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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印花稅何時開征

發布時間: 2024-07-02 20:38:40

Ⅰ 股票中買賣的交易傭金和印花稅什麼時候扣

買進和賣出的時候收取
買進費用:
1.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3.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賣出費用:
1.印花稅0.1%
2.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4.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中國股票的印花稅是多少

截止2019年5月24日,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即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稅。中國稅法規定,對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所確立的股權轉讓依據,按確立時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徵收印花稅。股票交易印花稅對於中國證券市市場,是政府增加稅收收入的一個手段。

(2)股票交易印花稅何時開征擴展閱讀:

徵收股票交易印花稅的目的有兩個:

1、作為普通印花稅的一個稅目,對股票交易行為徵收。

2、股票交易所得稅,難於徵收的情況下,以印花稅作為股票交易所得稅的替代稅種。

為了鼓勵證券投資者能夠長期持有股票,國外常常對股票買賣雙方實行差別稅率,即對賣出方實行較高稅率,對買入方則實行較低稅率或者免徵。中國對股票實行賣方單邊稅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交易印花稅

Ⅲ 股票印花稅怎麼收取

【法律分析】:簡單來講,股票印花稅按照股票成交金額的0.1%單邊收取,單邊是指只在買入股票或者賣出股票的時候收取,股票交易的印花稅產生自賣出股票的時候。印花稅由國家規定且由稅務部門收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扣繳義務人,印花稅具有強制性、無償性特點,且標准統一固定。除了印花稅之外,股票交易產生的費用還有交易傭金、過戶費、監管費、經手費等。其中印花稅與交易傭金占證券交易的大頭。股市交易中,潛在的稅收還應包括資本利得稅,資本利得稅是針對股票買賣價差的一種稅,美股就有資本利得稅。目前我國對於資本利得稅的態度是暫緩徵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Ⅳ 股票交易買賣印花稅怎麼算

股票印花稅一般按股票成交額的0.1%收取,也就是說稅率為0.1%。印花稅是一種單向收取的稅費,一般只有賣股票時才會收取。例如,你賣出的股票單手價為10塊錢,那麼當你賣出100手時,你的交易額為1000塊,這樣根據印花稅公式,所需繳納的稅費為10*100*0.1%=1元。

Ⅳ 股票印花稅是多少 股票印花稅怎麼算

截止2019年1月,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即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例如:買入10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不需繳納印花稅;賣出10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需要繳納印花稅:(10000*10)*0.001=100元。



(5)股票交易印花稅何時開征擴展閱讀:

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變動歷史

1、1990年7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征股票交易印花稅,其稅率規定為對買賣雙方各征千分之六,此後不久又因市場的變化調整為千分之三。上海證券交易所也於1991年開征了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定為千分之三。

2、1991年10月,鑒於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將印花稅稅率下調為3‰。

3、1997年5月10日,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上調至5‰。

4、2005年1月24日,下調股票交易印花稅,執行千分之一稅率。

5、2008年9月19日起,由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Ⅵ 中國股票的印花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有的

證券交易印花稅自1990年首先在深圳開征,當時主要是為了穩定初創的股市及適度調節炒股收益,由賣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額的6‰交納。同年11月份,深圳市對股票買方也開征6‰的印花稅,內地雙邊徵收印花稅的歷史開始。

