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創業板什麼時候實行新的交易規則
您好,《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目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具體執行時間請您留意交易所公告。
㈡ 注冊制創業板什麼時候實施
注冊制的科創板與創業板新股上市第一到第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到第六日,漲跌幅限制調整為20%。
(2)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什麼時候實施擴展閱讀。
一、注冊制創業板賬戶的開通條件
1、資產達標:投資者想要開通注冊制創業板股票賬戶,需要在前20個交易日之內,保證賬戶內余額不低於10萬人民幣;
2、風險揭示書的簽署:投資人在進行證券賬戶的開戶時,可以直接開通創業板的投資賬戶。但是在開通創業板投資賬戶的同時,需要簽署風險揭示書。正常來說都會寄給投資者,然後投資者填寫完以後連同自己身份證復印件一起寄過去;
3、交易經驗:由於改革之後的注冊制創業板市場規模較大,投資者必須得需要具備24個月以上的A股交易經驗。
二、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
1、對於投資者,需要滿足交易前的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於10萬;
2、從上市的第6個交易日開始,漲跌幅限 制從10%調整為20% ;
3、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為上市前5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4、優化了盤中的臨時停牌機制,調整交易公開信息披露指標,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的上限;
5、實施盤後定價交易,增加連續競價期間的「價格籠子」。
三、為什麼散戶越來越少?
1、注冊制後散戶投資更加困難,注冊制後股票價值由市場決定,投資者自己進行價值的判斷,投資操作難度增加;
2、注冊制後投資風險會更加的大,目前科創板和創業板實行注冊制,新股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但是五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
3、注冊制去散戶化,在注冊制情況下,比較成熟的股票市場,主要是機構投資者投資,散戶投資者極少,國內注冊制後賺錢難度增加,需要投資者越來越專業,並且市場會逐漸淘汰個人投資。
四、股票注冊制什麼時候開始?
我們的國家股票注冊制是從2016年3月開始實施,正式實行的話是2019年3月13日(科 創板注冊制 開始時間),2020年8 月24日創業板注冊制正式實施。
㈢ 創業板股票交易新規則有哪些
1、 漲跌幅限制。
規則條文: 本所對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解讀:所有創業板的股票,以後每天的漲跌幅由原來的10%變為20%。意味著該規則實行後,創業板的股票風險會更大,每天可以下跌20%,而股票的振動幅度則變成40%,如果在漲停板買入,很多可能虧損40%以上。而有些投資者習慣運用的「漲停戰法」,也將承受更大的風險。
2、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機制。
規則條文: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本所可以通過適當方式作出相應標識。
解讀:創業板新股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意味著該股票的上市定價是否合理,可以在上市一周內得到檢驗,如果該股票估值過高,市場可以馬上修正。這也意味著,新股上市破發的機會增加,炒作新股的風氣有可能得到壓制。
3、熔斷臨停機制。
規則條文: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盤中異常波動,本所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 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三)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解讀:沒有漲跌幅的股票,在遇到上漲或下跌到30%的時候,會熔斷臨時停盤交易,停盤時間為10分鍾,這是第一檔位;在遇到上漲或下跌到60%的時候,會再次熔斷臨時停盤交易,停盤時間也為10分鍾,這是第二檔位;10分鍾後可以繼續交易。
停盤時間如果跨越14:57的,在14:57分直接復牌。在停盤期間申報的交易,先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4、盤後定價交易機制。
規則條文: 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經本所交易主機確認方為有效。
盤後定價申報當日有效。
解讀:這一條文源於上海科創板的規則,但一般投資者並不容易理解這一規則。其大概意思是:沒有停牌的股票,在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30這兩個時段內,投資者可以像買賣普通股票一樣,在交易軟體上以盤後固定價格申報的方式發出交易指令。但在集合競價階段並不會成交,而是在15:05-15:30這25分鍾里,根據時間優先的順序按照收盤價撮合成交。
這一規則對於投資者而言,主要有兩個作用:一,可以避免當天買入股票後,承受虧損的局面;二,可以根據收盤後情況,再作出投資決策,給予投資者更多理性選擇的機會和時間。
除了上述比較重要的條文以外,還有以下幾個規則需要注意,但不詳細去寫了。
第一, 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第二, 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納入可出借范圍。
第三, 連續競價期間,限價申報設置上下2%的有效競價范圍。
㈣ 創業板注冊制的實施時間
2020年6月15日,創業板注冊制實施。中國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證券發行上市贊助商業務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同時,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結算、證券業協會等發布了相關配套規定。
創業板注冊制部分交易規則:
1.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天沒有漲跌,然後漲跌限制從10%調整到20%,股票公司日漲跌同時擴大到20%;
2.優化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設置30%、60%兩個停牌指標,每個停牌10分鍾。
3.實施盤後定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
4.在連續競價期間增加價格籠。規定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5、允許創業板戰略投資者和線下投資者在承諾持有期限內出借配售股票,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配售股票貸款信息。明確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保險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可以作為貸款人出借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