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炒股沒賺錢(賠錢了)也要交稅
投資人參加股票交易,買賣雙邊均要交0.1%的交易印花稅和0.3%的交易傭金,投資人一次買進和賣出一種股票,一進一出差不多要支付0.8%的交易費用,其中的交易稅即達0.2%。因此,可以說股票交易所得已經是稅後所得。為什麼還要對年交易收益12萬元以上者收稅呢?如此不是「二次收稅」又是什麼!
而且,我們的股票交易稅本來就收得不合理,只要投資者在進行交易,不論該筆交易是賺是賠,國家都要按交易額多少從中扣稅,毫無人情味。因為如果說投資人炒股賺了你向他征稅還說得過去,賠了你也要征稅就不近情理。
股票交易所得,同其他交易所得有所不同,拿年收益12萬元來說,這可能是投資人進進出出、賠賠賺賺,總交易額上千萬元後的收益。賺這樣的12萬元,不知已經向國家交納了多少稅,有的可能所交稅款就超過了12萬元。國家怎麼還好意思再收稅呢?
還有,股票投資是一項長期或短期投資品種,許多人所持股票已經多年未動,由於中國股市曾多年走熊,套住了大批投資人,有的人就是今天年收益超過12萬元、120萬元,可能也遠遠不能彌補以往的損失,甚至就是再有幾年牛市行情,可能也難以把損失賺回來。在這種情況下對年收益12萬元以上的投資人一概收稅,是不是有些不講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