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證券交易所包含哪些板塊
滬市包括主板和科創板兩個板塊,深市包括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三個板塊。
拓展資料
一、1、深圳證券交易所(Shenzhen Stock Exchange,縮寫SZSE,中文簡稱「深交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管理。深交所履行市場組織、市場監管和市場服務等職責。
2、截至2021年8月31日,深交所共有上市公司2492家,總市值約37萬億元;掛牌債券(含資產支持證券)9067隻,掛牌面值2.8萬億元;掛牌基金502隻,資產規模2844億元;滬深300ETF期權累計成交1.3億張,成交面值6.3萬億元。2020年,深市股票成交金額122.8萬億元,股票融資額5638億元,固收產品融資額1.9萬億元。據世界證券交易所聯合會(WFE)2020年12月31日統計,深市成交金額、融資金額、股票市價總值分別位列世界第三、第四和第七位。
二、我國經濟發展具有多樣性特點,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優勢並存,但都面臨著由「粗放」到「集約」轉型,由產業鏈低端向高端躍升的壓力。服務於我國經濟現有格局,深交所初步建立主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差異化發展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依託實體經濟現實需求,固定收益等產品創新也在取得突破。證券交易所是市場的組織者和監管者,對市場運行進行一線監管是交易所的核心職責。交易規則、上市規則和會員管理規則三大規則,共同構成了交易所一線監管的基石。
2. 股票交易所有哪些
在我國有四個股票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業,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八字方針,上海證券交易所致力於創造透明、開放、安全、高效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
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
深圳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位於深圳羅湖區,地王大廈斜對面。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於1991年7月3日正式營業,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國證監會直接監督管理。深交所致力於多層次證券市場的建設,努力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本所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和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04年 9月6日,實施《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
香港證券交易所
香港最早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於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主要業務是擁有及經營香港唯一的股票交易所與期貨交易所,以及其有關的結算所。主席為夏佳理,行政總裁為周文耀。
香港交易所是唯一經營香港股市的機構,在未得財政司司長同意下,任何個人或機構不得持有港交所超過5%的股份。2006年9月11日,港交所成為恆生指數成份股。
主要業務是擁有及經營香港唯一的股票交易所與期貨交易所,以及其有關的結算所。主席為夏佳理,行政總裁為周文耀。香港交易所是唯一經營香港股市的機構,在未得財政司司長同意下,任何個人或機構不得持有港交所超過5%的股份。2006年9月11日,港交所成為恆生指數成份股。
台灣證券交易所
台灣證券交易所在1961年10月23日成立,於1962年2月9日開始運作。交易所位於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3樓(台北101辦公大樓3樓)。
3. 深圳交易所成立的時間
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
在改革開放和特區建設中,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創了中國證券集中交易的先例。深圳證券交易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深圳證券交易所,簡稱「深交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位於廣東省深圳市,是中國內地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其主要指數為深證指數。
4.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託管制度有什麼不同
託管只有深圳證券交易所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沒有轉託管問題。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的託管制度:
擬持有和買賣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的投資者,在選定的證券經營機構買人證券成功後,與該證券經營機構的託管關系即建立。
如認購以其他方式發行的股份,則該股份託管在投資者指定的證券經營機構。
這一制度可概括為:自動託管,隨處通買,哪買哪賣,轉托不限。深圳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持有的證券需在自己選定的證券營業部託管,由證券營業部管理其名下明細證券資料,投資者的證券託管是自動實現的;
投資者在任一證券營業部買人證券,這些證券就自動託管在該證券營業部;投資者可以利用同一證券賬戶在國內任一證券營業部買人證券;
投資者要賣出證券必須到證券託管營業部方能進行(在哪裡買人就在哪裡賣出);投資者也可以將其託管證券從一個證券營業部轉移到另一個證券營業部託管,稱為「證券轉託管」。轉託管可以是一隻證券或多隻證券,也可以是一隻證券的部分或全部。
辦理轉託管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託管只有深市有,滬市沒有轉託管問題。
2、由於深市B股實行的是T+3交收,深市投資者若要轉託管需在買入成交的T+3日交收過後才能辦理。
3、轉託管可以是一隻股票或多隻股票,也可以是一隻證券的部分或全部。投資者可以選擇轉其中部分股票或同股票中的部分股票。
4、投資者轉託管報盤在當天交易時間內允許撤單。
5、轉託管證券T+1日(即次一交易日)到帳,投資者可在轉入證券商處委託賣出。
6、權益派發日轉託管的,紅股和紅利在原託管券商處領取。
7、配股權證不允許轉託管。
8、通過交易系統報盤辦理B股轉託管的業務目前僅適用於境內結算會員。
9、境內個人投資者的股份不允許轉託管至境外券商處。
10、投資者的轉託管不成功(轉出券商接收到轉託管未確認數據),投資者應立即向轉出券商詢問,以便券商及時為投資者向深圳證券結算公司查詢原因。
深圳股票採用"託管證券商"模式,投資者在某一證券商處買入的股票,在未辦理"轉託管"前只能在該證券商處賣出,若要從其他證券商處賣出股票,可辦理"轉託管"手續。
11、投資者既可將所有深圳證券一次從某券商處全部轉走,也可只轉其中的一部分。
12、轉託管期間,帳戶內的股票及資金不可參與交易。
13、若轉出證券出現錯誤,將被退回原轉出證券商處,投資者可通過轉出證券商向深圳證券登記公司查詢原因。
14、投資者欲將證券轉入某券商處,需了解該券商的深圳席位號,並已在該券商處開立了資金帳戶。
15、辦理轉託管須在深交所交易時間內,遇停牌,配股或在停止轉託管期間的證券不得辦理轉託管手續。
(4)深證股票交易所擴展閱讀:
一、深交所市場體系:
我國經濟發展具有多樣性特點,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優勢並存,但都面臨著由「粗放」到「集約」轉型,由產業鏈低端向高端躍升的壓力。
服務於我國經濟現有格局,深交所初步建立主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差異化發展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依託實體經濟現實需求,固定收益等產品創新也在取得突破。
1、股本證券
主板持續做優做強。為籌備創業板,深交所主板市場2000年開始停止新公司上市,當時上市公司514家,總股本為1581億股,大多集中在傳統產業。
近年來,通過並購重組、整體上市等方式,實現存量做優做強。截至2014年4月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480家,總股本4443億股,2001年以來累計再融資8007億元。
中小企業板獨具特色。中小企業板於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較好體現了我國深度參與國際分工、產業鏈拉長、分工更細的成果。
截至2014年4月底,上市公司719家,遍布31個省市自治區,其中中西部地區佔三分之一多,成為當地經濟發展的支柱,覆蓋全部13個行業,許多已經成為細分行業龍頭。
中小板總市值4.17萬億元,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特色重要組成,在全球范圍內,是專注中小企業為數不多的成功市場之一。
創業板定位清晰。創業板歷經十年籌備,於2009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定位於服務自主創新企業和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
截至2014年4月底,創業板上市公司379家,77%所處子行業是「十二五」規劃的重點發展方向,超過43%在國際上處於子行業領先或者同步地位。
板塊特色逐步清晰,在新一輪以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中,將努力打造為科技與金融結合的引領者。截止2014年4月底,創業板總股本758.8億股,總市值1.88萬億元,在全球服務創業創新的市場中,市值僅次於NASDAQ,如NASDAQ只計算資本市場板塊,則我國創業板規模位居全球第一位。
積極支持場外市場規范建設。從2001開始,深交所承擔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技術支持等工作,2006年1月增加中關村代辦系統股份報價轉讓試點。
2012年9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設立,深交所參股並繼續提供技術支持。同時,深交所積極穩妥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規范建設,提供規則、技術、信息披露等方面咨詢服務,通過多種渠道支持區域股權市場建設。
2、固定收益與上市基金
債券產品支持中小企業。債券市場是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新平台。截至2014年4月底,深交所上市債券442隻,託管總面值2159億元。
