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五檔,撮合策略問題
因為你在賣一這個價格的賣出股有些多,在這個價格沒有人吃掉你的全部票,剩下的就只能尋求更低價成交了。打個比方我現在有十個蘋果3毛錢進場目前價值是9毛,現在十個人在參與拍賣,我一塊的價格准備賣出五個結果正好成交了,在喊一塊一,一塊一毛五沒人交易,如果我急於出手,就會喊一塊零五分了。在沒人要就一塊,九毛,直到成交為止。
㈡ 股票如何撮合交易
你好,證券經營機構受理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即刻將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傳送到交易所主機,公開申報競價。股票申報競價時,可依有關規定採用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機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
投資資訊新股掛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漲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當日集合競價時,其委託競價不能超過新股發行價的上下15元,否則,該競價在集合競價中作無效處理,只可參與隨後的連續競價。集合競價結束後,就進入連續競價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資者的買賣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撮合系統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自動撮合,同一價位時,以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時,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
1、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投資資訊
2、最高買入申報與最高賣出申報相同的價位;
3、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盤價不是該股票當日的最後一筆的成交價,而是該股票當日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的成交金額除以成交量而得。
㈢ 在撮合成交時,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問題!
1,集合競價,也就是你說的撮合成交價格,是按照買賣雙方在同一價位能成交的量最大而定(成交量最大並不是說在這個價位上委託買入或賣出的量最大,比如委託10.5元買入1萬手,但沒人委託10.5元賣出,那這個價格不能作為開盤價,而委託10元買入1000手,同時有人委託10元賣出800手,且其他價位若成交都達不到800手的話,那10元就是當日的開盤價),並不是你理解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或是最高賣出申報價,即使二者相同。不在那個價位上的委託單撮合階段都不能成交。
2,沒有平均一說。委買(委託買入)或委賣分主動性買入或賣出和提前掛單等待買入或賣出成交兩種。比如現在等待賣出的有兩個價位10元/10.1元各100股,你想一次買入這200股,你就得委託10.1元買入,你就是主動性買入,200股都是按10.1元成交,而不是100股按10元,100股按10.1元成交,更不是按10.05元成交。主動性賣出也是同樣的道理。
這樣一說你就明白了吧?
㈣ 股票交易 撮合成交
你得補充買一價與賣一價才能回答你啊
連續競價成交價格的確定
(1)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
①最高買人申報價格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格。
例如,某隻股票的委託情況為:買-7.85元、買二7.68元;賣7.85元、賣二7。90元,那麼7.
85元為成交價格。
②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例如,某隻股票的委託情況為:賣-7.85元、賣二7.90元,此時若有以7.
89元買入的委託,則以最低賣出價7.85元為成交價。
③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最高買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最高買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例如,某隻股票的委託情況為:買一7.
85元、買二7.68元;若此時有以7.
69元賣出的委託,則以最高買入價7。85元成交。
㈤ 股票撮合交易的過程是怎樣的最好舉例說明。
撮合交易是指賣方在交易市場委託銷售定單/銷售應單、買方在交易市場委託購買定單/購買應單,交易市場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雙方成交價格並生成電子交易合同,並按交易定單指定的交割倉庫進行實物交割的交易方式。
撮合價格計算方法: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買入價(A)必須大於或等於賣出價(B),即A>=B。
計算依據:計算機在撮合時實際上是依據前一筆成交價而定出最新成交價的。
假設:前一筆的成交價格為C,最新成交價為D;
則,當
A<=C時,D=A;(如果前一筆成交價高於 或等於買入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買入價)
B>=C時,D=B;(如果前一筆成交價低於或等於賣出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賣出價)
B<C<A時,D=C;(如果前一筆成交價在賣出價與買入價 之間,則最新成交價就是前一筆的成交價)
撮合價的優點:既顯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價格具有相對連續性,避免了不必要的無規律跳躍。
2撮合成交價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買入價必須大於或等於賣出價。當買入價等於賣出價時,成交價就是買入價或賣出價,這一點大家是不會有疑義的。問題是當買入價大於賣出價時成交價應該如何確定?
計算機在撮合時實際上是依據前一筆成交價而定出最新成交價的。如果前一筆成交價低於或等於賣出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賣出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高於或等於買入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買入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在賣出價與買入價之間,則最新成交價就是前一筆的成交價。
舉例說明:
比如,買方出價1399點,賣方出價是1397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為1397或1397點以下,最新成交價就是1397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為1399或1399點以上,則最新成交價就是1399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是1398點,則最新成交價就是1398點。
㈥ 請教:股票交易價格撮合問題
按5.5成交,如果5.5的賣盤不幸被你買完剩下的就按5.6成交,你的單字特大的話就會一路吃到6.0,你剩下未成交的應該會作為買盤壓在那裡
㈦ 關於股價撮合的問題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那麼,每天早晨交易所剛上班時,誰是那個"價格優先者"呢? 其實,早晨交易所的計算機主機撮合的方法和平時不同,平時叫連續競價,而早晨叫集合競價。 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從9:30分開始,就是連續競價了。一切便又按照常規開始了。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所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我們知道,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目前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在咨詢文件的創業板交易規則中,對集合競價的規定有兩點與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競價時間拉長。由原來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改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長了15分鍾,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 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 體現了公平的原則;第二,文件規定,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鍾起,每分鍾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可能的開盤價是指對截至揭示時所有申報撮合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價格,這條規則在主板中是沒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後集合競價的結果。這條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 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 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 這體現了市場的公開原則.
每天上海和深圳早上開盤前15分鍾 9:15-9:30 為集合競價時段
之後為正常交易時間
3點前收市,上海以最後三分鍾成交均價為收盤價
深圳以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結果為收盤價
你所看到的尾盤大單,其實是最後3分鍾的成交總量,你可以看分時線,深圳的2:58 2:59 這兩個時間段是沒成交量的
㈧ C語言題目——股票撮合系統,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么6個測試用例,第5個死都過不去
有空編寫這個,不如去編寫股票測試系統,建模,測試數據,完善數據模型,看成功率不是更好。 不好意思,答非所問。
㈨ 股票開市撮合成交的問題!!!!
在9.15之前掛買賣單,只要你的掛單價處於集合競價區間內,就會成交。
所謂「撮合成交」,是指:證券經營機構受理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即刻將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傳送到交易所主機,公開申報競價。股票申報競價時,可依有關規定採用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機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
目前,滬、深兩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餘交易時間均為連續競價時間。在集合競價期間內,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只儲存而不撮合,當申報競價時間一結束,撮合系統將根據集合競價原則,產生該股票的當日開盤價。滬、深新股掛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漲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當日集合競價時,其委託競價不能超過新股發行價的上下15元,否則,該競價在集合競價中作無效處理,只可參與隨後的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就進入連續競價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資者的買賣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撮合系統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自動撮合,同一價位時,以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時,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⒈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⒉最高買入申報與最高賣出申報相同的價位;⒊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
㈩ 關於股票撮合規則的問題 啊
如果是在正常交易時間的話,那麼A和B先成交。
因為在正常交易時間內時間優先,然後才價格優先。
如果是在集合競價時間的話,那麼A和C先成交。
因為在集合競價時間內價格優先,然後才時間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