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競價成交原則是什麼
競價方式分為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開市價為當日該證券成交的第一筆訂單、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如果集合競價產生不了開盤價由連續競價產生、股票收市價為收盤最後一筆交易的前一分鍾的所有交易加權平均值,若當日無交易之前的收盤價即為當日收盤價。集合競價指在上午9:15~9點25之間的所有成交訂單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連續競價指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之間成交的訂單逐筆連續撮合競價的方式。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② 股票集合競價原則是什麼
有不少的小白一聽到股票集合競價就呆住了,甚至因為盲目跟風買入而被高位套牢。今天我以多年炒股經驗給大家分析一下股票集合競價,第二段就是干貨了,收藏起來吧!
開始之前,我給大家分享一個炒股神器大禮包,就算是對股票投資毫無經驗的,也一樣輕松掌握!一站式解決選股、買賣等難題,點擊這個鏈接就可以免費領取了:超實用炒股的九大神器,建議收藏
一、股票集合競價是什麼意思?
這個股票集合競價一般都在每個交易日上午的9:15到9:25,由投資者按照適合自己的價格,自由進行買賣。
股票集合競價的最終目標就是確定開盤價,也就是股市開市時間一到的首個價格。
一般來說這個價格要遵守下面的3條競價規則:(1)在這個價格的成交量是最大的;(2)如果買方或者賣方出的價格跟這個相同的話,起碼有一個要全部成交的;(3)在最後比這個價高的買入申請和比這個價低的賣出申都要成功交易。
舉例來說:
如果分別有10元和9.9元這兩個報價,有100個人想10塊錢買,有1萬個人想10塊錢賣,分別有1000個人掛9.9元買和賣,那麼9塊9為開盤的價格。
因為10元這個價格只能撮合100個成交,價格9.9元的,能成交1000個,如果成交價是沒什麼差別的,買賣雙方中的一方委託必須是全部無異議的。
而這個時候高於9塊9的買入委託都會成交,比9塊9賣出委託要低的全成交。
認識了股票集合競價之後,我們一起對這個時間段的買賣技巧做一個基本的了解。
二、股票集合競價時間有什麼買賣技巧?
股票的集合競價時間是有兩段的,每個時間段都有不同的操作:
第一個時間段9:15-9:20:可以完成申報和撤銷這兩個操作,我們在這個時間段里看到的匹配成交量有可能只是幻象,因為這5分鍾是可以撤單的。在開始的前幾分鍾,如果有很多大單買入,股票的價格就會走高,接近9:20的時候,這些大單就會全部撤銷,而這個時候我們再想跟著撤單,就已經沒有時間了。正是這個原因,大家要提高注意力,擦亮自己的眼睛,千萬不要被主力忽悠了。
大多數朋友獲取消息的速度都比別人慢?那麼這個股市播報的機器或許可以解除你的疑慮,想做投資決策的時候就可以比其他人迅速!【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第二個時間段9:20-9:25:一旦發起就只能申報不能撤銷,這5分鍾期間委託是最真實的,准備搶漲停板的小夥伴們需要提高警惕。
有朋友想搶漲停板的話,首先找到牛股。剛剛拿到的牛股,大家一起來看看,隨時都有被刪,趕緊領取:速領!今日機構牛股名單新鮮出爐!
第三個時間區間9:25-9:30:開盤時刻的前5分鍾,單是接受申報不做任何處理,這5分鍾下單申請暫存在券商系統里,提交到交易所的時間為9:30。
這里,我再給大家分享幾個實用技巧:
1. 你想要買一隻股票的話,就以它的漲停價為此申報,這么操作基本都可以買到。
2. 如果你准備把一隻股票給賣了,申報時就按照他跌停的價格去做申報,基本上這樣就能賣出去了。
其實正式的成交價格,可能不是你當初申報的漲停價或跌停價,而是和9:25那個時間點成交的價格一致,也就是開盤價。
當然,假如價格是按照漲停板或跌停板開盤的話,你就不一定可以買到或者賣出啦。
應答時間:2021-08-27,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③ 主板交易規則的競價成交原則是什麼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 (集中一次處理全部有效委託);
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進行連續競價 (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拓展資料:
交易時間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交易單位:
1、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手或其整數倍;
4、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 (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託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報價單位
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例:行情顯示「深發展A」30元,即「深發展A」股現價30元/股。交易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基金、債券為人民幣0.01元;深B為港幣0.01元;滬B為美元0.001元;上海債券回購為人民幣0.005元。
股票漲跌幅限制
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ST」股票
在股票名稱前冠以「ST」字樣的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或虧損一年,但凈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
委託撤單
在委託未成交之前,投資者可以撤銷委託。
「T+1」交收
「T」表示交易當天,「T+1」表示交易日當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證券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自動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債券當天允許「T+0」回轉交易。)資金使用上,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回到投資者賬戶上可以用來買入股票,但不能當天提取,必須到交收後才能提款。(A股為T+1交收,風格攝影作品,B股為T+3交收。)
④ 股票交易競價規則
若某新股上市第一天,在集合競價階段,我申報的價格為30元,申報數量5000股,最後確定的成交價格為25元,那麼我的成交價格是不是也是25元?
