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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國債交易規則

發布時間: 2022-06-23 22:08:17

㈠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和普通股票交易規則一樣,按照市場價格實時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滬深兩市10%,創業板20%),股票交易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拓展資料: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投資方略(你說的運用):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可轉債轉成股票有哪幾種情況?

(1)自願轉股: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絲綢轉債1手,即1000元面值。在該轉債限定的轉股期限內,此人將其持有的絲綢轉債全部申請轉股,當時的轉股價(R)假定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統接到這一申請,並核對確認此1000元有效後,會自動地將這1000元轉債(P)進行轉股。

轉股後,該投資者的股東帳戶上將減少1000元的絲綢轉債,增加S數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吳江絲綢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盡的零債部分,交易系統自動地以現金的方式予以返還,即該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上增加C數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現金。

(2)有條件強制性轉股:

如某可轉債所設有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當本公司正股價連續30個交易日高於當時生效的轉股價達到120%時,本公司將於10個交易日內公告三次,並於第12個交易日進行強制性轉股,強制轉股比例為所持可轉債的35%,強制轉股價為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的102%。」

假設某日因該強制轉股條件生效而進行強制轉股時,某投資者擁有面值為1000元的可轉值,而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為4.38元,則該投資者被強制轉股所得股票數量為S,S=P'/R'的取整部分,P'為被進行強制轉股的可轉債數量=(1000×35%)四捨五入後所得的整數倍=400,R'為強制轉股價=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夠轉成一股的零債部分以現金方式返還,返還數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終,這次有條件強制轉股結束後,該投資者股東帳戶上該種可轉債和股票的增減數量為:減400元面值的可轉債,增89股相應的股票;現金帳戶上增加3.06元。

㈡ 股票買賣規則

你好,滬深股市基本交易規則

一.交易時間: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竟價規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二.委託規則

1手=100股1—99股為零股不足1股為零碎股

買入委託必須為整百股(配股除外),賣出委託可以為零股,但如為零股必須一次性賣出。股票停盤期間委託無效,買入委託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託無效,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委託無效。

三.T+1交易制度(T為交易日當天)

股票買賣實行T+1交易制度,即當天買的股票T+1日才能賣出,當天賣的股票T+1才能取出現金,但可以用賣出股票的錢買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四.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一般情況下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10%,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20%,ST股票及*ST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5%,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10%。股票漲(跌)幅價格=股票前一日收盤價格×10%(或5%)

㈢ 股票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證券交易規則

一、交易時間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競價成交
(1)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
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 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 (集中一次處理全部有效委託);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進行連續競價 (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三、交易單位
(1)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 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 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
手或其整數倍;
(4)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 (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四、報價單位
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例:行情
顯示「深發展A」30元,即「深發展A」股現價30元/股。
交易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基金、債券為人民幣0.01元;深B為港幣0.01元;滬B為
美元0.001元;上海債券回購為人民幣0.005元。

五、漲跌幅限制
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
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稱前冠以「ST」字樣的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或虧損一年,但凈
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進行
特別處理。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

七、委託撤單

在委託未成交之前,投資者可以撤銷委託。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當天,「T+1」表示交易日當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資者當天買
入的證券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自動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債券當天允許「T+0」
回轉交易。)
資金使用上,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回到投資者賬戶上可以用來買入股票,但不能當天提取,
必須到交收後才能提款。(A股為T+1交收,B股為T+3交收。)

九、新股申購

目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上網公開發行和向二
級市場投資者配售。
1、網上公開發行
①投資者認購新股前應充分了解招股說明書和發行公告。
②申購前須在資金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用以申購。每個證券賬戶申購下限是1000股,認購必
須是1000股或其整數倍。
③每個賬戶只能申購一次,每1000股給一個配號。多次申購的只有第一次委託有效,其餘委
托申購無效,無效申購不給配號。
④委託合同號不是中簽配號,只是投資者在證券部下單委託的電腦序列號。投資者可在申購
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通過電話系統或自助系統查詢新股配號。申購日後的第四個工作日可根據
報紙公布的中簽號與自己的申購配號核對是否中簽。
⑤申購新股不收取手續費。申購未中簽的資金在申購日後的第四個工作日自動返還到資金賬
戶上。
⑥新股申購不能撤單。新股委託申購時間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單委
托無效。

2、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
①、投資者必須在股票發行公告確定的登記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權利;
②、持有深、滬兩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資者可分別用深圳、上海證券帳戶同時參加在上海證
券交易所發行的新股申購配售,同一新股申購配售,深、滬兩交易所分別使用各自的申購代碼;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購配售1000股,申購數量必須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
,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計入可申購市值;
④、深市投資者同一證券帳戶在不同營業部託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並計算;
⑤、申購配售新股時,投資者按申購上限委託買入,每個證券帳戶只能申購一次,超額申購
和重復申購部分,均為無效申購,申購一經確認,不得撤銷;
⑥、投資者在申購配售後的第一個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詢配號,並於T+2日核對
中簽號碼,如中簽,須於T+3日14:00前存入足額中簽股款。