1991年10月,深圳市將印花稅稅率調整到3‰,上海也開始對股票買賣實行雙向徵收,稅率為3‰。

Ⅶ 什麼是印花稅印花稅什麼時候交股市要交印花稅嗎

印花稅
開放分類: 經濟、財政、會計、稅

目錄
• 印花稅的定義
• 印花稅的由來
• 印花稅的內容
• 印花稅的特點
• 印花稅暫行條例

印花稅的定義
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課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證券交易印花稅, 是從普通印花稅中發展而來的, 屬於行為稅類,根據一筆股票交易成交金額對買賣雙方同時計征,基本稅率為0.1%(註:原稅率為0.3%。 經國務院批准,從2008年4月24日起,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基金和債券不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的由來
印花稅是一個很古老的稅種,人們比較熟悉,但對它的起源卻鮮為人知。從稅史學理論上講,任何一種稅種的「出台」,都離不開當時的政治與經濟的需要,印花稅的產生也是如此。其間並有不少趣聞。
公元1624年,荷蘭政府發生經濟危機,財政困難。當時執掌政權的統治者摩里斯(Maurs)為了解決財政上的需要,擬提出要用增加稅收的辦法來解決支出的困難,但又怕人民反對,便要求政府的大臣們出謀獻策。眾大臣議來議去,就是想不出兩全其美的妙法來。於是,荷蘭的統治階級就採用公開招標辦法,以重賞來尋求新稅設計方案,謀求斂財之妙策。印花稅,就是從千萬個應征者設計的方案中精選出來的「傑作」。可見,印花稅的產生較之其他稅種,更具有傳奇色彩。
印花稅的設計者可謂獨具匠心。他觀察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約、借貸憑證之類的單據很多,連綿不斷,所以,一旦征稅,稅源將很大;而且,人們還有一個心理,認為憑證單據上由政府蓋個印,就成為合法憑證,在訴訟時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對交納印花稅也樂於接受。正是這樣,印花稅被資產階級經濟學家譽為稅負輕微、稅源暢旺、手續簡便、成本低廉的「良稅」。英國的哥爾柏(Kolebe)說過:「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印花稅就是這種具有「聽最少鵝叫」特點的稅種。
從1624年世界上第一次在荷蘭出現印花稅後,由於印花稅「取微用宏」,簡便易行,歐美各國竟相效法。丹麥在1660年、法國在1665年、美國在1671年、奧地利在1686年、英國在1694年先後開征了印花稅。它在不長的時間內,就成為世界上普遍採用的一個稅種,在國際上盛行。

印花稅的內容

一、概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二、稅率: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范 圍
稅 率
納稅義務人

說 明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立合同人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據人

12營業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
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帳簿人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領受人
其他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三、印花稅的申報納稅

1.哪些單位實行印花稅納稅申報?
繳納印花稅的納稅單位均應對應納稅憑證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個人繳納印花稅的,只貼花完稅暫不實行納稅申報。

2.哪些憑證進行印花稅納稅申報?
(1)合同類:
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加工承攬合同、倉儲保管合同;
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借款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租賃合同 技術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質的其他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憑證。

3. 納稅單位設立專用登記簿包括哪些內容?
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4.哪些單位可不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
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5.納稅申報工作應由納稅單位的哪個部門負責?
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6.採用哪幾種方式完稅的應進行納稅申報?
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7.應在什麼時間進行申報?
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8.印花稅的申報期限和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印花稅的特點

1、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2、徵收范圍廣泛;
3、稅收負擔比較輕;
4、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一、印花稅的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賬簿人,3、立據人,4、領受人。

二、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三、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一)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1、各類經濟合同,以合同上記載的金額、收入或費用為計稅依據;2、產權轉移書據以書據中所載的金額為計稅依據;3、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的金額為計稅依據。
(二)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四、印花稅的稅率

現行印花稅採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稅率。
比例稅率有五檔,即千分之1、千分之4、萬分之5、萬分之3和萬分之0.5。
適用定額稅率的是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稅目中的其他賬簿,單位稅額均為每件伍元。
具體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五、應納稅額的計算

按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按定額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 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計算印花稅應納稅額應當注意的問題...

六、納稅環節和納稅地點

印花稅的納稅環節應當在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具體...
印花稅一般實行就地納稅。對於...

七、印花稅的繳納方法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納稅貼花的其他具體規定...

八、印花稅票

印花稅票是繳納印花稅的完稅憑證,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監制。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分為壹角、貳角、伍角、壹元、貳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9種。
印花稅票為有價證券。
印花稅票可以委託單位或個人代售,並由稅務機關付給5%的手續費,支付來源從實征印花稅款中提取。

九、印花稅的稅收優惠

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對商店、門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業務開具的修理單,不貼印花。
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凡用於生活居住的,暫免貼印花;
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印花。
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印花。
企業與主管部門等簽訂的租賃承包經營合同,不屬於財產租賃合同,不應貼花。

十、印花稅的違章處理

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3~5倍的罰款;
2、對未按規定注銷或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3倍的罰款;
3、納稅人把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4、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股票交易印花稅的97%歸中央政府,其餘歸地方政府*

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九條 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第十條 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第十一條 印花稅票由國家稅務局監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
第十二條 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負有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第十三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20倍以下的罰款;
2.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0倍以下的罰款;
3.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30倍以下的罰款。
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印花稅的徵收管理,除本條例規定者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財政部制定。
第十六條 本條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范 圍
稅 率
納稅義務人
說 明

