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何謂期權何謂行權
1.期權(Option)是一種金融衍生工具,賦予持有人在未來的特定時間內以約定價格購買(認購期權)或賣出(認沽期權)一定數量的標的資產的權利,而不是義務。標的資產可以是股票、指數、商品、貨幣等金坦明逗融產品。
期權的持有人可以選擇是否行使期權,具備靈活性。持有認購期權的投資者有權以約定價格購買標的資產,而持有認沽期權的投資者有權以約定價格賣出標的資產。持有期權的權利的一方被稱為買方或持有人,而對應的出售期權的一方被稱為賣方或寫方。
2.行權(Exercise)是指持有期權的買方在到期日或者事先約定的特定時間內選擇行使期權權利的行為。對於認購期權,行權是以約定價格購買標的資產;對於認沽期權,行權是以約定價格賣出標的資產。
行權價格(Exercise Price),也被稱為執行價格或行使價格,是在購買(認購期權)或賣出(認沽期權)標的資產時所使用的約定價格。行權價格是在期權合約中事槐頃先確定的,並且影響期權的價值和盈利潛力。
需要注意的是,行權並非必須發生,持有期權的買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個人判斷選擇是否行使期權權利。如果期權在到期時未被行使,它將失去價值,成為廢約。行權是期權交易中重讓賣要的決策,買方的行權行為將影響期權合約的盈利與否。
『貳』 股票期權是怎麼交易的
股票期權可以進行雙向交易,即投資者認為期權後期會上漲,則可以通過交易軟體進行做多操作,如果認為它後期會下跌,則可以通過交易原件進行做空操作。
(2)股票期權交易雙方是誰擴展閱讀:
股票期權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後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眾多方法之一,屬於長期激勵的范疇。
股票期權是一種不同於職工股的嶄新激勵機制,它能有效地把企業高級人才與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結合起來。
股票期權的行使會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是由持有者向公司購買未發行在外的流通股,即是直接從公司購買而非從二級市場購買。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後,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後,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期權也是一種合同。合同中的條款是已經規范化了的。以小麥期貨期權為例,對期權買方來說,一手小麥期貨的買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買進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一手小麥期貨的期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賣出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賣出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而期權的買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
『叄』 股票期權交易入門常識
股票期權是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此次上交所用於公開交易的是50ETF期權。
什麼是?上證50ETF期權是上交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等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其中,上證50ETF對應的一籃子股票,其權重股包括工商銀行[ 資金 研報]、中國石油[ 資金 研報]、中國平安等50隻大藍籌股,其中金融板塊占據約20家。
股票期權交易投資門檻:個人投資者資產不得低於50萬元;機構投資者不低於100萬元。同時,要求個人投資者需有「經驗」,具備「兩融」資格或金融期貨交易經歷,並需要通過期權模擬交易考試等。
股票期權交易合約類型:包括認購和認沽兩種類型,四個到期月份,五個行權價格,合計40個合約。每張期權合約對應10000份「50ETF」基金份額。
股票期權交易到期月份:首批掛牌的期權合約到期月份為2015年3月、4月、6月和9月。
股票期權交易限倉制度:單個投資者(含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以及期權經營機構),其權利倉持倉限額為20張,總持倉限額為50張,單日買入開倉限額為100張;單個期權經營機構經紀業務的總持倉限額為500萬張。
『肆』 股票期權如何交易 其交易流程是怎樣的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後,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滑陪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
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
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後,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信歲蠢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4)股票期權交易雙方是誰擴展閱讀
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的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雀坦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
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
『伍』 什麼是股票期權交易
期權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
就個股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當然,買方(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
如果買方決定行使權利,賣方就有義務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