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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發股票代碼 2025-01-25 00:52:52

創業板股票價格交易異常波動

發布時間: 2025-01-25 00:25:07

A. 當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發生異常波動時,公司應在何時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相關規定,創業板股票交易被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根據有關規定、業務規則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創業板上市公司應當於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起算。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B. 創業板股票交易出現哪些異常波動情形會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在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中,當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的,以及出現中國證監會或者深交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深交所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如股票出現快速上漲或下跌,直接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深交所將對其實施一次臨時停牌,當日後續在該方向上不再實施臨時停牌。如股票出現劇烈波動,較當日開盤價先上漲達到或超過30%、60%,各停牌一次後,轉而下跌,又較開盤價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也將各停牌一次,全日最多停牌四次。

C. 科創板異常波動股票是指

科創板異常波動股票是指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出現《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的同向異常波動情形;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50%);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中國證監會或者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屬於嚴重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6月1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簡稱《細則》),為科創板引入了盤中臨時停牌制度,並設置保護限價,同時細化了嚴重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和公開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標准。

一、限定價格申報、設置保護限價

按照《細則》規定內容,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二)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目前香港市場、日本市場以及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歐洲期貨交易所等交易所均採用了價格申報范圍機制,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現錯單、惡意拉抬打壓股價等異常交易行為。上交所方面表示,將只對偏離市場價格較大的高價買單和低價賣單進行限制,平緩價格波動。

除設定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外,科創板還將實行市價申報保護限價。《細則》中規定,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價申報,應當包含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即買入保護限價或者最低賣價,即賣出保護限價。而在上交所交易系統處理市價申報時,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保護限價,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保護限價。

簡單來說,投資者在市價申報時需設置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或最低賣價,即保護限價。當市場價格快速波動時,防止市價申報以超過投資者預期的價格成交,降低投資者交易風險。

二、盤中異常波動臨時停牌
鑒於創業板開板經驗,國內資本市場新設板塊交易之初波動均相對較大。為此,科創板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機制。
《細則》規定,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盤中異常波動,本所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三)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拓展資料:按照規定,科創板股票盤中單次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而在股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還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D. 創業板股票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情形,深交所將採取哪些措施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情形的,深交所將公布嚴重異常波動期間的投資者分類交易統計信息。若出現嚴重異常波動的多種情形的,深交所將一並予以公布。投資者可登錄深交所網站進行了解。
深交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加強異常交易監控,要求上市公司核查,要求證券公司採取有效措施向投資者提示風險。

E.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哪些情形,屬於嚴重異常波動

在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中,以下情形屬於嚴重異常波動:
(一)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情形;
(二)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50%);
(三)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
(四)中國證監會或者深交所認定屬於嚴重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嚴重異常波動指標自深交所公布之日起重新計算。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納入嚴重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

F. 創業板有異常波動臨時停牌嗎具體停牌標準是怎樣

創業板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參照主板執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二)ST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證券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四)深交所或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異常波動指標自復牌之日起重新計算。另外,當創業板股票交易出現上述情況之一的,深交所還將公布其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

G. 什麼是創業板交易中的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

創業板交易中的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是指投資者違背審慎交易原則,在股票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後的10個交易日內,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在短時間內集中申報加劇股價異常波動的異常交易行為。
深交所將對股票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後10個交易日內,連續競價階段1分鍾內單向申報買入(賣出)單只嚴重異常波動股票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