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創業板新規則
一、先開通許可權
新增創業板投資者,須滿足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於10萬元,並具備24個月A股交易經驗。
存量創業板投資者,東方財富證券用戶,在東財app內重新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電子版即可。
二、搞掂網上打新資格
T日打新股,以T-2日起算,往前推20個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至少1萬元。才能具備網上打新的起步資格。
每5000元股票市值,對應一個「申購單位」,也就是500股。不足5000元市值的不算額度。
持有的深交所股票市值越多,申購單位越多。但申購數量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
其實不用那麼復雜。在東方財富證券開戶交易的用戶,只要打開東方財富app,點擊「交易」按鈕,第二行新股申購,點進去,新股可申購額度一目瞭然,不用自己再去算了。注冊制下創業板打新不用預先繳付資金,等中簽了再交。
至於是否中簽,T+2日就會出結果。東財證券用戶,可以在中簽查詢里直接查結果和應繳款金額。
申購時間的話,東財app的新股新債申購界面都寫了,在該時間內提交申購申請即可。
注冊制創業板股票的新交易規則
(1)創業板股票交易新規定擴展閱讀:
交易時間
9:15-9:20開盤集合競價時段,接受限價單,可以撤單
9:20-9:25開盤集合競價時段,接受限價單,不可撤單
9:25-9:30靜默期,不接受限價單,不可撤單,此時段提交的限價單,9:30開盤後由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撮合交易。
9:30-11:30/13:00-14:57連續競價時段
14:57-15:00尾盤集合競價時段,只接受限價單,不可撤單。
15:05-15:30盤後定價交易。有漲跌幅限制的創業板股票,盤後定價交易的限價不能超過漲跌幅范圍。收盤後,按時間優先原則,以當天收盤價為基準,逐筆連續撮合。未能成交的單子是可以撤單的。
二、交易數量
100股或其整數倍,不可以101或者102股的買賣。但是當手頭股票只剩下不足100股時,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
三、漲跌幅限制
1、新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前5天,不設漲跌幅限制。
2、第6天開始,以第5天收盤價為基準,漲跌幅限制為20%。
四、掛單申報價格範圍
無論是有還是無漲跌幅限制,買入申報價≤買入基準價的102%;賣出申報價≥賣出基準價的98%。
投資者原來為買入賣出方便,直接按漲停板買進、跌停板賣出的填單方法就行不通了。這點尤其注意。
舉個常見例子,一隻正常交投活躍的股票,有買五賣五。
買入是「限高買」,不允許隨意掛高價哄抬。賣一是10.50,則10.50*102%=10.71,買入掛單,價格不能高於它。
賣出是「限低賣」,不允許隨意掛低價。買一是9.50,則9.50*98%=9.31,賣出掛單,價格不能低於它。
㈡ 創業板特別規定
一,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方式。1.競價交易;2.盤後定價交易(新增);3.大宗交易。
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注冊制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三,創業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
1.您通過競價交易買入創業板股票或基金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或基金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2.您通過限價申報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30萬股;
3.您通過市價申報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5萬股;
4.您通過盤後定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四,創業板股票的市價申報方式
1.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2.本方最優價格申報;
3.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4.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5.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
市價申報只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其他交易時間,交易主機不接受市價申報。
法律依據: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
第三條首次公開發行證券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可以初步詢價後確定發行價格,也可以在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後,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發行數量二千萬股(份)以下且無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的發行價格對應市盈率不得超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已經或者同時境外發行的,通過直接定價的方式確定的發行價格不得超過發行人境外市場價格。發行人尚未盈利的,應當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第四條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採用詢價方式的,應當向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2機構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以下統稱網下投資者)詢價。網下投資者應當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接受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管理。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在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規則前提下,協商設置參與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具體條件,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第八條採用詢價方式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在網上申購前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發行價格對應市盈率超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的;
(二)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剔除最高報價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孰低值的;
(三)發行價格超過境外市場價格的;
(四)發行人尚未盈利的。
第九條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採用詢價方式的,公開發行後總股本不超過四億股(份)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證券數量的百分之七十;公開發行後總股本超過四億股(份)或者發行人尚未盈利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證券數量的百分之八十。
