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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股票交易規則

發布時間: 2024-12-18 17:34:50

⑴ 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為了防範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風險,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實執行,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制定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

法律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防範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風險,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實執行,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會員管理規則》),制定本辦法。

⑵ 投資者交易風險警示板股票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4.5.2條、第4.5.3條規定,普通投資者首次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或退市整理股票,應當以紙面或電子方式分別簽署《風險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或《退市整理股票風險揭示書》(以下統稱《風險揭示書》)。普通投資者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會員不得接受其買入委託。
個人投資者參與退市整理股票買入交易的,必須具備兩年以上股票交易經驗,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其中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證券和資金。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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