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交易規則
具體交易時間規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
為了防止過度投機,股票交易規則還規定了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根據現行制度規定,無論買入或賣出,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1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
委託規則規定:
1手=100股,1—99股為零股,不足1股為零碎股。
買入委託必須為整百股(配股除外),賣出委託可以為零股,但如為零股必須一次性賣出。股票停盤期間委託無效,買入委託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託無效,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委託無效。
股票T1交易制度:
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能賣出,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當天無法取出,第二個交易日才能取出。
股票交易規則還有很多,但是對於新手來說,了解基本規則便可參加股票交易了。
B. 股票交易規則和時間
一、股票具體交易時間規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股票交易規則:
1、T+1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股票,需要下一個交易日賣出。
2、買入最小單位為1手,即100股,且必須每次買入的數量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賣出可以不整100股賣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須一次性賣出。
3、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4、在A股市場上,投資者只能進行做多操作,不能進行做空操作;其委託交易時,其委託價格必須在個股的當天漲跌幅限制內,否則無效;委託單在當日的交易時間內有效,收盤之後,其委託單無效。
三、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一般情況下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10%,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20%。
ST股票及*ST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5%,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10%。股票漲(跌)幅價格=股票前一日收盤價格×10%(或5%)。
權證漲跌幅限制權證漲(跌)幅價格=標的證券前日漲(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
C. 股票市場交易機制:我國股票市場交易機制詳細解讀
我國股票市場交易機制採用何種交易方式,這個交易機制如此促使股票撮合成交的呢?這一問題想必令新入市的股民很困惑。下面我們針對我國股票市場交易機制,做一個詳細的解讀。
股票市場交易機制是證券市場具體交易制度設計的基礎,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其設計依據就是定期交易和連續交易的不同機制;而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中一級交易商提供的雙邊報價,就採用了報價驅動的機制。
1、股票市場交易機制:定期交易和連續交易
對於股票市場交易機制,從交易時間的連續特點劃分,有定期交易和連續交易。
在定期交易中,成交的時點是不連續的。在某一段時間到達的投資者的委託訂單並不馬上成交,而是要先存儲起來,然後在某一約定的時刻加以匹配。
在連續交易中,並非意味著交易一定是連續的,而是指在營業時間里訂單匹配可以連續不斷地進行。因此,兩個投資者下達的買賣指令,只要符合成交條件就可以立即成交,而不必再等待一段時間定期成交。這兩種交易機制有著不同的特點。
定期交易的特點有:第一,批量指令可以提供價格的穩定性;第二,指令執行和結算的成本相對比較低。連續交易的特點有:第一,市場為投資者提供了交易的即時性;第二,交易過程中可以提供更多的市場價格信息。
2、股票市場交易機制:指令驅動和報價驅動
對於股票市場交易機制,從交易價格的決定特點劃分,有指令驅動和報價驅動。
指令驅動是一種競價市場,也稱為「訂單驅動市場」。在競價市場中,股票交易價格是由市場上的買方訂單和賣方訂單共同驅動的。如果採用經紀商制度,投資者在競價市場中將自己的買賣指令報給自己的經紀商,然後經紀商持買賣訂單進入市場,市場交易中心以買賣雙向價格為基準進行撮合。
報價驅動是一種連續交易商市場,或稱「做市商市場」。在這一市場中,股票交易的買價和賣價都由做市商給出,做市商將根據市場的買賣力量和自身情況進行證券的雙向報價。投資者之間並不直接成交,而是從做市商手中買進證券或向做市商賣出證券。做市商在其所報的價位上接受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或證券與投資者交易。做市商的收入來源是買賣證券的差價。
這兩種交易機制也有著不同的特點。指令驅動的特點有:第一,股票交易價格由買方和賣方的力量直接決定;第二,投資者買賣證券的對手是其他投資者。報價驅動的特點有:第一,證券成交價格的形成由做市商決定;第二,投資者買賣證券都以做市商為對手,與其他投資者不發生直接關系。
從上文股票市場交易機制的解讀中,我們可以得知,我國早盤開盤前採用的是集合競價,深圳收盤前三分鍾亦是集合競價模式,中間的交易時間是連續競價。而指令驅動與報價驅動二者中,在我國股票二級市場,採用的是指令驅動形式。而新三板採用的是報價驅動的交易模式。
D. 什麼是連續競價交易制度
所謂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集合競價結束後,證券交易所開始當天的正式交易,交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每筆證券交易的具體價格。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5上午9時30分 ~11時30分,下午1時 ~3時採用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進行撮合。
按照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另外,開盤集合競價期間未成交的買賣申報,自動進入連續競價。深圳證券交易所還規定,連續競價期間未成交的買賣申報,自動進入收盤集合競價。
成交價的產生
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1. 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 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某股票即時揭示的賣出申報價格和數量及買入申報價格和數量如表所示。若此時該股票有一筆買入申報進入交易系統,價格為15.37元,數量為600股,則應如何成交?
