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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第二天交易規則

發布時間: 2022-07-01 03:40:48

㈠ 新股上市,怎樣才能在第二天或者第三天買到,有沒有什麼技巧

新股上市交易第二天買入次新股,除了盡早按漲停價掛買單別無他法,即使這樣也無法保證能夠成交。
新股申購技巧:

一、熟記申購規則
一個賬戶不能重復申購;滬市新股必須以1000股的整數倍申購,深市為500股的整數倍;不能超過申購規定的上限。
二、選擇下單時間很重要
根據歷史經驗,剛開盤或收盤時下單申購中簽的概率小,最好選擇中間時間段申購,如選擇10:30~11:30和13:00~14:00之間的時間段下單。
三、全倉出擊一隻新股
由於參與新股申購,資金將被鎖定一段時間,如果未來出現一周同時發行幾只新股,那麼,就要選准一隻,並全倉進行申購,以提高中簽率。
首先,優先申購流通市值最大的一隻個股,中簽的可能將更大。
其次,由於大家都會盯著好的公司申購,而一些基本面相對較差的股票,則可能被冷落, 此時,中小資金主動申購這類行業較不受歡迎的、預計上市後漲幅較低的品種,中簽率則會更高。
第三,選擇申購時間相對較晚的品種,比如今天、明天、後天各有一隻新股發行,此時,則應該申購最後一隻新股,因為大家一般都會把錢用在申購第一和第二天的新股,而第三天時,很多資金已經用完,此時申購第三天的新股,中簽率更高。

㈡ 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如果我們非常的喜歡炒股的話,我們也會發現這樣的一個問題,就是關於創業板新股上市的這樣的一個首日交易規則是有一定的提升的。那麼對於這樣的一個交易規則,我們來說我們可以看到有一些交易場所,其實,對於這樣的一個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來說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對於這樣的一個申報價格不能高於發行價格的一個120%的這樣一個比例,而且也不能夠低於發行價格的80%。因為這樣的一個比例也是能夠保證這樣的一個股票能夠持續穩定的發展的,這樣的一個市場環境當中,不會讓這樣的一些股票出現太大的動盪,而且這樣的話也會影響到這樣的一個股票環境。

我們會感覺到在購買股票的時候都是有一定的風險的,所以我們針對這樣的一些風險的時候要特別的注意。不能因為這些風險,所以對我們造成了比較大的損失,這個時候會影響我們自己在購買股票的時候的一些決斷。

㈢ 新股上市首日有什麼特殊交易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一)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二)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二、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本所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當日14:55復牌

深圳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
超過開盤有效競價范圍,但未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作為開盤價。
三、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允許撤銷申報。
五、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不得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

㈣ 新股上市買賣規則是什麼樣 新股上市第一天買入,第二天能賣出嗎

可以,我國股市是T+1的交易規則,即第一天買入,第2天才能賣出。權證是T+0,可以當天買賣的

㈤ 新股開盤第二天有沒有漲跌幅度的限制

新股開盤當天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 當天的漲幅一般都在50%-200%左右
第二天就和平常的股票一樣的 漲跌幅的限制是10%.
新股申購價,和上市開盤價不會是一樣,因為上市的股票一般都會有漲幅.
目前新股申購需要2個要求:首先是足額的可用資金、其次是准備好相應的市值。就是說假如要買上海新股,設申購日為T日,T-2日及之前20個交易日賬戶中滬市A股平均市值需大於等於1萬元人民幣,每1萬元市值可獲得1個申購單位,1個申購單位可申購1000股上海新股。深圳的話和上海其他規則一樣,只有一個區別:5000市值深圳股票可獲得1個申購單位,1個申購單位可申購500股深圳新股。深圳市值也需10000以上才可以申購。
新股申購流程如下:
1.投資者T日,准備好足額資金,通過證券賬戶進行新股申購,買入委託(和買股票的菜單一樣),數量滬市股票需要是1000股的整數倍,深市股票需要是500股的整數倍,超過可申購額度都是廢單。如果多次委託僅第一筆委託是有效的。滬市申購時間為T日9:30-11:30;13:00-15:00;深市申購時間為T日9:15-11:30;13:00-15:00。
2.T+1日:資金凍結、驗資及配號。中國結算公司將申購資金凍結。交易所將根據最終的有效申購總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個號的規則,由交易主機自動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
3.T+2日:搖號抽簽。公布中簽率,並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於次日公布中簽結果。
4.T+3日(一般T+2日清算後就可以)可查詢到是否中簽,如未中簽會返款到賬戶。中簽客戶在新股上市日可以將中簽股票進行交易。

㈥ 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規則我實在弄不明白,賜教!

滬深交易所2014年6月13日分別發布《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於完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加強對新股上市首日和上市初期的交易監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1、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
2、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3、在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4、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交易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上交所規定,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當日14:55復牌。
5、深交所規定,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上交所同時明確,不再對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情況實施臨時停牌。深交所則規定,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不得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

㈦ 新股上後市第二日交易規則

  •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新股上市初期的交易監管工作做了進一步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一)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二)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 二、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本所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當日14:55復牌。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後,本所將通過官方網站和衛星傳輸系統,對外公告具體的停牌及復牌時間。

  • 三、新股上市初期,本所對單一或者涉嫌關聯的多個證券賬戶的下列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一)通過大額申報、高(低)價申報、連續申報或虛假申報等手段,影響新股交易價格;

    (二)通過日內反向交易或頻繁隔日反向交易等手段,影響新股交易價格;

