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不記名股票的轉讓是什麼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與記名股票的轉讓方式相比,無記名股票的轉讓較為簡單。
不記名股票也稱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與記名股票的差別主要在於股票記載方式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❷ 不記名的股票交易方式有哪些
不記名股票的交易方式:必須由轉讓雙方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否則應屬非法交易。股票持有人交付股票後即產生法律效力,而原持有人則喪失其相應的股份和股東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❸ 不記名股票的交易方式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不記名股票也稱無記名股票,它與記名股票相比,判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記載方式上。不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不記名股票股東權利歸屬於股票的持有者;認購股票時要求繳足股款;轉讓相對簡便;安全性較差。與記名股票的轉讓方式相比,無記名股票的轉讓較為簡單。大多數國家的法律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其方式依一般無記名有價證券轉讓的規則,只要股份持有人將股票交付給受付人後,該行為即發生法律效力,受讓人即成為合法的股份持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條 股份轉讓方式。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記名股票轉讓。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一百四十一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市場轉讓交易,這種股票是記名股票(電子記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進行背後的過戶手續。)非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票採取其他合法方式轉讓。其中包括了無記名投票的轉讓,主要是合意對價"交付"方式轉讓。
❹ 不記名股票的轉讓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❺ 不記名股票如何轉讓(001)
不記名股票可以通過交付方式轉讓,但是必須在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記名股票可以通過背書或者是其他方式轉讓。此時也需要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九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一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❻ 無記名股票怎麼轉讓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只要股份持有人將股票交付給受付人後,該行為即發生法律效力,受讓人即成為合法的股份持有人。但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否則應屬非法交易。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❼ 不記名股票怎麼轉讓
不記名股票的轉讓:股東之間,或股東與其他人之間,依法訂立轉讓合同,轉讓合同自轉讓方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即對雙方產生法律拘束力。
1、收購方進行內部決策;
2、出售方進行內部決策程序,並聽取其他股東的意見;
3、向法律規定的有關機構申請批准;
4、辦理相收購轉讓的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❽ 不記名股票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不記名股票的交易方式通過交付即可轉讓,但是必須經過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有股份公司才會出現不記名股票。記名股票可以通過背書方式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九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一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