㈢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
創業板的交易規則和主板沒有太大區別。除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制制度外,創業板IPO首日實行盤中股價異常波動臨時停牌制度。
創業板的交易單位是「份」,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是「份」。買入時,數量必須為100股(股)或其整數倍;賣出時,申報數量也必須是100股或其整數倍。對於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進行一次性賣出申報。證券報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股)」,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
實行漲跌幅限制,與主板相同,漲跌幅比例為10%。漲跌幅計算公式:漲跌幅上限價格=(1+/-漲跌幅比例)×上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0.01元)。上市首日沒有漲跌幅限制。
擴展信息:
創業板交易規則介紹如下:
每個交易日上午9: 00至9: 25為集合競價時間;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為連續投標時間。休息時間以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布的休息時間為准。實行T+1循環制。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能賣出,賣出需要等到第二個交易日。
創業板交易代碼300開始;上交所主板00起,深交所60起,科創板688起。注冊後,創業板於2020年7月變更交易制度:漲跌幅限制改為20%,而滬深兩市主板交易的漲跌幅限制仍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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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創業板新規交易規則
隨著注冊制的推進,創業板在2020年8月24實施了新規,新規交易制度變化如下:
1、對集合競價階段掛單: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掛單限價:無論漲跌幅多大,買入掛單不得超過買一的102%,賣出掛單不得低於賣一的98%
2、漲跌幅限制:創業板注冊制新股上市首5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3、臨時停牌制度:無漲跌幅限制下,當日盤中較開盤價首次上漲和下跌達到30%、60%,各停牌10分鍾,復盤時間最晚為14:57;
4、新增證券標識:N代表首日上市、C代表第2-5個交易日、U代表未盈利,W表示同股不同權、V協議控制架構企業;
5、上龍虎榜條件:當日:漲幅偏離值達±15%前五;振幅30%前五;換手率30%前五;連續3個交易日:漲跌幅累計偏離值累計達±30%。
㈤ 創業板注冊制新股上市交易規則是什麼
創業板新股上市交易規則: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實行T+1交易,按照市場實時價格進行成交,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每一交易單位為100股及其整數倍,有盤後定價交易。
(5)創業板股票交易新規定擴展閱讀: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2009年10月23日,中國創業板舉行開板啟動儀式。2009年10月30日,中國創業板正式上市。
2020年8月24日,創業板注冊制首批企業掛牌上市。宣告資本市場正式進入全面改革的「深水區」,創業板2.0揚帆起航。
設立目的
(1)為創業公司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中小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㈥ 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
1、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之後漲跌幅限制從目前的10%調整為20%。存量公司日漲跌幅同步擴至20%;
2、優化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設置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
3、實施盤後定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當日收盤價對盤後定價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
4、增加連續競價期間「價格籠子」。規定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5、調整交易公開信息披露指標。當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7%調整為漲跌幅±15%、價格振幅由15%調整為30%、換手率指標由20%調整為30%、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調整為±30%,取消其他異動指標;增加嚴重異常波動指標。
6、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上限。設置限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10萬股,市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5萬股。保留現行創業板每筆最低申報數量為100股的制度安排。
(6)創業板股票交易新規定擴展閱讀
縱觀改革方案,改革將把握「一條主線」和「三個統籌」。「一條主線」,即實施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注冊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實性,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
「三個統籌」則是統籌創業板改革與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統籌注冊制試點與其他基礎制度建設、統籌增量改革與存量改革。
改革後的創業板將進一步升級,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模式創新、服務創新、業態創新,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模式、新業態、新應用的深度融合。
㈦ 創業板交易新規則
創業板實行T+1交易,按照市場實時價格進行成交,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每一交易單位為100股及其整數倍,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有盤後定價交易
拓展資料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證券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證券作為表彰一定民事權利的書面憑證,它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徵:
1.證券是財產性權利憑證。