    (三)利用市價委託進行大額申報,影響新股交易價格;

    (四)本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易行為。

  • 四、新股上市初期,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通知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的大額申報、高(低)價申報、連續申報、虛假申報:

    (一)集合競價階段,以高於(低於)前收盤價(上市首日為發行價)3%的價格申報買入(賣出)的數量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的5‰;

    (二)連續競價階段,以高於(低於)申報時點最新成交價3%的價格申報買入(賣出)的數量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的5‰;

    (三)連續競價階段,當最新成交價為當日最高成交價時,以不低於該成交價申報買入的數量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的2‰;

    四)連續競價階段,1分鍾內單邊申報次數超過3次且申報價格高於(低於)申報時點最優買價(賣價)的;

    (五)連續競價階段,以實時最優5檔價位申報買入(賣出)的數量超過當時該最優5檔價位市場總申報買入(賣出)數量的30%並有撤單行為,且當日該情形發生3次以上的。

  • 五、根據市場需要,本所可以對本通知規定的有效價格申報范圍、異常波動標准和異常交易行為認定標准進行調整。

  • 六、本所在新股上市首日收盤後公布該股當日各類投資者的交易信息。各市場參與人可以登錄本所官方網站「交易信息披露」欄目的「新股首日交易信息」項目進行查詢。

  • 七、對存在本通知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的證券賬戶,本所可以單獨或同時對其採取下列監管措施:

    (一)口頭或書面警示證券賬戶持有人;

    (二)要求證券賬戶持有人提交合規交易承諾;

    (三)盤中暫停證券賬戶當日的交易;

    (四)本所規定的其他監管措施。

    對於情節嚴重的,本所將給予限制證券賬戶交易、認定證券賬戶持有人為不合格投資者等紀律處分,並計入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將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

  • 八、本所會員應當做好本通知的宣傳工作,向客戶充分揭示新股交易的風險,加強客戶新股交易行為的管理,發現客戶有本通知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應當予以提醒,並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制止。對存在嚴重異常交易行為、經提醒仍不改正的客戶,會員可以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客戶證券交易行為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拒絕其交易委託,或者終止與客戶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系,並向本所報告。

  • 九、本所會員應當積極配合本所加強對新股交易的協同監管,對本所提供的新股交易重點監控賬戶,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規范和約束其新股交易行為。會員總部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新股交易監管工作,各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是其所在營業部新股交易協同監管的直接責任人。

  • 十、本所將對會員貫徹和執行本通知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貫徹和執行不力的會員,本所將對其採取下列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

    (一)對一年內有3個以上客戶因新股異常交易行為被本所限制證券賬戶交易或者認定證券賬戶持有人為不合格投資者的,約見會員相關高管談話;

    (二)對一年內有5個以上客戶因新股異常交易行為被本所限制證券賬戶交易或者認定證券賬戶持有人為不合格投資者的,視情況向會員發出監管警示函;

    (三)對一年內有10個以上客戶因新股異常交易行為被本所限制證券賬戶交易或者認定證券賬戶持有人為不合格投資者的,視情況在會員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

    (四)本所規定的其他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

  • 十一、基金、保險、券商等專業機構投資者,應當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堅持自律、規范原則,強化價值投資理念,理性參與新股交易。

  • 十二、本通知所稱「以上」、「超過」含本數,「高於」、「低於」不含本數。

  • 十三、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其他事宜,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等業務規則的規定。本所其他業務規則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 十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13年12月13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通知》(上證發〔2013〕20號)同時廢止。

㈧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有哪些

上海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 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 連續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 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復牌,進入收盤集合競價階段。

  • 深圳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 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120%,但為超過144%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參與連續競價)

  • 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 連續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盤中臨時停牌30分鍾;

  •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 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4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 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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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新股上市的第二天怎麼買股票

新股上市的第二天由於買的人很多而賣的人很少,所以一般散戶是不可能買的股票的,除非是購買量非常大的投資者,所以要想購得新股還是參與新股申購吧
目前新股申購需要2個要求:首先是足額的可用資金、其次是准備好相應的市值。就是說假如要買上海新股,設申購日為T日,T-2日及之前20個交易日賬戶中滬市A股平均市值需大於等於1萬元人民幣,每1萬元市值可獲得1個申購單位,1個申購單位可申購1000股上海新股。深圳的話和上海其他規則一樣,只有一個區別:5000市值深圳股票可獲得1個申購單位,1個申購單位可申購500股深圳新股。深圳市值也需10000以上才可以申購。
新股申購流程如下:
1.投資者T日,准備好足額資金,通過證券賬戶進行新股申購,買入委託(和買股票的菜單一樣),數量滬市股票需要是1000股的整數倍,深市股票需要是500股的整數倍,超過可申購額度都是廢單。如果多次委託僅第一筆委託是有效的。滬市申購時間為T日9:30-11:30;13:00-15:00;深市申購時間為T日9:15-11:30;13:00-15:00。
2.T+1日:資金凍結、驗資及配號。中國結算公司將申購資金凍結。交易所將根據最終的有效申購總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個號的規則,由交易主機自動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
3.T+2日:搖號抽簽。公布中簽率,並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於次日公布中簽結果。
4.T+3日(一般T+2日清算後就可以)可查詢到是否中簽,如未中簽會返款到賬戶。中簽客戶在新股上市日可以將中簽股票進行交易。

㈩ 新股上市第二天的漲跌幅限制為

新股上市後第二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和其他股票一樣,都是漲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