十、分紅派息及配股
1、分紅派息
分紅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東派發紅利和股息。現時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分紅派息的方式有送紅股、派現金息、轉增紅股。投資者應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證監會
指定報紙上刊登的分紅派息公告書。
投資者領取深滬上市公司紅股、股息無須到證券部辦理任何手續,只要股權登記日當日收市
時仍持有該種股票,都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送紅股、轉增紅股和現金派息都會自動轉入投資
者的證券賬戶。
所分紅股在紅股上市日到達投資者賬戶;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劃款到賬後方可自動轉入投
資者資金賬戶內。
2、配股繳款
投資者須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說明書。投資者在配股股權登記日收市時持有該種股票,
則自動享有配股權利,無須辦理登記手續。但在配股繳款期間,投資者必須辦理繳款手續,否
則繳款期滿後配股權自動作廢。
投資者可通過電話、小鍵盤、熱自助、網上交易等系統進行認購,委託方式與委託買賣股票
相同,配股款從資金賬戶中扣除。
(A)深市配股操作方式:買入配股代碼080***(即將原股票代碼第二位數字改成「8」);
(B)滬市配股操作方式:賣出配股代碼700***(即將原股票代碼第一位數字改成「7」)。
配股認購委託下單後一定要查詢是否成交及資金是否扣除以確認繳款是否成功。配股股票須
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動劃入證券賬戶。
3、除權除息
股權登記日是確定投資者享有某種股票分紅派息及配股權利的日期。
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天購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紅派息及配股的權利。但投資者
在股權登記日當天購入股票, 第二天拋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紅派息及配股的權利。
在滬市行情顯示中,某股票在除權當天在證券名稱前記上「XR」表示該股除權;「XD」表示
除息;「DR」表示除權除息。

注意事項:深市配股繳款期間,配股權證不能轉託管。

㈣ 國債期貨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一、上市交易時間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約和掛盤基準價

5年期國債期貨首批上市合約為2013年12月(TF1312)、2014年3月(TF1403)和2014年6月(TF1406)。各合約掛盤基準價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三、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

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可交割國債和轉換因子由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公布。

四、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

為從嚴控制上市初期市場風險,5年期國債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3%,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暫定為合約價值的5%。上市首日各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盤基準價的±4%。

五、相關費用

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手續費標准暫定為每手3元,交割手續費標准為每手5元。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對手續費標准進行調整。

(4)股票國債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一、國債期貨市場和股票市場在基礎參與者、運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

國債期貨市場參與主體與現貨市場的參與主體密切相關,主要是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法人投資者等類型投資者,與股票市場的參與主體有較大區別。另外,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技術門檻較高,我國實施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小散戶參與有限。

二、國債期貨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從國債期貨的價格變動特點和產品風險屬性看,國債期貨價格波動率小,例如,近期市場5年期國債和7年期國債價格最大日波動幅度均遠低於2%。因此,更適合機構投資者參與。

三、國債期貨以國債現貨為基礎,其價格最終由現貨市場決定

影響股市因素較為復雜,既是經濟運行狀況的反映,同時也受到資金供求、投資者心理預期等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國債期貨上市不會改變這些因素,因此也不會影響股市的政策預期和基本走勢。國際市場實證也表明,上市國債期貨對股市的正常運行和走勢影響不大。

四、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

從滬深300股指期貨市場實踐看,市場運行3年多時間,成交較為活躍,但市場存量保證金規模僅200億元左右;與股指期貨相比,國債期貨專業性強,波動小,上市初期參與者規模有限,機構投資者參與需要一個過程,保證金規模可能比股指期貨更低,不會明顯分流股市資金,更不會加劇貨幣市場資金緊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債期貨