-----這要看集合競價的成交量是否大於5000股,大於則全部成交在25元,
-----如果小於5000股,那就是你委託多少錢就成交多少錢,集合競價的成交量都是你的,剩餘的繼續掛單,轉入連續競價。
⑤ 股票的競價交易原則、方式和結果是什麼
你好,目前證券交易所一般採用兩種競價方式,即在每日開盤時採用集合競價方式,在日常交易中採用連續競價方式。集合競價交易所主機在每一營業日9:15-9:25期間進行,在此期間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只貯存委託而不撮合。在9:25一瞬間,系統根據輸入的所有買賣盤而產生一開盤參考價,繼而將能夠成交的委託以此參考價為成交價全部撮合成交。這一處理過程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股票成交價格決定的原則:
a、 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有效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
b、 高於決定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決定股票價格的賣出申報須全部滿足;
c、 與決定價格相同的一方(買方或賣方)須全部成交。 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可選取其中間價或離昨收盤價最近的價位。 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隨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階段的特點是,每一筆買賣委託輸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
連續競價
1.連續競價時的申報方法為:無論買入或賣出,按現行規定,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ST股票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但新股在上市當日無此限制。國債連續競價的價位為在前一筆成交價的基礎上漲跌幅度不超過10%。
2.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
(1)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位相同;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位;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市場即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位。
⑥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什麼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條件:成交量最大。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6)股票競價的交易原則是擴展閱讀: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⑦ 股票交易 集合競價 規則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的產生大體為:所有申報價中能夠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定為成交價,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委託依此價位成交,並提示出來成為開盤價。
集合競價過程中同樣依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來成交,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麼誰先申報得早,誰先成交。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不是競價成交的原則。所以有些投資者認為「莊家申報手數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戶申報的手數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
有的投資者遇到過這種情況:有幾次申報價格上符合了開盤價的條件,時間上又符合了集合競價的條件,但都無法成交。這時,可檢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這種可能:在集合競價中,如果價格相同,但申買委託只有50手,而申賣委託卻有100手,那麼,按時間優先原則,排在後面的50手申賣委託,在集合競價時間里也是無法成交的,而只能參加連續競價。
9點30後則是純粹的價格優先
⑧ 股票競價成交原則
集合競價階段成交原則:量優先。連續競價階段成交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⑨ 股票集合競價買賣規則
集合競價買賣成交量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買賣成交量的原則。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股票集合競價買賣規則的條件,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
拓展資料:
1.股票或是資本存貨是一種有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其所有權藉由這種有價證券進行分配。因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籌措長期資金,因此將股票發給投資者作為公司資本的部分所有權憑證,成為股東以此獲得股利(股票股利)或/且股息(現金股利),並分享公司成長或交易市場波動帶來的利潤;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世界第一張股票是在十七世紀的時候,由荷蘭東印度公司所發行的。公元1606年,專事荷蘭與亞洲貿易的「東印度公司」,以阿姆斯特丹為中心,發行650萬荷蘭盾股票,已具備現代股份公司的主要特徵,其運作方式對後世產生重大深遠影響。當時該公司經營航海事業。它在每次出海前向人集資,航程完成後即將各人的出資以及該航次的利潤交還給出資者。1613年起該公司改為四航次,才派一次利潤。這就是「股東」和「配息」的前身。
2.買賣,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過程。依約定應交付標的物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一方稱為出賣人,應支付價款的一方稱為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