證券表彰的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憑證。在現代社會,人們已經不滿足於對財富形態的直接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而是更重視對財富的終極支配和控制,證券這一新型財產形態應運而生。持有證券,意味著持有人對該證券所代表的財產擁有控制權,但該控制權不是直接控制權,而是間接控制權。
例如,股東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則該股東依其所持股票數額占該公司發行的股票總額的比例而相應地享有對公司財產的控制權,但該股東不能主張對某一特定的公司財產直接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講,證券是藉助於市場經濟和社會信用的發達而進行資本聚集的產物,證券權利展現出財產權的性質。
2.證券是流通性權利憑證。
證券的活力就在於證券的流通性。傳統的民事權利始終面臨轉讓上的諸多障礙,就民事財產權利而言,由於並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轉讓在性質上並無不可,但其轉讓是個復雜的民事行為。
比如由於「債權相對性」的民事規則,債權作為財產的表現形式是可轉讓的,但債權人轉讓債權須通知債務人,這種涉及三方利益的轉讓行為受制於法律規范的調整,並不方便快捷。
㈧ 創業板最新交易規則
1、實行T+1的交易方式,即投資者當天買入個股,當天可以賣,需要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2、創業板股票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漲跌幅限制為20%,且創業板的st股票其漲跌幅限制也為20%;
3、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15:05-15:30為盤後交易時間,在此時間內以當日收盤價對盤後定價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同時,開市期間停牌的,在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
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交易;單筆申報數量為100股,或者其整數倍,最大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買入限價小於收盤價無效、賣出限價大於收盤價無效、買賣限價超出當天的漲跌幅限制無效。
4、每次買入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賣出時,不足一百股部分,需要一次性全部賣出。
拓展資料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是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
創業板出現於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興起於90年代,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
在證券發展歷史的長河中,創業板剛開始是對應於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場,以中小型公司為主要對象的市場形象而出現的。
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場的發展,也基本上可以分為上述兩個階段。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石油危機引起經濟環境惡化,股市長期低迷對企業缺乏吸引力,各國證券市場都面臨著很大危機,主要表現在公司上市意願低,上市公司數目持續減少,投資者投資不活躍。
在這種情況下,各國為了吸引更多新生企業上市,都相繼建立了二板市場。從總體上看,這一階段二板市大多經歷了創建初期的輝煌,但基本上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失敗而告終。
交易費用
創業板交易傭金和A股一樣上限最高為交易額的0.3% 所以交易傭金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您的交易成本. 很多投資者都對交易傭金是比較關心的,在此就不同的交易傭金作一個簡單的例子給大家看看:A客戶通過折扣網開戶交易傭金為1‰,B 客戶交易傭金為2‰,C 客戶交易傭金為3‰。
㈨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是怎樣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與主板無太大差別,除了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制制度以外,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當日,實施盤中股價異常波動臨時停牌制度。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買入時,數量須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賣出時,申報數量也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
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與主板相同,漲跌幅比例為10%。漲跌幅價格計算公式: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證券上市首日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
(9)創業板股票交易新規定擴展閱讀: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介紹如下:
每個交易日上午9:00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為連續競價時間。休市時間以國家法定假日和公告的休市時間為准。實行T+1流轉制度。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是無法賣出的,賣出需要等到第二個交易日。
創業板交易代碼300開頭;而滬市主板是00開頭,深圳是60開頭,滬市科創板是688開頭。注冊制之後,創業板於2020年7月更改交易制度:漲跌幅限制更改為±20%,而滬市和深市主板交易漲跌幅依然是±10%。
㈩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
創業板交易最新規定:
首次公開發行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漲跌幅限制在正20%。對於沒有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當盤中成交價與當天開盤價相比,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者超過30%,60%的,各停牌10分鍾。
而在原有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的基礎上,創業板新增了盤後定價交易,也就是說投資者可以按照收盤價成交。這個盤後定價交易的時間是在交易日的15:05到15:25之間,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交易。
【拓展資料】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是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
創業板出現於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興起於90年代,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在證券發展歷史的長河中,創業板剛開始是對應於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場,以中小型公司為主要對象的市場形象而出現的。
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