1
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 、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 、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3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4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5
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 械、器具、設備等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
元貼花
立合同人

6
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 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
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
之一貼花
立合同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
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
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
立合同人
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
合同貼花

10
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11
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 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立據人

12
營業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
記載資金的帳簿,
按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立帳簿人

13
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 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按件貼花五元
領受人

世界各國證券交易印花稅概覽

美國:1966年廢止;
日本:1999年廢止;
新加坡:2001年廢止,證券交易零稅率。
歐洲:
a,歐盟(其時的歐共體)1969年指令:「......各成員國徵收的證券印花稅,造成雙重征稅,引起歧視,構成對資本自由流動的不對稱干預,所以應該通過稅收協調予以廢除......」;
b,德國:1991年廢止;
c,瑞典和芬蘭:80年代引進金融工具交易稅遭到失敗,不但國家稅收下降,而且導致了股票交易外流,流向了歐洲其他金融中心,於是先征後廢;
d,法國,比利時:徵收中,但是固定稅率之外,上有封頂;
e,英國:徵收中,廢止議題熱議中;
印度:6月1日起,a,交割交易:從0.1%提高到0.125%;b,交割前交易:其稅率從0.02%提高到0.025%,由買方納稅。

中國證券交易印花稅率變動一覽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頒布《關於對股權轉讓和個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稅的暫行規定》,首先開征股票交易印花稅,由賣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額的0.6%繳納。
1990年11月23日深圳市對股票的買方也開征0.6%的印花稅。1991年10月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圳市將印花稅率調整到0.3%。1991年10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對股票買方、賣方實行雙向徵收,稅率為0.3%。

1992年6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下發《關於股份制試點企業有關稅收問題的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交易雙方分別按0.3%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1997年5月針對當時證券市場過度投機的傾向,證券交易印花稅率由0.3%提高到0.5%。
1998年6月12日為了使證券市場能持續穩定向前發展,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稅務總局又將稅率由0.5%調低至0.4%。
1999年6月1日為了活躍B股市場,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再次將B股交易稅率降低為0.3%。
2001年11月16日起,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0.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1‰調整為3‰。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3‰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8年4月24日起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的3‰調整為1‰。即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

Ⅷ 印花稅的由來是什麼

據我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立合同人、立據人、立賬簿人、領受人和使用人,且每種合同的稅率與納稅人都並非相同。

一、我國印花稅的發展 歷史

1912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印花稅法》;1913年《印花稅法》正式實施,真正的開始了中國印花稅徵收的 歷史 。

1950年年底,印花稅暫行條例公布;1951年1月,再次發布《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印花稅法由此統一。

1958年,印花稅被並入工商統一稅,印花稅正式被取消。

1988年8月6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對購銷合同、承攬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營業賬簿、許可證照等13種憑證在全國統一開征印花稅,並於同年10月1日實行。自此,在我國稅收史上消失長達30年的印花稅正式恢復徵收。

此後,2001年、2003年、2006年、2007年、2010年之後的每一年,國家稅務總局都會發布不同主題的印花稅票。

2018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與財政部聯合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徵求意見稿)》,向 社會 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稅務總局指出,隨著大量電子憑證的出現,難以再採用貼花的納稅方式,為降低征管成本、提升納稅便利度,並適應電子憑證發展需要,印花稅統一實行申報納稅方式是未來發展方向。

二、證券交易印花稅和股票市場

在暫行條例頒布之時,我國的滬市、深市證券交易所尚未創立。

1990年,深圳股市狂熱,多支股票價格上漲至實際價值的400%以上,隨著證券交易的日益活躍,針對證券市場的監管逐漸出台完善,其中稅收政策也是其中一部分。

1990年5月中旬,國家體改委、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深圳證券市場進行調查。在聯合調查組的報告中,提出的一項建議就是「稅收盡快出台」。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出台就是用稅收來防止證券市場過熱,適度調節炒股收益和行為。

1990年6月,參照香港證券市場的經驗,深圳市政府出台了《關於對股權轉讓和個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稅的規定》,其中就包括證券交易印花稅。

同年7月,證券交易印花稅在深圳正式開征,賣出股票者按照成交金額的千分之六單向繳納稅款;11月,開始雙邊徵收,買家也需繳納千分之六的印花稅。

此後,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繳納經過10次調整,幾乎每次印花稅稅率的每次變更都直接影響股市波動,下調則漲,上調則跌。

