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券公司員工可以私自操作別人賬戶的股票進行交易嗎
在近幾年的新聞當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類似於證券公司的員工,私自在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操縱別人的賬戶,進行了一些股票交易這種類似的新聞,並且也可以從中知道在這種的操作情況是屬於違法的。因為對於每一個炒股的市民來說,他們的賬號都是有自己的私密性,具有個人性,每個人都有著屬於自己的賬號和密碼。如果證券公司在背後操縱他人的股票進行了一些交易,這是屬於違法的,畢竟它是涉及到了錢財以及侵犯了他人的利益。
泄露隱私不僅僅是在證券方面,我們需要保護到自己的隱私和信息安全。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更需要注意到自己的個人信息是否暴露以及被他人利用。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例如個人信息暴露或者是銀行卡賬戶等密碼的泄露,我們需要及時到相關的部門去更改自己的信息密碼,以防那些有心人拿自己的個人信息去做一些違法的事情。不僅僅泄露自己的個人信息安全,並且還可能泄露了相關的財產安全。
Ⅱ 又有從業人員違規炒股吃罰單!券商副總監7年賺5500萬,會被如何處罰
應該會把他們把賺的錢全部交出來,然後再處一定金額的罰金。
一,從業人員違規炒股,7年賺5500萬。
因為非法營利的數字實在是太巨大了,所以說他的想法也是相當的嚴重,按照正常的操作,非法盈利的這5,500萬元肯定是要歸還的。然後會根據非法營利的金額再去設定需要賠償的額度。其實是非常劃不來的,被抓到之後需要把賺的錢全部交上去,還要再繳納罰金。你以為只是罰錢交錢的問題嗎?啊,這件事情解決之後,他還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也就是還需要坐牢。工作也丟了,賺的錢全部還回去,還要在監獄接受改造。這也是證券行業的又一次警鍾。
Ⅲ 黨員幹部買賣股票違反了什麼紀律
黨員幹部是可以炒股的,對黨政機關人員合理合規投資股市是支持的,和任何人一樣,紅線不能踩。我司就有不少客戶是黨政體系的,只要合規就可以。
Ⅳ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符合以下規定是合法,否則是不合法的。
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規定:
一、高管在下列股票限售期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一)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二)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者面臨嚴重財務困難,受讓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有關部門批准,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上述承諾;
3、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高管在任期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總數的25%,但所持股份總數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四)高管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股份。
(五)對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的特別限售規定
1、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內增持的股份也將予以鎖定;
2、高管自向深交所申報離任信息之日起6個月後的12個月內,通過深交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數量占其所持的股票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50%,但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六)高管還應遵守《公司章程》的關於限售期的特別規定以及高管自己所承諾更為嚴格的限售期。
二、禁止高管從事短線交易
高管不得將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指最後一筆買入時點起算6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後6個月內買入(指最後一筆賣出時點起算6個月內)。
三、禁止高管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買賣本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在下列「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註: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高管配偶在「禁止股票買賣窗口期」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四、禁止高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本公司股票
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上市公司高管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本公司股票。
高管應當確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發生因獲知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
Ⅳ 股票000507的高管違法買賣股票具體情況
2008-05-17粵富華(000507)副總裁李際濱買賣股票被證監會調查
繼ST中農黨總支書記黃金鑒因「涉嫌違法買賣公司股票」被立案調查後,粵富華副總裁李際濱成為第二名被以此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高管。
粵富華今天刊登公告說,公司於5月1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公司副總裁李際濱因「涉嫌違法買賣股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立案調查。記者從深圳證券交易所了解到,李際濱並未上報過自己買賣粵富華股份的情況。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布的高管持股變動信息中,也沒有李際濱持股變動情況,粵富華只有董事黃志華、董事閆前、監事吳乾新、監事庄愛娜四人在最近半年多的時間里持股發生過變動。粵富華2007年報顯示,李際濱也沒有持有粵富華股份。
雖然李際濱買賣粵富華股份的情況目前還不知道,但它肯定會隨著中國證監會的調查而水落石出。在此之前的1月份,ST中農黨總支書記黃金鑒因「涉嫌違法買賣公司股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因此,李際濱成為第二名因涉嫌非法買賣股票而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高管。在黃金鑒涉嫌非法買賣股票事件中,他持股變動情況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布的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變動信息中得到了體現。
2007年以來,雖然監管部門三令五申遏制股市違規違法行為,但鋌而走險的上市公司高管卻屢禁不止。除了黃金鑒、李際濱外,其餘上市公司違規買賣股票後基本都是將收益上交所在上市公司而輕松過關。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違規高管正在受到進一步的制約。今年1月14日,中央紀檢委全體會議通過的全會公報中說,「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不準利用企業上市或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定向增發等過程中的內幕信息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
Ⅵ 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規定
法律分析:1.有關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的規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買賣該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八十九條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該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買賣該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Ⅶ 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規定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規定有哪些
1、有關上市公司高管買賣股票的規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八十九條
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該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買賣該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股市如何賣股票
1、准備本人身份證、一張銀行卡;
2、證件准備好之後,可以去任何一家證券公司的營業廳,或者銀行營業廳裡面的證券部,再或者任何一家證券公司的網站,開立自己的股票賬戶,通常會在個工作日內審核通過,然後,就可以開始買賣股票了;
3、開立好證券賬戶之後這樣在手機上面就可以買賣;
4、開立好證券賬戶之後,默認是只有國內A股,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買賣許可權。如果是創業板,是需要獨立開通許可權才能買賣的。現在基本上都可以在手機上面就完成許可權開通了。
5、買賣時間:只能是工作日才能夠買賣股票,其他時間段,股票不開市,是無法買賣股票的如果遇上節假日調休,即使法定周末要上班,股市也是不開市的,是不能買賣股票的。