冷時一鬨而散,既不知道為什麼要進,也不知道為什麼要跑。這樣的投資怎麼可能賺錢。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散戶百分之八十都虧本的主要原因之一,更是中國股市抗風險能力不強、市場穩定性不夠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全國兩億股民,基本上都不懂股市交易技術和操盤方法。
二、全國一千萬職業股民,基本上都不懂股市交易技術和操盤方法。
三、全國一百萬專業的證券從業者,基本上都不懂股市交易技術和操盤方法。
四、在全中國和全世界,能懂會玩股市交易技術和操盤方法的人,加起來不超過三千人。
五、因此,給不懂股市的人講股市道理,讓基本上都不懂股市交易技術和操盤方法的人去操盤交易帳戶,只能建議他不要頻繁操作了。
六、試問一下,如果在a股市場,每次交易都會贏利或者每天都會追到漲停,或者每周會埋伏到三兩個漲停,您會不頻繁地操作嗎?
七、試問一下,在a股以外的t十o市場,如果能預測到即將啟動或大漲的股票,又為什麼不每天十次百次的操作買賣呢?
八、股市流傳的流行的公認的通用的所有理論和道理,都是似是而非的,言之成理,用之無效。
頻繁操作分為兩種情況:
1、在不同股票間頻繁更換;
2、在同一股票中高拋低吸;
第一種情況:
主要動因是:追逐熱點,追求暴利,追求速度。
主要表現是:以消息面為參考,以各種技術指標作為操盤依據,成功了覺得方法很好,感覺要發大財了,失敗了是操作失誤,捨得割肉或者止損,並認為下一次會做的更好。
結果是:熱點轉換速度快,有時候跟不上節奏;有時候跟上節奏短期獲利豐厚;更多的時候是操作失誤止損出局,也有時深度被套,忍痛割肉。造成資金越來越少,自認為還是學藝不精,經師不到,需要繼續刻苦鑽研,於是沉迷於技術分析,沉迷於消息收集,沉迷於經驗總結。
第二種情況:了解所持股票,建倉機會把握良好,偶爾高拋低吸有所獲利;隨著行情的發展,獲利越來越容易。於是出現了兩種不同的結局,一是在底部的時候,由於大多屬於箱體震盪,機會較多,於是在最後一次賣出交易之後,股價大幅度拉升,錯失主升浪,後悔不跌,又不願追漲,造成踏空損失。二是已經進入拉升,並有所收獲,自認為會有回調,清倉之後事與願違,失去戰略籌碼,影響了後續操作。
究其原因,這都是買賣雙方博弈的結果,作為市場主力,他們的操作都是具有戰略布局的行為,他們的資金進出,左右了股價的漲跌,而頻繁交易者無法判斷主力的交易行為已經進行到了什麼程度。所以,當大多數頻繁操作正在進行的時候,主力資金卻大舉買進或大舉賣出,造成股價迅速脫離原來的區間,以頻繁操作踏空或被套割肉的結局收場。
總的來說,頻繁操作,為主力資金提供了與頻繁操作者對弈的機會,任何一個小小疏漏都可能被主力資金利用,因此,無論你的判斷有多麼完美,你都無法左右主力資金的意志,無法決定主力資金的具體操作,所以,完美的技術指標,誘人的消息等等,都可能成為主力資金誘導你進行錯誤操作的工具,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工具。
唯一值得信賴的就是,一旦確認了股價的向上方向,也就是主力資金的向上做盤方向,就堅定持股,不與主力爭利,直到主力完成目標,結束行情,一同退出。
從《孫子兵法》中我們也可以窺探一二:「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善攻者,動於九天之上」可以看出,作為散戶,如果沒有一個堅定的意志力,善於蟄伏,善於等待,主力就一定會有辦法找到你的疏忽並及時利用,那麼這個博弈你就一定輸。最終,只有那些有信心,有耐心,有意志力的少數人,他們擁有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麋鹿興於左而目不瞬的定力,最終成為能夠與主力共享富貴的幸運者。
很榮幸能夠回答您所提出的問題,希望通過本文的分享會對您有所幫助。
為什麼說炒股不能頻繁操作?