㈤ 國債交易規則要注意哪些

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
1。交易對象。上交所債券交易對象為全部上市債券。
2。定單的最低傾。上交所債券交易定單應符合:①證券商申報的買賣價格,債券以100元票面撅為計價單位。②債券每1000元面領為一個交易單位。簡稱為「1手」。委託人委託買賣債券的數撅,應是以一個交易單位為起點或其倍數的整數委託。
3。大傾交易界定。上交所債券大級交易界定為:①債券在100萬元面值以上,為大撅交易。⑧大宗文易於每日閉市前1個小時在本所指定的地點進行,如部分成文後所余金撅低於大宗交易的起點金額數,則於次日轉為一般交易。
4。交易時間。上交所債券交易時間為:①每周一至周五。每日前市上午9點半至11點半,後市1點至3點。法定假日閉市。②如本所認為確有必要,可變更開市或閉市時間,並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
5。報價。上交所債券報價規定為:①每個普業日開市後,某種彼券的第一筆成交價為該債券的開盤價。②委託買賣債券分市價委託和限價委託。③證券商申報的價格,債券以100元票面撅為計價單位。
6。交易合同簽訂方法。上交所債券交易合同簽訂方法為:①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成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②大宗債券交易雙方之簽約方式。該所另有規定。③在交易所主機交易系統接受買賣申報並成交後,由交易席位上的終端機發出成交信號。有關各方須立即到中介經紀人處在「場內成交單」上簽蓋印章,並取回回執聯。
7。交易類別。上交所債券交易分為:①當日結算交易。指交易當日即可結算的交易。②普通交易。指買賣成交後的第四個營業日(含成交當天,遇法定假日順廷),成交各方進行清算交割的交易。③約定日交易。指自交易合同簽約日起15天內,成交各方按約定日期進行清算交割的交易。
8。交割物。上交所債券文易的交割物規定為:①辦理價軟交割時,應付價款者,將交割款項如數開具劃帳憑證至上交所在業務部的帳戶,由上交所清算部送達業務部劃帳;應收價款者,由上交所清算部如數開具劃帳憑證。送交業務部辦理劃撥手續。②辦理證券交割時,應付證券者,將應付證券如數送至上交所清算部;應收證券者,持上文所開具的「證券交創提領單」,自行向應付證券者提領證券。③對前條文割規定,收、付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9。差價限側。上交所可根據浦要。規定證券買賣每日市價波動應在前一日收盤價的一定比例之內,否則將停止交易(稱之為漲停或跌停),並報證券主管機關備案。
10。保證金。上文所債券交易的保證金規定為:①保證金比例:委託人辦理委託買入債券,須向證券商交付相當於買入券面金撅20%的保證金;委託人辦理委託賣出債券,須向證券商交付相當於賣出數撅20%的債券。②委託人如在資金專戶或證券專戶中存有足夠支付其委託買賣所箱的資金和證券,可以不再向證券商交付「保證金」。
11。清算。上交所清算文創業務。統一按「凈飯交收。的原則辦理。
12。清算交創准備金。證券商應於參加上交所交易市場交易前。按下列金撅一次向上交所級存清算交割准備金:①專管經紀或自營業務的證券商為人民幣10萬元;②兼營經紀和自營業務的證券商為人民幣20萬元。
13。行情的公布。上交所債券交易行情公告方式為:①在上交所交易市場內,證券商買賣申報價格由計算機終端或中介經紀人通過「申報價格告示牌」告示。告示數據取最高申報買價和最低申報賣價。②交易市場成交情況告示,分為證券名稱、昨日收盤價和當日開盤價、最新成交價、最高成交價、最低成交價、當日早計成交t傾)等指標。③文易市場每日成交的證券名稱及價格、數額。買賣各方證券商的代號等,由上交所記載於「買賣日報表』,在閉市後於交易市場公布。
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程序

證券交易所的彼券交易程序是:開設帳戶—委託買賣—競價交易—清算交創—過戶。

㈥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漲幅

可轉債交易不設漲跌幅限制,實行T+0交易。但為減少市場波動、控制風險,上交所的轉債交易設置了熔斷機制。深市規定,債券上市首日集合競價階段報價幅度必須在發行價上下30%的幅度內。

簡單來說,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拓展資料:

可轉債的交易規則:

1、交易模式:可轉債採用T+0交易模式,即當天買入後即可賣出。

2、漲跌幅限制:可轉債的當日漲幅不受限制,但設置臨時停牌制度,當可轉債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漲跌幅超過20%臨時停牌一次,時長30分鍾。

3、交易單位:可轉債以手為最小交易單位,一手成交量是10張轉債券。

4、成交規則:成交規則與A股一樣,採用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

5、交易時間:集合競價時間:上午9:15~09:30,連續競價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可轉債轉股價格計算:

可轉債上市6個月後,投資者可以選擇進行債轉股,即將手中的公司債券兌換為相應的股票。可轉債轉股價格計算方法:

轉股價值=債券面值(現價)/可轉債的轉股價×正股價

一手可轉債轉股數量=債券面值(現價)/可轉債的轉股價×10

比如某可轉債價格為130元/張,正股價是12元,約定轉股價是10元,那麼其轉股價值就是130/10×12=156元。

一手債券可以轉化的正股數量就是:156×10/12=130股。

可轉債的回售與贖回條款:

回售條款(保護投資者),當正股價格不斷下跌,大幅低於可轉債轉股價格時,投資者不願意將債轉股,這時可以啟用可轉債回售的權利,將債券賣給上市公司。

贖回條款(保護上市公司),當股價連續多個交易日高於轉股價時(30個交易日中有15個交易日收盤價高於可轉債轉股價的1.3倍),上市公司有權啟動贖回權利,強制贖回投資者手中未轉股的債券,並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急利息給投資者還本付息。

可轉債交易費用:

可轉債交易費用很低,而且不收取印花稅。滬市可轉債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萬分之二,深市最高不超過千分之一,傭金不足一元的按1元計算(不同證券公司收費標准略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