為拓寬未上市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2012年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已有200隻通過備案,金額270億元。119家企業完成131隻私募債發行,募集資金151億元,交易所服務促進中小企業規范發展功能逐步顯現。
資產證券化產品服務實體經濟。資產證券化業務對於盤活各類社會存量資產有獨特優勢。截止2013年底,深交所累計掛牌11個資產證券化產品,融資137億元。
基礎資產涵蓋市政建設、污水處理、高速公路、電力銷售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與主題公園等文化旅遊產業,通過服務基礎建設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
首個小額貸款類資產證券化產品阿里小貸1號和2號專項計劃在深交所掛牌轉讓,募集資金10億元,是小額貸款類資產證券化的首次嘗試,對於落實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
積極推進基金特色創新。基金產品是順應財富管理需求和壯大機構投資者的重要創新領域,上市基金是深交所基金產品創新的特色。截至2013年底,深交所上市基金數量280隻,占深滬兩市總量的83.33%;並先後推出跨市場滬深300ETF和跨境香港恆生ETF。
二、上交所組織結構
上證所下設辦公室、人事部(組織部)、黨辦(宣傳部)紀檢辦、交易管理部、發行上市部、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上市公司監管二部、會員部、債券業務部、國際發展部、基金與衍生品部;
市場監察部、法律部、投資者教育部、系統運行部、技術開發部、技術規劃與服務部、信息中心、北京中心、財務部、風控與內審部、行政服務中心(保衛部)、基建工作小組等二十三個部門;
以及三個下屬機構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展研究中心、上海證券通信有限責任公司、上證所信息網路有限公司,通過它們的合理分工和協調運作,有效地擔當起證券市場組織者的角色。
5. 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於哪一年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1990年12月1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始正式營業。
深圳證所市場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為前市,9:15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為連續競價時間。下午為後市,13:00至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場休市。
按證券所載內容可以分為:
1、貨幣證券,可以用來代替貨幣使用的有價證券則商業信用工具,主要用於企業之間的商品交易、勞務報酬的支付和債權債務的清算等,常見的有期票、匯票、本票、支票等。
2、資本證券,它是指把資本投入企業或把資本供給企業或國家的一種書面證明文件,資本證券主要包括股權證券(所有權證券)和債權證券,如各種股票和各種債券等。
3、貨物證券(商品證券)是指對貨物有提取權的證明,它證明證券持有人可以憑證券提取該證券上所列明的貨物,常見的有棧單、運貨證書、提貨單等。
6.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7. 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按國家有關政策法令,並根據《深圳市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制定本規則。第二條除本規則其他章節另有規定外,下列詞彙具有如下意義:
(1)證券,是指下列有價證券:
國家發行的各類債券。
地方人民政府發行的各類債券。
金融機構發行的各類金融債券。
全國各地公開發行的企業債券、股票及其相關聯的各種權利受益憑證。
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
(2)上市,是指證券在本所集中交易市場掛牌買賣。
(3)上市公告書,是指有關上市申請獲准後需刊發的招股章程、通告文件、協議計劃及任何同等文件的匯編文件。
(4)發行人,是指依法發行有價證券法人。
(5)最近時期,是指以有關證券的上市公告書刊發日期為計算基點,發行人設立超過三年的為最近三年度,發行人設立不到三年的為自設立以來的時期。
(6)最近期間,是指自最近會計年度結束以來的期間。
(7)主要業務,是指就一家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而言,其所運用的資產、或其產生的營業額、或其形成的損益占該公司上述相應項目總額的10%及10%以上的業務。
(8)股份,是指普通股及優先股份額。
(9)可轉讓股本證券,是指可轉換或可交換股份的股份憑證及附有可認購或購買股份的不可分離期權、認股權證或類似權利的股份憑證。
(10)股本證券,是指股份、可轉換股本證券及可認購或購買股份或可轉換股本證券的期權、認股權證或類似權利證書。
(11)可轉換債務證券,是指可轉換或可交換股本證券的債務證券及附有可認購或購買股本證券的不可分離期權、認股權證或類似權利的債務證券。
(12)專家,是指注冊會計師、工程師等作出的報告具有權威性的專業人士。
(13)專業機構,是指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所等作出的報告具有權威性的專業機構。