2008年9月19日,國家將證券交易印花稅調整為賣方單邊徵收,稅率仍為成交額的千分之一,並維持至今。

證券交易印花稅在印花稅稅率所在的印花稅稅目中稅率最高。根據財政部相關數據,1988年至2017年,我國累計徵收印花稅21450億元,年均增長19.1%。其中2017年,盡管印花稅只佔總稅收比重的約1.5%,但印花稅徵收達2206億元。

證券交易印花稅也是證券交易中主要成本。根據交易行為納稅,交易頻次越多,繳稅越多,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高頻投機行為,發揮調節市場的作用。現在證券資本市場是牛短熊長,證券交易稅在資本市場調控功能實際效果開始減弱,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否取消或者被代替就成了改革的方向。

三、印花稅未來的發展方向

目前,世界主要股票交易所中只有中國和印度還在徵收印花稅。

1、一旦印花稅法正式獲得立法通過,長達數十年的印花稅票將正式退出 歷史 。印花稅改革的方向,是改變印花稅徵收方式,還是取消印花稅,不得而知。

2、目前的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以穩定為主,但以後的改革方向應該是以收益決定繳稅多少,而不是行為。若是證券交易印花稅實現了改革,估計其他稅目的印花稅也會效仿。

印花稅起源於荷蘭,1624年開征,目的是增加稅源,依據是政府在雙方合同上蓋印,起到認可保護作用,納稅人也樂意接受,和契稅作用相似。我國於清末也開征了印花稅。

一、我國現行印花稅有三大特點:

一是計算繁雜。我國現行印花稅有十三個稅目,採用正例舉方式,未例舉的不在十三個稅目范圍內的不徵收。但計算較為繁雜,給征納雙方帶來很大工作量。

二是組織收入少。雖然有十三個稅目,但稅率低,一般是萬分之三或萬分之五,組織收入較少。以2018年為例,全國稅收收入15.6萬億,印花稅收入2199億,占總量的1.41%。但徵收成本或工作量最少佔5%以上。

三是徵收難度大。印花稅一般是對應稅合同征稅,但合同並非賬簿,有的企業提供有的企業不提供;有的企業提供的全、有的提供的不全。且現在很多是電子合同,稅務機關查證應稅合同很難,現在一般實行核定徵收,但核定徵收存在很大執法風險。

二、對印花稅的一點思考

筆者在工作中,曾接到過市人大 財經 組工作人員的電話,問:印花稅一是計算繁雜、二是收入又很少,為什麼還開征,開征有什麼現實意義?

我承認市人大 財經 組提的這個問題很現實,當時回答:稅收的開征權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及其所屬稅務部門只有徵收權。

仔細想想,從稅收的組織收入和稅收經濟調控兩個角度考慮,開征印花稅真沒什麼意義。說組織收入,只佔總量的1%多一點,在主稅種稅率上調兩個百分點就夠了;說稅收調控經濟作用,印花稅又能調控什麼?沒有徵收契稅的現實意義大。

三、筆者呼籲取消印花稅

考慮到國家進一步減稅降負。所以,筆者在此討論並呼籲大家一起發聲,建議全國人大或其常務委員會立法停徵印花稅。

不知您對此有何想法,歡迎一同討論、一起發聲。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課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現在往往採取簡化的徵收手段。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 社會 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的特點:1、兼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2、徵收范圍廣泛,3、稅收負擔比較輕,4、由納稅人自行完成納稅義務。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說一下股市裡的印花稅吧。

其實在很早以前,我們做投資交易都是按照一個紙質的模式進行的,也就是說到交易大廳進行報價,進行購買或者賣出。

當你每做一筆交易的時候,就需要付一筆印花稅,而當時因為還沒有如今互聯網那麼發達的模式,所以,就需要通過人工和紙質的雙重模式進行一個收費。

就好比,寄郵件需要貼郵票一樣!

於是,印花稅就開始了,你也可以把它理解為股市裡的「郵票」,想要你的交易有效,就必須貼上印花稅的「郵票」,方可完成。

但是!!

對於如今來說,大部分的人已經從線下操作,變為了線上操作,所以,印花稅的紙質版本也就不復存在了!

但是「印花稅」卻依然存在。

這就讓人很納悶了!

