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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股票交易印花稅時間

發布時間: 2025-03-30 11:00:31

❶ 印花稅稅率調整歷史有幾次,分別是哪年哪月

一、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歷史:

(一)1991年10月,鑒於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稅稅率下調為3‰。在隨後幾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稅成為最重要的市場調控工具;

(二)1992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發文,明確規定股票交易雙方按3‰繳納印花稅。

(三)1997年,為抑制投機、適當調節市場供求,國務院首次作出上調股票交易印花稅的決定,為平抑過熱的股市,自5月10日起,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上調至5‰;

(四)1998年6月12日,為活躍市場交易,又將印花稅率由5‰下調為4‰;

(五)1999年6月1日,為拯救低迷的B股市場,國家又將B股印花稅稅率由4‰下降為3‰;


(六)2001年11月16日,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七)2005年1月24日,最後一次下調股票交易印花稅,執行千分之一稅率。

(八)2007年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千分之一調整為千分之三。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千分之三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九)2008年4月24號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由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

(十)2008年9月19日起,由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1)調整股票交易印花稅時間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❷ A股股票印花稅的調整歷史

中國股票歷史中,股票印花稅經過了多次的調整。那麼,

A股股票印花稅的調整歷史

是怎樣的呢?理財君告訴您。

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股票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

當前中國股票市場中的印花稅徵收額度為成交金額的1‰。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中國最早於1990年7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征股票交易印花稅,其稅率規定為對買賣雙方各征千分之六,不久又因市場的變化調整為千分之三。上海證券交易所也於1991年開征了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定為千分之三。此後經歷過的有針對性的調整有:

1991年10月,鑒於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稅稅率下調為3‰。在隨後幾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稅成為最重要的市場調控工具;

1997年,為抑制投機、適當調節市場供求,**首次作出上調股票交易印花稅的決定,為平抑過熱的股市,自5月10日起,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上調至5‰;

1998年6月12日,為活躍市場交易,又將印花稅率由5‰下調為4‰;

1999年6月1日,為拯救低迷的B股市場,國家又將B股印花稅稅率由4‰下降為3‰;

2001年11月16日,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5年1月24日,最後一次下調股票交易印花稅,執行千分之一稅率;

2007年經**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千分之一調整為千分之三。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千分之三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8年4月24號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由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

2008年9月19日起,由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❸ 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最新規定,一文了解!感謝解答!

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最新規定是0.5‰(即萬分之五)。以下是關於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詳細解答:

一、稅率調整背景

  • 股票交易印花稅是針對股票買賣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費,由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並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調整。
  • 2023年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證券交易印花稅實施減半徵收,即從原來的1‰調整為0.5‰。

二、稅率調整目的

  • 減輕投資者的負擔,提高市場活躍度。
  • 作為政府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刺激資本市場發展而採取的一項重要措施。

三、徵收方式

  • 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單邊徵收的,僅在賣出股票時徵收,買入時不徵收。
  • 這種徵收方式有助於降低投資者的交易成本,鼓勵長期投資,減少短期投機行為。

四、印花稅影響

  • 對投資者:印花稅率的降低直接減輕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提高了投資者的收益水平,並鼓勵了更多的投資者進入市場,增加了市場的流動性和活躍度。
  • 對市場:印花稅率的調整對市場走勢和投資者情緒有著重要影響,降低印花稅通常會提振投資者信心,促進市場上漲。
  • 對政府:雖然印花稅率的降低會減少政府的財政收入,但長期來看,這將有助於活躍資本市場、促進經濟發展,提升整個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

五、其他相關稅費

  • 在股票交易中,除了印花稅外,還有傭金、過戶費等其他費用。這些費用也會影響到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和市場活躍度。
  • 投資者在進行股票交易時,需要綜合考慮各種費用因素,制定合理的投資策略。

綜上所述,投資者在進行股票交易時,應密切關注印花稅等費用的變化情況,以制定合理的投資策略並降低交易成本。

❹ 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

中國於1990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引入股票交易印花稅,買賣雙方各自繳納千分之六的稅率。不久後,這一稅率調整為千分之三,上海證券交易所也隨後跟進。印花稅的稅率根據市場動態經歷了多次調整。


1991年10月,深圳因股市低迷,將稅率降至3‰,使其成為調控市場的關鍵工具。1997年,為抑制投機和調節供求,印花稅稅率首次上調至5‰。1998年,為活躍市場,稅率降至4‰。1999年,B股市場低迷,B股印花稅稅率降至3‰。


2001年,財政部調整了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印花稅率,雙方按2‰繳納。2005年,最後一次下調印花稅至1‰。2007年5月30日,國務院批准將稅率再次上調至千分之三。然而,2008年4月24日,稅率又調至1‰。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9月19日起,印花稅政策發生重大改變,從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出讓方以1‰的稅率繳納,受讓方不再需要支付。這一舉措反映了政府對市場調控策略的適時調整。




(4)調整股票交易印花稅時間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稅。中國稅法規定,對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所確立的股權轉讓依據,按確立時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徵收印花稅。股票交易印花稅對於中國證券市市場,是政府增加稅收收入的一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