很多股民在股市炒股喜歡頻繁操作,我也是一直讓大家不要在股市頻繁操作,主要是因為股市的波動是很大的,我們的股市是經常小漲大跌,今年全球發生新冠肺炎疫情,股市今年也是出現了大跌的情況,但是股市後來也是發生了上漲的走勢,雖然股市目前出現了橫盤調整走勢,但是今年的股市總體來看上漲幅度是非常大的,上漲幅度達到800點,可以說今年股市的漲幅是很大的,如果在股市把握好這波上漲的走勢,很多股票出現翻倍的漲幅,今年在股市很多股民都是賺到很多的收益情況,我認識的一位股民今年在股市成功解套,並且獲取了50%的收益,他所持有的股民在股市已經深套5年之久的時間,但是在今年的股市行情裡面解套獲取收益,這位老股民會經常在股市交易,他交易股票就是我們所說的做T,所以在股市頻繁交易也是可以獲利的,很多股民的交易水平不是很高的情況,有時候會產生虧損,這時我們才要避免頻繁交易股票,這樣是可以減少我們在股市的犯錯情況,從而可以減少我們在股市的虧損,慢慢等待股票解套盈利。
跟隨趨勢做股票
我們來看一下這張圖片,我們可以看到大盤的走勢出現破位走勢,這個時候市場上的股票普遍出現下跌的走勢,這個時候我們是要避免頻繁交易股票的,這個頻繁的買進股票很可能會產生虧損的情況,這個時候我們是要停止交易股票的,只有這樣才會減少我們在股市的虧損情況,我們股民在股市要想盈利,一定要看股市大盤的走勢情況,當大盤出現破位的走勢,這個時候不是要避免頻繁交易股票,而是要我們在避免交易股票,只有這樣我們在股市才能把握股票的漲跌走勢從而獲取利潤。
總結
這個因人而異,每個人的投資策略不同,交易頻率不同,我見過操作短線的高手,也見過操作長線的大師。
總體來說長線為金,短線為銀。換句話說長線可以修正,總體成功率高於短線。短線操作較頻繁,總不免有失誤,有的人就覺得短線不如長線。
但在現實中也不一定的,只是因人而異。
㈤ 股票交易頻率一年多少次比較好
股票交易頻率一年多少次比較好?我的觀點是方法本身沒有問題,重要的是賺錢。
參與股票交易的前提,是對股票波動基本原理的了解掌握。這對所有交易方式都是一樣的。在掌握基本原理的基礎上,根據自身條件,包括資金性質、可支配時間、身體狀態、性格取向等,作出交易方式的選擇,是短線交易,還是波段操作,還是價值投資。
所以我是建議根據市場變化定策略,該短線就短線,該波段就波段。
㈥ 假如100元資本買賣股票,每次都以全倉操作,每次盈虧都系10%,先 後按 盈,虧,盈,虧.....交易20次,即盈10次
不理你先贏後虧,還是先虧後贏。最後結果都是虧損,哪怕不計算手續費,印花稅等鬼東西。
因為跌50%的時候,要漲100%才回到原點。(例如10元虧50%就是5元,當5元漲100%才回到10元。)其他的我不說了。
結論就是當你預期收益跟預期虧損的比例是1:1,獲勝概率也是50%的時候,最後下來是必虧!長期算是虧光!
報告完畢
㈦ 大家炒股一般是多長時間交易一次一天交易幾次嗎
我的是沒固定的,直接跟著華中智能股票預警系統操作。
有利的時候,就出了。
這樣還賺得多些呢!
㈧ 股票一個月交易幾次才算正常
三次以上,八次一下。每月最少交易三次以上,賬戶連續不虧或小虧;不要超過8次,是為了杜絕頻繁交易,不好掌控股票的具體走勢。投資有風險,請謹慎決策。
㈨ 股票:一般情況下,一年中有多少個可以交易的天數
一般來說,去除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一年中大概有250個交易日。一年365天-全民法定節假日=365-每周雙休日*52-節日放假日(國慶3天+春節3天+勞動節、元旦、清明、端午、中秋共11天)=365-104-11=250日,那就得出:一年股市共250個交易日。
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9)股票一年交易20次擴展閱讀
股市的市場特點有以下:
1、有一定的市場流動性,但主要取決於當日交易量(交易量取決於投資人心理預期)。
2、股票市場只在紐約時間早上的9:30到下午4:00(中國市場為下午三點)開放,收市後的場外交易有限。
3、成本和傭金並不是太高適合一般投資人。
4、賣空股票受到政策(需要開辦融資融券業務)和資本(約50萬)的限制,很多交易者都為此感到沮喪。
5、完成交易的步驟較多,增加了執行誤差和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