要知道,在國外成熟的市場,印花稅早就已經不復存在。

而在A股市場為什麼還一直存在呢?

其實,在A股市場存在「印花稅」,更多的是一種調控的作用。我們都知道印花稅的調整對於股市的影響非常大:

當印花稅較低的時候,往往會表現為重大利好,有的時候可以提振市場信心;

而當印花稅調高的時候,則被譽為利空,可以擠壓泡沫,給市場潑一把冷水;

所以,印花稅的存在其實更像是調控市場的一種工具!

你覺得呢?

我們常說的 「印花稅」 的名稱來自於中國,1889年總理海軍事務大臣奕劻奏請清政府開辦用某種圖案表示完稅的稅收制度, 由於翻譯原因 ,就將這種制度稱之為「印花稅」了。

印花稅相較於其它稅種,利用了人們認為憑證上有政府蓋印時更值得信賴的心理,讓人們對印花稅更樂於接受。也是因為此原因,印花稅被經濟學家們譽為稅負輕微、稅源暢旺、手續簡便、成本低廉的「良稅」,也就是英國的哥爾柏(Kolebe)所說的「 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 」。

不得不說, 印花稅就是這種具有「聽最少鵝叫」特點的稅種了 。

印花稅的徵收范圍

目前的印花稅只針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收,具體范圍如下:

一、經濟合同: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大家好,我是快樂宿主,一個 財經 專業的自媒體人,我經營過很多服務行業店鋪,尤其是餐飲酒店類。現在我來回答印花稅的由來。

印花稅是一個非常古老的稅種,最早起征國是荷蘭。因為這個稅種有個特點是簡單易操作,很快歐洲其它國家也競相效仿,之後在全世界范圍流行起來。在中國,清朝政府曾多次提出開征印花稅,但一直未能如願,直到辛亥革命以後,北洋政府於1912年10月正式公布了《印花稅法》,並於1913年正式實施。

解放後,直到1951年,頒布《印花稅暫行條理施行細則》後,從此統一了印花稅法。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印花稅的徵收對象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由憑證的書立,領受人繳納,是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我想大家最熟悉的應該是股票交易印花稅了吧。

印花稅是一種十分古老的並且普遍徵收的稅種。早在公元1624年荷蘭的執政者為了解決經濟危機帶來的財政困難,提出增加新的稅種。他們發現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約借貸票據情況很多,加入在票據上加蓋政府官方印章成為合法憑據,在產生糾紛時更有法律保障。印花稅具有稅負小、稅源廣、徵收方便和成本低的特點更易被各國所接受。

印花稅是一個很古老的稅種,人們比較熟悉,但對它的起源卻鮮為人知。從稅史學理論上講,任何一種稅種的「出台」,都離不開當時的政治與經濟的需要,印花稅的產生也是如此。其間並有不少趣聞。

公元1624年,荷蘭政府發生經濟危機,財政困難。當時執掌政權的統治者摩里斯(Maurs)為了解決財政上的需要,擬提出要用增加稅收的辦法來解決支出的困難,但又怕人民反對,便要求政府的大臣們出謀獻策。眾大臣議來議去,就是想不出兩全其美的妙法來。於是,荷蘭的統治階級就採用公開招標辦法,以重賞來尋求新稅設計方案,謀求斂財之妙策。印花稅,就是從千萬個應征者設計的方案中精選出來的「傑作」。可見,印花稅的產生較之其他稅種,更具有傳奇色彩。

印花稅的設計者可謂獨具匠心。他觀察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約、借貸憑證之類的單據很多,連綿不斷,所以,一旦征稅,稅源將很大;而且,人們還有一個心理,認為憑證單據上由政府蓋個印,就成為合法憑證,在訴訟時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對交納印花稅也樂於接受。正是這樣,印花稅被資產階級經濟學家譽為稅負輕微、稅源暢旺、手續簡便、成本低廉的「良稅」。英國的哥爾柏(Kolebe)說過:「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印花稅就是具有「聽最少鵝叫」的稅種。

從1624年世界上第一次在荷蘭出現印花稅後,由於印花稅「取微用宏」,簡便易行,歐美各國竟相效法。丹麥在1660年、法國在1665年、美國在1671年、奧地利在1686年、英國在1694年先後開征了印花稅。它在不長的時間內,就成為世界上普遍採用的一個稅種,在國際上盛行。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 社會 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國務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 健康 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