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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凍結三年能交易嗎

發布時間: 2022-07-10 06:10:35

『壹』 大股東股票凍結三年是利好嗎

對於散戶中短線交易的持股人來說是利好。因為近三年不存在大股東股票減持。

『貳』 股票凍結期限

法律分析:刑訴法沒有具體規定凍結股票的期限,有關凍結財產期限的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叄』 大股東股票被凍結3年,凍結前股票停牌,復牌後會暴跌嗎

看是什麼原因凍結的。還有停牌原因。一般因為公司業務需要停牌的,股東正常凍結的,都不會跌。如果是因為股東違法,或者公司被查的停牌,是要暴跌的。

『肆』 股票帳戶凍結了,還能用銀證通買賣股票嗎

如果沒錢沒股票,你可以去附近證券公司開戶,證券公司會告訴你證件被人用了,你可以讓證券公司幫你去登記公司注銷原來的帳戶(別說是以前自己開的),重新開戶

『伍』 股票被法院凍結了還能交易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票被人民法院保全的,不得交易保全的股票,交易法院保全財產是屬於妨害司法的行為,有可能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陸』 股票賬戶被凍結了怎麼辦

1、可以先撥打證券公司客服熱線,或者本人帶著身份證、銀行卡到證券營業部查詢原因。
2、如果是一般普通原因的話,建議本人帶著身份證 到證券營業部櫃台辦理解凍就可以了;3、如果是司法原因導致你的賬戶凍結的話,則需要走司法途徑解決了。

『柒』 股票凍結資金是什麼意思

一般是指投資者在進行委託買入操作沒有成交,臨時被凍結的資金,若是撤銷委託,即可解除凍結,還原成可用金額。如果當天沒有撤銷,第二天會自動撤銷還原為可用金額。還有就是你的這筆資金不是當天賣出證券還返的資金,而是你賬戶上原來的資金,則可取金額,當天就可以從證券銀行取出。
拓展資料:
一、凍結資金是什麼意思
所謂凍結資金就是在新股申購的時候,會將申購新股所需的資金進行凍結,經過驗資後作為有效申購的證明,在幾個工作日內該筆資金不可挪作其他用途,申購結束後,資金會解凍。
凍結資金可以產生一筆數量驚人的申購資金凍結利息,提高上市公司效益,凍結期一般四到五天,有越來越長的趨勢。凍結期越長,對股民資金調度和收益的影響就越大。
二、股票凍結資金的原因
1、限價委託導致的凍結,撤銷委託即可凍結。
2、當日賣出股票所得的資金,需要下一交易日才可以轉出至銀行卡,此時等到下一交易日的銀證轉賬時間轉賬借款。
3、如果長期未接觸賬戶,則賬戶可能進入休眠模式,這時候應該撥打證券公司電話按照要求進行解除休眠模式。
股票休眠賬戶需滿足以下三個標准,即證券賬戶余額為零、資金賬戶余額不超過100元人民幣且最近連續三年無交易的賬戶。
三、股票賬戶被凍結怎麼辦
股票賬戶被凍結之後在重新激活之前是無法再次交易了,通常來說股票賬戶一般三年之內沒有進行過股票交易、且A股賬戶里沒有持有股票賬戶資金低於100元那麼該賬戶就會休眠。
如果投資者需要重新交易那麼就需要聯系開戶的證券公司,讓其幫助重新激活或者直接攜帶身份證去該公司營業網點進行激活即可,如果不使用該賬戶也可以注銷休眠賬戶重新開戶。

『捌』 股票帳戶被法院凍結可以交易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股票賬戶被法院凍結後不能交易。交易需要解凍後才能交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玖』 法院凍結股票賬戶,還可以交易嗎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到期如果不繼續申請查封,則解除凍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范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