某股票某日交易時即時揭示的買賣申報價格和數量
買賣方向
價格(元)
數量(股)
賣出申報15.37100015.3680015.35100買入申報15.3450015.33100015.32800
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此題買入申報價格為15.37元,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15.35元,所以應以15.35元成交100股,以15.36元成交500股。
競價交易成交的原則
一、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
買進申報:較高價格者優先;
賣出申報:較低價格者優先。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價格優先原則表現為:價格較高的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的買進申報,價格較低的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的賣出申報。即價格最高的買方報價與價格最低的賣方報價優先於其他一切報價成交。例如,許多股民同時買某隻股票,此時該股票的價格是10元,如果甲股民輸入的買入價格為10.01元,則甲股民優先成交。反之也是同理,許多股民同時賣某隻股票,此時該股票的價格是10元,如果甲股民輸入的賣出價格為9.98元,則甲股民優先成交。
二、成交時間優先的原則
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時間優先原則表現為:同價位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電腦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書面申報競價時,按證券經紀商接到書面憑證的順序排列。例如,如果大家都輸入10.01元買入某股票,則按照先來後到排隊等待成交,即誰先輸入的買單,誰就先成交,如果大家都輸入9.98元賣出,則按照先來後到排隊等待成交,即誰先輸入的賣單,誰就先成交。這就是時間優先。
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凡不能成交者,將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剩餘部分將處於等待成交狀態。投資者的委託如未能全部成交,證券公司在委託有效期內可繼續執行,直到有效期滿。
例如,某股票即時揭示的賣出申報價格和數量分別為15.60元和l 000股、l5.50元和800股、l5.35元和l00股,即時揭示的買入申報價格和數量分別為15.25元和500股、l5.20元和l 000股、l5.15元和800股。若此時該股票有一筆買入申報進入交易系統,價格為l5.50元,數量為600股,則應以l5.35元成交100股、l5.50元成交500股。
滬深證券交易所的連續競價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5上午9時30分 ~11時30分,下午1-3時,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採取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進行撮合。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1.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賣單以價格從低到高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
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
3.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9:30開盤之後,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范圍)的買單和賣單均為無效委託。
連續競價階段的特點
連續競價階段的特點是,每一筆買賣委託輸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
(一)委託買賣全部成交,證券經營機構須及時通知委託人,並按規定的交割時間向委託人辦理交割手續。
(二)委託人的委託如果未能全部成交,證券經營機構在委託有效期內可繼續執行,直到有效期結束。
(三)委託人的委託如果未能成交,證券經營機構在委託有效期內可繼續執行,等待機會成交,直到有效期結束。
實行漲跌幅限制的證券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競價申報時還涉及證券價格的有效申報范圍。根據現行制度規定,無論買入或賣出,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1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算結果四舍五人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漲跌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比例)
例如,某x股票的收盤價為12.38元,某Y股票的交易特別處理,屬於sT股票,收盤價為9.66元。則次一交易日X股票交易的價格上限為l3.62元,價格下限為ll.14元;Y股票交易的價格上限為l0.14元,價格下限為9.18元。
買賣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價格漲跌幅限制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買賣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中小企業板股票,連續競價期間超過有效競價范圍的有效申報不能即時參加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成交價格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竟價。中小企業板股票連續競價期間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3%。開盤集合競價期間沒有產生成交的,連續競價開始時有效競價范圍調整為前收盤價的上下3%。