(14)注冊會計師,是指中國注冊會計師。
(15)集中交易,是指在本所設立的集中交易市場內,採用公開競價方式進行的證券交易。
(16)主管機關,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
(17)證券商,是指屬本所會員的證券經營機構。
(18)受託買賣,是指證券商按委託人的要求在本所集中交易市場買賣證券。
(19)委託人,是指委託證券商買賣證券的自然人和法人。
(20)清算交割,是指證券商之間在本所集中交易市場成交後的清算交割。
(21)停牌,是指在本所上市的證券暫停交易。
(22)復牌,是指在本所上市的證券停牌後恢復交易。
(23)終止上市,是指在本所上市的證券終止在本所的交易。
(24)上櫃股票,是指未達上市標准,但在證券商櫃台或本所市場專櫃掛牌買賣的股票。第三條證券在本所上市、集中交易、清算交割等業務,除遵照《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外,依本規則辦理。第二章證券上市第一節上市的申請第四條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由本所審查後,報主管機關批准。
凡屬上市股票在本所的集中交易必須符合《暫行辦法》、主管機關的規定,以及本規則和本所的公告。第五條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須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
(1)上市申請書。
(2)上市公告書。
(3)批准發行股票的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6)公司登記注冊的證明文件。
(7)股權結構及分布。
(8)經注冊會計師簽證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9)本所會員的書面推薦證明。
(10)股份登記事項的說明。
(11)經營狀況公告事項的說明。第六條國債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發行的債券或經主管機關批准豁免的證券在本所上市,免於申請、上市審查及收費等一應事項。第七條金融債券上市,可由發行人或委託其在深圳的分支機構向本所提出申請,並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
(1)上市申請書。
(2)上市公告書。
(3)批准發行金融債券的文件。
(4)金融債券發行章程。
(5)金融債券實際發行數額的證明。
(6)記名金融債券過戶事項的說明。
8. 1990年十二月什麼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
上海證券交易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 ,位於上海浦東新區。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正式營業。深圳證券交易所於1990年12月1日開始營業,履行市場組織、市場監管和市場服務等職責。
一、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 ,位於上海浦東新區。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正式營業。截至2018年末,滬市上市公司家數達1450家,總市值27.0萬億元;2018年全年股票累計成交金額40.3萬億元,日均成交1659億元,股市籌資總額6114億元;債券市場掛牌只數12089隻,託管量8.4萬億元,累計成交216.9萬億元;基金市場只數達233隻,累計成交7.2萬億元;衍生品市場全年累計成交1798億元。滬市投資者開戶數量已達29610萬戶。
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國際證監會組織、亞洲暨大洋洲交易所聯合會、世界交易所聯合會的成員。經過多年的持續發展,上海證券市場已成為中國內地首屈一指的市場,上市公司數、上市股票數、市價總值、流通市值、證券成交總額、股票成交金額和國債成交金額等各項指標均居首位。截至2013年3月11日,上證所擁有954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2214個,股票市價總值160750.71億元。上市公司累計籌資達25萬億元;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二、深圳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於1990年12月1日開始營業,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受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深交所履行市場組織、市場監管和市場服務等職責。
深交所立足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全局,經過29年的發展,初步建立起板塊特色鮮明、監管規范透明、運行安全可靠、服務專業高效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深交所全力打造國際領先創新資本形成中心,建設世界一流證券交易所,為打造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貢獻積極力量,在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中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