不實行漲跌幅限制的證券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對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都規定了其發生的情形和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我國證券交易所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個交易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1)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海證券交易所還包括封閉式基金):
(2)增發上市的股票:
(3)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
(4)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9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2)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l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
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連續競價的規定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連續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TUP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
(2)即時揭示中無買入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最新成交價格中較低者視為前項最高買入價格。
(3)即時揭示中無賣出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最新成交價格中較高者視為前項最低賣出價格。
當日無交易的,前收盤價格視為最新成交價格。
深圳證券交易所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確定有效競價范圍:
(1)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90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l0%。
(2)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l0%。
(3)債券質押式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l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l00%。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開盤集合競價期間沒有產生成交的,連續競價開始時,按下列方式調整有效競價范圍:
(1)有效競價范圍內的最高買入申報價高於發行價或前收盤價的,以最高買入申報價為基準調整有效競價范圍;
(2)有效競價范圍內的最低賣出申報價低於發行價或前收盤價的,以最低賣出申報價為基準調整有效競價范圍。
另外,買賣深圳證券交易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超過有效競價范圍的申報不能即時參加競價,可暫存於交易主機;當成交價格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競價。
E. 什麼是連續競價交易制度
你好,連續競價是在集合競價結束後,按照投資者按意願買入或賣出的證券價格進行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交易價格的競價方式。滬深兩市的交易時間為9:30-11:30,滬市下午的交易時間為13:00-15:00,深市的交易時間為13:00-14:57。
【舉例】圖為某隻股票當天連續競價的部分價格:
從圖中可以看出,在有1手希望以10.47塊的價格買入這只股票,有26手希望以10.48的價格賣出這只股票等等,而這些連續競價的報價是時時發生變化的,申報的價格有幾個到幾十個不等。
【運用】連續競價價格越多的股票一般代表這只股票當天交易越活躍,甚至在幾分鍾之內價格就變化好幾塊錢,投資者應該細心分析入場時機和價格的選擇,避免盲目追高,擇時擇價買入自己關注的股票。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F. 股票為什麼能即時成交
股票能即時成交的原因在於其交易制度的安排和交易平台的運作。
一、交易制度
股票市場的交易制度通常採用連續交易制度,這意味著在交易時間內,買賣雙方的訂單可以實時匹配並成交。只要有買家願意以賣家要求的價格或附近的價格購買股票,交易就會發生。這種交易制度的安排使得股票的即時成交成為可能。
二、交易平台與交易機制
現代股票市場藉助先進的電子交易平台進行交易,這些平台具備高效、快速的處理能力。當投資者通過交易平台發出買賣指令時,交易平台會迅速匹配相應的買賣訂單,並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成交。這種高效的交易機制確保了股票的即時成交。
三、市場參與者眾多
股票市場中存在大量的買家和賣家,包括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券商等。市場參與者的多樣性意味著在任何時刻都有足夠的買家和賣家進行交易,從而保證了股票的流動性,使得即時成交成為可能。
四、股票價格的實時更新
股票價格是實時變動的,隨著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價格會不斷進行調整。這種實時的價格更新機制確保了投資者可以根據最新的市場價格進行交易,進一步促進了股票的即時成交。
綜上所述,股票之所以能即時成交,是因為其交易制度的安排、電子交易平台的運作、市場參與者的多樣性以及股票價格的實時更新機制共同作用的結果。這些因素的相互協作確保了股票市場的流動性和交易效率,使得投資者能夠及時進行交易並達成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